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

本規劃主要闡述了“十三五”期間我省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等,是全省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定實施政策措施,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重要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
  • 發文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字〔2016〕168號
  • 有效時間:2016-2020年
  • 發文時間:2016年10月8日
  • 實施區域:山東省
通知,全文,解讀,

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魯政辦字〔2016〕168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地、各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工程等納入本地區、本行業和領域“十三五”發展規劃,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資到位、監管到位。負有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要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管理、評估和考核,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十三五”安全生產規劃目標實現。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0月8日

全文

山東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
2016-2020年,是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時期,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推進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開創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新局面的關鍵時期。隨著全省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發展方式的加快轉變,安全生產工作面臨新的形勢、新的問題和新的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在認真總結“十二五”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編制了《山東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
本規劃主要闡述了“十三五”期間我省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等,是全省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定實施政策措施,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重要依據。
一、發展現狀和面臨的形勢
(一)“十二五”安全生產取得重大進展和明顯成效。“十二五”期間,面對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顯著變化和安全生產重大風險考驗,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地、各有關部門深刻領會和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重要指示精神,始終堅持“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加強安全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整治,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嚴格安全目標考核,嚴肅事故責任追究,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與“十一五”末的2010年相比,2015年全省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分別下降8.9%和15.5%,“十二五”規劃目標如期完成。
(二)面臨的形勢。我省正處於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快速發展期,安全生產現狀與安全發展的要求仍存在較大差距。我省作為經濟和人口大省,生產經營單位多,危險化學品企業數量、油氣輸送管道長度、高速公路里程、機動車保有量、通航水域和水上養殖面積、特種設備、勞動密集型企業數量龐大;交通、能源、土地等資源和環境承載能力的剛性約束日趨明顯;產業層次總體不高,增長方式仍沒有從根本上擺脫粗放模式,這些制約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矛盾問題尚未根本解決。從近幾年來各地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情況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安全發展理念樹得不牢,安全與發展關係處理不夠好。有些地方招商引資、新上項目把關不嚴,安全生產源頭控制不力,安全風險較大。受經濟下行壓力影響,一些地方和企業推動安全生產時考慮地區生產總值、財政收入和經濟下行壓力過多,實施整頓關閉、執行停產措施態度不堅決、不徹底。二是企業安全生產意識淡薄,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問題特別突出。不少高危企業經營者是跨行轉業經營,安全認知度和管理水平較低,專業人才短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在有些企業尚未得到有效落實,非法違法行為大量存在。三是在一些行業和領域還存在安全生產執法不規範不嚴格不到位的問題,安全監管科學化、規範化水平亟待提高。不少地方監管方式落後、裝備不足,缺乏信息化、智慧型化的科學監管手段;有些安全生產檢查不深入,執法不嚴格,沒有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有些行業和屬地監管責任不落實,基層安全監管力量嚴重不足,監管觸角難以全覆蓋;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個別地方和部門存有“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現象,沒有起到應有的警示教育作用。“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勝利實現、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決定性成果、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的攻堅時期,也是安全生產工作進入以實現安全發展為目標,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轉型,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設安全健康社會的新時期,更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實現國務院確定的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目標的決戰時期。站在新起點,面臨新形勢,安全生產既要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又要積極應對新情況、新挑戰。創新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法制體系,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是實現“十三五”時期安全生產奮鬥目標的根本途徑。
