國務院關於發布紅松窪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名單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發布紅松窪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名單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8年08月18日發布,自1998年08月1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8年08月18日
  • 實施日期:1998年08月18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森林資源
  國函〔1998〕68號1998年8月18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紅松窪等12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名單已經國務院審定,現予發布。
建立自然保護區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對保護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實現社會經濟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此次發布的12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在保護生物多樣性和古生物遺蹟,保護瀕危物種及其生存環境,改善生態環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自然保護區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加強以自然保護區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妥善處理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和建設與當地經濟發展的關係,加大資金投入,建立健全管理機構,抓緊組織編制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和建設規劃,儘快做好劃界立標和土地確權工作,制定嚴格的保護措施,切實把自然保護區保護好、管理好、建設好。
各地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性質、範圍、界線,如確需調整或改變的,須報國務院審定。
附屬檔案:紅松窪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名單
附屬檔案:
紅松窪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名單(共12處)
河北省
圍場紅松窪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山西省
陽城莽河獼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遼寧省
北票鳥化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恆仁老禿頂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浙江省
臨安清涼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安徽省
金寨天馬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福建省
將樂龍棲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河南省
焦作太行山獼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湖北省
石首麋鹿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木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四川省
若樂蓋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甘肅省
尕海--則岔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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