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深入開展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的通知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深入開展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深入開展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 發文字號:安委〔2014〕7號 
摘要,有關事項通知,

摘要

安委〔201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自2013年底開展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同行動、共同努力,取得了積極進展,全國共排查出油氣輸送管道占壓、安全距離不足、不滿足安全距離要求交叉穿越等安全隱患近3萬處。由於整改難度大、涉及方面廣、投入資金多以及歷史遺留問題等多種原因,隱患整改進度比較緩慢。同時,破壞損害油氣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現象仍然十分嚴重,管道周邊亂建亂挖亂鑽及老舊管道腐蝕問題非常突出,油氣輸送管道事故呈現多發勢頭。
根據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全體會議有關工作部署,為全面徹底整改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損害油氣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各類違法行為,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油氣輸送管道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油氣輸送管道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經國務院同意,決定於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在全國範圍內深入開展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

有關事項通知

如下:
一、目標原則和時間安排
(一)總體目標。集中力量開展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加快隱患整治進度,爭取利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隱患整治工作;近期集中開展油氣輸送管道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打擊破壞損害油氣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行為,整治管道周邊亂建亂挖亂鑽及管道超期未檢等問題;進一步完善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運行等法規制度與標準規範,建立健全相關安全監管體系和應急體系,實現油氣輸送管道生產安全事故明顯減少,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
(二)基本原則。誰主管誰負責,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地方黨委政府的安全生產職責,強化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突出重點、加快整治,以解決城鄉集中占壓等重大隱患為切入點,以打擊影響油氣輸送管道安全的非法違法行為為抓手,務求整治見實效。標本兼治,加快建立健全油氣輸送管道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著力構建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時間安排。自2014年10月起,至2015年9月前,完成排查出的全部重大隱患和形成密閉空間隱患的整治工作;2016年9月前,隱患整改率達到80%;2017年9月前,完成排查出的全部隱患整治工作。油氣輸送管道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時間安排執行《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2014〕6號)有關要求。
二、重點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構。為加快推進隱患整治,國務院成立由國務院領導同志牽頭的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統籌協調,加大政策支持。各地區、各有關企業要按照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部署,成立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專門機構,統籌組織、全面協調解決管道改線、占壓建築拆遷、城市地下油氣輸送管道建設管理等問題。承擔省、市級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機構負責逐項制定重大隱患整治實施方案,落實責任單位、資金、時限,分別報送上一級安委會辦公室備案,由其負責跟蹤督促落實。同時,要明確各有關部門在“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的職責,落實部門分工,積極推動工作落實。
(二)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有關企業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完善管道設施標識,特別要加大重點區域、地段管道標誌樁、警示牌的設立密度,防止因標識警示不清、管道走向指示不明等因素導致第三方盲目施工等行為發生。要加強城鎮區域線路巡查,及時制止並向當地管道保護部門報送新發現的違反《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破壞損害油氣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危及管道安全運行的各類非法違法行為。進一步細化隱患整改措施和方案,對所有隱患實施逐條逐處整改銷項。在隱患整改完成之前,要加強周邊巡護和檢查,配備充足的應急搶險物資、設備,防患於未然。對於本企業能夠自行解決的隱患,要落實責任單位、資金和措施,加快整改進度,爭取1年內完成,同時要加強管道風險評估和檢驗檢測,保證所屬管道本質安全;對於需要政府協調支持解決、必須改線或拆遷占壓物等隱患,要逐項說明具體情況,及時報告所在地地方政府安委會和管道保護主管部門,請其協調解決。
(三)強化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安全保護職責。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儘快明確油氣輸送管道保護主管部門和相關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各地區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要牽頭制定油氣輸送管道領域“打非治違”工作方案,組織相關部門和管道企業集中打擊本行政區域內破壞損害油氣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行為,整治管道周邊亂建亂挖亂鑽等問題;要和管道企業儘快對接,制定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方案,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的要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企業加快隱患整治。公安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打孔盜油等破壞油氣輸送管道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良好的管道保護治安秩序。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依法查處毗鄰油氣輸送管道保護範圍的無證開採、超越批准的礦區範圍採礦等違法違規行為。城鄉規劃部門要依法根據城鄉規劃為管道建設項目核發規劃許可。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配合管道保護部門嚴查管道周邊違法施工行為。質檢部門要依法實施油氣輸送管道等特種設備質量監督和安全檢查,組織制定有關安全標準和技術規程,規範行政許可、風險評估和檢驗檢測工作。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油氣輸送管道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積極配合,為當地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盡職盡責。