二、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引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利益至上,以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為目標,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安為主題,以深化改革創新為動力,推動安全生產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度融合,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科技支撐、監管執法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構建安全生產法治環境,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為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開創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新局面提供安全生產保障。
(二)規劃目標。到2020年,我省安全生產事故風險防控水平和全民安全素質全面提升,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狀況明顯改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能力、技術支撐能力和事故應急救援能力顯著增強,事故總量進一步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職業病危害得到有效治理。與2015年相比,生產安全事故起數下降10%,死亡人數下降10%;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9%;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下降7%;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力爭達到0.1;重特大事故起數下降20%,死亡人數下降22%。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健全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建立健全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全面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完善地方黨委、政府及部門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實現省、市、縣、鄉、村安全生產責任全覆蓋。全面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釐清政府部門安全生產責任清單,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能。全面推行格線化、實名制安全監管,杜絕責任“空檔”和監管“盲區”。
2.加強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完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強化事故控制指標和責任落實的硬約束作用,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書、約談、“一票否決”等制度。
3.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全面落實《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總監和註冊安全工程師,切實做到安全生產責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和應急救援到位。推動所有企業建立健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現風險管理控制和事故隱患自查自報自改閉環管理。建立企業安全責任清單公示制度,分行業制定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構建起企業內部人人有責、人人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鏈。推動企業招聘真正懂技術、懂安全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管理,補齊短板,增強事故防範能力。深入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督促企業加強班組管理、崗位管理和現場管理,完善細化企業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督促企業認真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全面落實職業病危害申報、警示告知、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職業衛生宣傳培訓、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健康監護等制度,加強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推動大中型企業設立專職安全總監,推動中小企業與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簽訂長期安保服務協定。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約束機制,將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情況納入社會信息體系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承諾、不良信用記錄、失信“黑名單”、安全誠信評價等制度並向社會公示。對列入失信“黑名單”的企業,在經營、投融資、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評選表彰、進出口、出入境、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二)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法治建設。
1.健全完善法規體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推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職業病防治條例》《山東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修訂完善。研究制定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山東省道路交通責任制規定等政府規章和一系列規範性檔案,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法治保障體系。
