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全國社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全國社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

國務院於2014年7月1日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牽頭的全國社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該批覆同意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牽頭的全國社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並附屬檔案全國社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全國社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 
  • 成文日期:2014年07月01日 
  • 發文機關:國務院 
  • 發文字號:國函〔2014〕82號 
  • 發布日期:2014年07月09日 
批覆函,批覆內容,附屬檔案內容,

批覆函

國函〔2014〕82號
民政部:
民政部關於建立全國社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民發〔2014〕11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批覆內容


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牽頭的全國社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有關會議和檔案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國務院
2014年7月1日

附屬檔案內容

全國社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加強對全國社區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切實做好社區建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建立全國社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社區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會議精神;
(二)分析研究社區建設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提出指導意見;
(三)加強對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指導,推進基層行政管理和基層民眾自治的有機結合;
(四)推進村(居)務公開,充分保障民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五)協調有關部門抓好社區建設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推進社區綜合服務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和套用,整合社區公共服務資源,統籌社區公共服務;
(六)加強對各地社區建設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社區建設工作情況及有關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工作。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民政部、中央組織部、中央綜治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法務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體育總局等13個部門和單位組成,民政部為牽頭單位。民政部部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民政部,承擔聯席會議的組織、聯絡和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例會,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託的同志主持。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召集會議。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召開辦公室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並抄報國務院。重大問題需經聯席會議討論後,由聯席會議牽頭單位按程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社區建設有關問題,及時向牽頭單位提出需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按要求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及時處理社區建設工作中需要跨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互通信息、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社區建設工作。
全國社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李立國 民政部部長
成 員:吳玉良 中央組織部部務委員
徐顯明 中央綜治辦副主任
楊學山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黃 明 公安部副部長
竇玉沛 民政部副部長
郝赤勇 法務部副部長
王保全 財政部副部長
楊志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唐 凱 住房城鄉建設部總規劃師
陳曉華 農業部副部長
楊志今 文化部副部長
馬曉偉 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馮建中 體育總局副局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