(四)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地區、各有關企業要紮實推進國務院安委會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刻吸取大連“6·30”中石油原油管道泄漏燃燒事故教訓,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從嚴從重打擊先清後占、盲目施工、打孔盜油等破壞損害油氣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危及管道安全運行的亂建亂挖亂鑽非法違法行為,確保油氣輸送管道安全平穩運行。
(五)實行隱患整治分級掛牌督辦制度。各地區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按照整治難易程度,由地方各級安委會分級掛牌督辦,重大隱患由省級安委會掛牌督辦,較大及其他隱患由市級安委會掛牌督辦。問題突出、地方難以協調的重大隱患,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掛牌督辦。各級安委會要建立依靠專家整治隱患的工作機制,組織專家組加強對隱患整治的督促、指導、檢查和驗收,確保隱患整治工作到位。對隱患整治和“打非治違”工作不得力、不徹底、進展緩慢,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以及先清後占、隱患重複出現的地區和單位,要選擇典型案例在主流媒體公開曝光。
(六)建立政府和企業應急聯動機制。各地區、各有關企業要深刻吸取近年來油氣輸送管道典型事故教訓,認真分析當前應急處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修訂完善政府應急預案和企業應急預案,實現有效銜接。每年至少協同組織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並加強分析總結、評估和再完善,強化政府、企業之間的應急快速回響和協同聯動,完善重大險情通報和事故應急處置協調指揮機制,全面提升油氣輸送管道應急處置能力。
(七)建立隱患整治和“打非治違”工作通報制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建立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治和“打非治違”工作通報制度,在相關安全動態信息刊物和網站上按月發布各地區、各有關企業工作進展。承擔各省(區、市)油氣輸送管道“打非治違”和隱患整治工作的機構和各有關企業要加強協調,支持同級安委會辦公室每月5日前調度上報本地區、本企業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改進度以及“打非治違”和隱患整治工作好的經驗、做法。
(八)強化源頭治理,推進油氣輸送管道安全保護長效機制建設。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切實加強城鎮地面開挖和地下施工管理保障油氣等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的緊急通知》(安委辦明電〔2014〕1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檔案規定,加強油氣輸送管道建設項目從規劃、設計、施工到投產、運行維護等各個環節的有效銜接和嚴格管理,加快推動出台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等配套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規範,落實部門分工,細化工作職責,督促管道企業全面實施完整性管理,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和管道保護宣傳,推動建立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責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站在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的高度,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認識集中力量打好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保障和資金支持力度,妥善解決突出問題。各地區、各有關企業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細化隱患整治和“打非治違”工作目標和計畫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確保隱患整治攻堅戰取得實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職責,統籌地上地下設施建設和地下管線安全隱患整治,推廣套用地下管網信息化監控系統,做好地下空間和管線管理各項具體工作。特別是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城市地下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的監督、指導和協調力度,督促各城市結合實際抓好相關工作。
(二)密切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充分用好法律手段,對破壞損害油氣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在管道周邊亂建亂挖亂鑽、管道超期未檢等行為要依法嚴管重罰、上限處罰,對構成犯罪的要堅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在油氣輸送管道周邊經營相關業務,安全管理粗放、隱患突出、事故頻發而危及管道安全運行的企業,視情節給予資質降級、納入企業安全“黑名單”、取消相關經營範圍等處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建立定期溝通協商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強化隱患防控,幫助企業加快需要政企協調解決的隱患整改工作進度。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指導,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行政問責和行政監察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嚴肅查處失職、瀆職行為。對因地方政府規劃、建設及監管不到位等原因,導致新增占壓或重複占壓的,追究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責任;對於以管道占壓方式謀取非法利益的單位和個人,督促地方政府予以嚴厲打擊並追究法律責任。
(三)廣泛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區、各有關企業要切實建立有關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隱患整治和“打非治違”工作動態,接受社會監督。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路及微博、微信等各類媒體的作用,利用公益廣告等平台,廣泛宣傳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和應急防護知識,並加強輿情收集與分析,做好輿論引導和應對工作。要進一步完善油氣輸送管道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機制,保證信息及時、準確、有序發布,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四)強化督查暗訪,確保取得實效。省、市兩級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油氣輸送管道領域隱患整治和“打非治違”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督促檢查,推動工作落實。要建立完善制度化、常態化的暗查暗訪機制,採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油氣輸送管道領域“打非治違”和安全隱患整治深入開展暗查暗訪。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要進行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區、各有關企業油氣輸送管道領域“打非治違”和隱患整治攻堅戰開展情況進行督查,並向國務院安委會專題報告。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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