2.制定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制定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大型企業制定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企業安全技術標準。推動企業依據安全生產標準制定完善作業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對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梳理出安全生產監管職權和責任清單,及時向社會公開,切實做到監管執法不缺位、不越位。按照國家簡政放權的要求,改革安全評審制度,制定完善事中和事後監管辦法。對保留的安全生產權利事項進一步最佳化運行流程,簡化辦事環節,縮短辦事時限。完善科學執法制度,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則,科學制定年度執法計畫,明確重點監管對象、檢查內容和監管措施。研究推行全員執法、異地執法、聯合執法等執法方式,合併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的同類執法事項。改進執法方式,各級安監部門制定公布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並逐步將隨機抽查變為各級安監部門監管執法活動的主要方式;完善執法手段,利用信息網路技術實現線上即時監督檢測,運用移動執法、電子案卷等非現場執法手段,提高執法效能。建立重大案件查處制度,對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案件,由上級安監部門直接查處或者掛牌督辦。研究制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規定,明確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關設施或者設備等行政處罰,以及查封、扣押、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政強制措施的具體情形、時限、執行責任和落實措施。採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案件執法信息,提高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4.加強執法監督。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建立行政執法行為審議制度和重大行政執法決策機制,依法規範執法程式和自由裁量權,評估執法效果,防止濫用職權。健全內部案件調查與行政處罰決定相對分離制度,規範執法行為,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制度,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權,公開裁量範圍、種類和幅度,嚴格限定和合理規範裁量權。建立執法案件公開裁定製度,對案情相似、違法行為相同的案件,按照一定比例召集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公開裁定。
5.健全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建立通報、移送、受理、立案、辦案等制度,加強安全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建立公安、檢察、審判機關介入安全執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三)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能力建設。
1.健全監管執法機構。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體系,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基層執法力量,最佳化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結構。加強基層執法工作調研,探索實行派駐執法、跨區域執法、委託執法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強和規範鄉(鎮、街道)及各類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明確安全監管責任。
2.加強監管執法保障。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5〕20號檔案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5〕48號)要求,推動各級政府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機構作為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將執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保障範圍,明確執法經費的使用範圍、審批程式、保障措施。按照國家和省執法裝備配備標準要求,配齊執法裝備和執法人員個體防護用品,改善執法工作條件。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和各類開發區執法人員全部配齊攜帶型移動執法終端。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建設標準,開展監管監察執法規範化建設。
3.強化法治教育培訓。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全民安全生產法治素養,增強安全生產法治意識。把安全法治納入領導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在黨校、行政學院開展專題培訓,使各級領導幹部熟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法律法規和執法程式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和定期輪訓制度。定期開展執法文書評審、執法技能競賽等活動,提高執法檢查的職業化和專業化水平。
4.加強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和業務建設,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積極推進執法隊伍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建立現場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完善攜帶型移動執法終端配備標準、使用規範和執法視頻歸檔管理制度,切實做到嚴格執法、科學執法、文明執法。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紀律約束,堅決查處腐敗問題和失職瀆職行為,宣傳推廣基層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先進典型,樹立廉潔執法的良好社會形象。
(四)深化重點領域安全綜合治理。
