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建立三亞亞龍灣國家旅遊度假區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建立三亞亞龍灣國家旅遊度假區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2年10月04日發布,自1992年10月0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2年10月04日
  • 實施日期:1992年10月04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國家旅遊度假區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將亞龍灣、萬寧、桂林洋旅遊區確定為國家旅遊度假區的請示》(瓊府〔1992〕7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建立三亞亞龍灣國家旅遊度假區,實行海南特區和《國務院關於試辦國家旅遊度假區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2〕46號)規定的有關政策。亞龍灣國家旅遊度假區的具體地點、範圍和規劃,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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