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發布第六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名單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發布第六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名單的通知是國務院於2005年12月31日發布,自2005年12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5年12月31日
  • 實施日期:2005年12月3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國家旅遊度假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第六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名單已經國務院審定,現予發布。
風景名勝區是珍貴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遺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正確處理開發利用與資源保護的關係,統一規劃和管理風景名勝區,切實做好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風景名勝區有關工作的指導,促進風景名勝區各項工作的開展。
國務院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六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名單(共10處)
浙江省
方山—長嶼硐天風景名勝區
安徽省
花亭湖風景名勝區
江西省
高嶺—瑤里風景名勝區
武功山風景名勝區
雲居山—柘林湖風景名勝區
河南省
青天河風景名勝區
神農山風景名勝區
湖南省
紫鵲界梯田—梅山龍宮風景名勝區
德夯風景名勝區
貴州省
紫雲格凸河穿洞風景名勝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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