1.道路交通。以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動為載體,全面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推進公路交通監控系統、交通指揮集成平台和交警執法站建設,在高速公路、國省道和重點縣鄉道路建成比較完備的智慧型交通安全系統。健全重在治本的長效機制,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體系,加強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建設省市兩級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統共享平台,建立全省統一的城市交通管理基礎資料庫,開展交通管理海量數據挖掘與研判。建立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基礎資料庫,建設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平台,挖掘分析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基礎數據。大力推進重點車輛及駕駛人管理、駕駛人培訓質量監督等源頭管理。健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布機制,推動落實社會單位道路交通安全責任追究工作。構建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調查工作機制,對全省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開展聯合調查和責任倒查,對負有事故責任的部門、單位和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強力推動責任落實。
2.消防。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和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健全火災隱患常態化排查治理、重大隱患分級治理機制,強化消防安全責任落實。配備舉高、專勤等特種消防車輛以及大功率滅火和搶險救援車輛;按標準配備滅火搶險救援裝備、消防員基本防護和特種防護裝備;推進裝備評估結果套用和戰勤保障體系建設。完成缺建消防站建設和危舊消防站改造,2020年市政消火栓建有率達到100%,完成總隊和10個支隊培訓基地建設。加強高層建築、地下工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災撲救研究和演練。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全面完成鄉鎮消防隊伍建設達標任務。加強消防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完善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加快培育和規範發展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技術服務機構。
3.建築施工。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治理,突出高支模、深基坑、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建築起重機械、施工用電等重點危險源,持續排查整治建築施工安全隱患,嚴格閉環整改。落實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強化建築業企業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完善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許可的動態管理,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規範化建設。嚴厲打擊不嚴格履行法定程式,無資質或超資質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等非法違法行為,發揮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台作用,營造“誠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市場環境。支持大型建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組織施工安全預警預防、應急救援、危險源控制等關鍵技術攻關,加快施工安全新技術成果轉換套用。完善建築施工安全監督制度和安全監管績效考核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嚴肅查處施工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強化安全監督機構輔助力量。鼓勵建設單位聘用專業化社會機構提供安全風險管理諮詢服務。
4.煤礦。最佳化調整礦井生產布局,合理確定生產強度。對全省受水、火、瓦斯、煤塵、衝擊地壓等災害威脅礦井開展隱蔽治災因素普查,建檔立案。開展專家現場“會診”和重大技術難題攻關,著力解決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重大關鍵問題。深入開展煤礦“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科技強安專項行動,推進採掘運機械化改造,加快淘汰炮采炮掘,力爭在超厚超薄、構造複雜煤層機械化開採上實現突破;新建、改擴建煤礦不採用機械化開採的一律不予核准。有條件的礦井推廣使用單軌吊、無軌膠輪車、卡軌車等先進裝備,逐步取消地軌、架空線、小絞車和普通礦車。推進“智慧化礦山”建設,逐步實現井上下人員、設備、生產作業環境以及主要生產系統的遠程監測監控。到2020年,全省煤礦採煤和掘進裝載機械化程度均達到96%以上。實施安全質量全面達標工程,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動態達標和崗位達標。健全完善區隊、班組建制,突出抓好後備區隊長、班組長選拔培養,加快形成管理人才培養的良性循環機制。努力實現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目標,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和個人接觸水平基本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健全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調度指揮機構,完善應急值守、信息報告、處置決策、救援協調、現場指揮等制度。
5.非煤礦山。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全省非煤礦山轉型升級提高安全環保節約質效管理水平的意見》(魯政辦字〔2016〕95號)及配套的《全省非煤礦山採空區治理方案》和《全省尾礦庫治理方案》,大力促進全省非煤礦山轉型升級,提高安全、環保、節約、質效管理水平。對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再排查、再摸底,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工作,從速消除一批安全隱患,做到不留盲區、不漏一企。提高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準入門檻,嚴格審查新上項目的條件和手續,“十三五”期間原則上不再新批地下開採非煤礦山項目。對全省非煤礦山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質量效益等四個方面的綜合評級,通過評級,對非煤礦山發展壯大一批、規範提升一批、關閉淘汰一批。所有地下開採礦山按照《山東省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規範》整改提升,凡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一律不得生產。加快建立健全非煤礦山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行政執法體系和綜合信息平台,實現“雙重”防控和省、市、縣(市、區)、礦山企業“三個體系”信息互聯互通,提高監管效率和防控常態化、規範化、智慧型化水平。強化礦山設備設施安全管理,著力抓好礦山企業特別是地下開採礦山通風防火、提升運輸、防治水、採空區“四個關鍵環節”的安全生產。露天開採礦山全部實現車輛運輸道路上頂、機械鏟裝和機械二次破碎。
6.危險化學品。研究制定我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以及相配套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嚴格把好化工項目準入關,提高危險化學品項目準入門檻,從源頭控制新增高風險化工項目。推動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實施化工企業“三評級一評價”(安全評級、環保評級、節能評級和綜合評價),充分利用安全、環保、節能倒閉機制,發展壯大一批、規範提升一批、關閉淘汰一批化工生產企業,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全面清理整頓現有化工園區(集中區),推動化工企業“進區入園”。開展化工園區風險評估,科學評價園區安全風險及控制水平,確定安全容量,實現總量控制;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著力完善安全基礎配套設施,提高園區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處置能力。持續抓好“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督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的安全監管,對光氣及光氣化產品、合成氨、氯鹼、煉油以及涉及硝基物產品等重點行業企業,危險工藝生產裝置和易燃易爆危化品倉庫、油氣罐區、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等重點部位,檢維修和動火、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以及化工裝置試生產、開停車等關鍵環節,實施重點監控。繼續推動化工企業加大安全技術改造力度,全面完成“兩重點一重大”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的自動化控制改造;強化危化品企業安全設計管理,消除設計缺陷,提高裝置的本質安全水平。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指導企業採用先進工藝危害分析方法,開展過程風險評估,加強風險管控。落實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改責任,強化監督檢查,全力打好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深化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市、區)攻堅,推進大型化工企業和重點縣結對幫扶工作,建立和完善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動態調整機制,實施重點縣攻堅滾動推進工作機制。
7.工貿行業。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主線,突出治理重點環節和部位:冶金行業以冶煉高爐平台爐身爐頂、轉爐吹煉和澆鑄、有限空間作業、煤氣氧氣、高溫熔融液體和高溫物體公路運輸等為重點;有色行業以粉塵爆炸、高溫熔融液體和高溫物體公路運輸等為重點;建材行業以高溫窯爐、煤氣的生產和使用、水泥儲存的清倉作業、煤粉製備等場所和生產環節為重點;機械行業以粉塵爆炸、防止物體打擊和機械傷害為重點;輕工行業以防止液氨等有毒有害氣體泄漏、中毒和火災、粉塵爆炸等為重點;紡織行業以輸配電設施、原棉庫、危險品庫和老舊廠房、特種設備等為重點;菸草、商貿行業以倉儲消防安全、車輛交通安全、特種設備、外來施工隊、特種作業人員等為重點;突出液氨使用、煤氣使用及易發生粉塵爆炸事故企業的安全管理、企業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企業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嚴格查處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堅決禁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行為。對隱患排查治理實行台賬管理和閉合管理,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開展自動報警與安全聯鎖專項改造,重點在煤氣危險區域安裝固定探頭,實現連續監控檢測,提高自動報警能力;推廣使用安全聯鎖技術,提高自動化程度。推進煙花爆竹生產企業2016年年底前全部有序退出;健全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機制,強化監管,嚴肅查處非法違法行為。
8.水上交通。嚴格落實船舶惡劣氣象禁限航規定,杜絕船舶超抗風等級冒險航行。逐步淘汰老舊船舶,推進客運船舶運力升級換代,引導、推動沿海中小型客船“安全智慧型、經濟舒適、綠色環保”發展。嚴格市場準入,推動客運公司實行集約化經營。糾正漁船違規航行行為,減少商漁船會遇局面和碰撞隱患。嚴格港口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強化港口危險貨物作業現場安全監管。
9.海洋漁業。加強漁船管理組織化體系建設,建立依託漁港、合作社、協會、公司等管理漁船體制機制。開展“標準化漁港”建設,加大漁港消防、航標建設和維護力度,提高漁港綜合服務保障能力。加強漁船通導、救生和監控等設施、設備建設,提高漁業防災減災能力。推進漁船標準化更新改造,實現“漁船大型化、漁具規範化、設備現代化、生產安全化、作業節能化”轉變。加強漁船、漁港監控系統、漁船電子標識、漁業通訊、應急救助等漁業安全信息化建設,提升漁港漁船安全監管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完善漁業安全管理聯動機制,加強部門間合作,拓展內容、提高效果。加強漁業船員培訓和管理,推進漁業船員培訓機構資質認定,加大船員培訓基地和機構建設,強化漁業船員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培訓質量和水平。
10.鐵路。全面梳理安全管理制度,開展修、廢、補、建,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體系。加強站段車間班組管理,科學界定新體制下站段、車間、班組管理權責,合理確定管理範圍,加強管理考核評價。加強設備源頭質量控制,加大設備安全投入,全面提高設備管理水平。強化設備管理基礎,健全高鐵、動車組、和諧型機車管理和維修標準。完善行車安全檢測監控體系,提升自然災害和異物侵限檢測和預警水平。加大培訓力度,嚴格重點崗位人員管理。完善關鍵技術管理崗位和主要行車崗位人員準入制度,保證重點崗位人員具備相應的技術素養和履職能力。建立完善全面全員全過程的安全風險控制體系,動態排查、嚴密管控管理和作業崗位的安全風險。加強非正常情況應急處置,分系統、分項目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流程,完善非正常情況應急處置辦法,構建導向安全、流程清晰、處置規範的應急處置體系,實現非正常情況風險控制的常態化管理。
11.民航運輸。推進國家航空安全方案和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推進導航、航行新技術的運用以及基於安全績效管理的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建立關鍵崗位人員身體狀況和心理狀態監控管理體系,加強人員資質能力建設,建立民航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誠信檔案。加強通用航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通航安全監管程式。加強安全監管人員新技術運用、科學執法、大數據運用等方面的能力建設。制定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事故調查預案,細化工作程式,開展演練,提高處置能力。
12.民用爆炸物品。不斷最佳化產品結構,重點發展以現場混裝炸藥、乳化炸藥、導爆管雷管等安全、高效產品品種,促進可靠性高、安全性好、節能環保新產品的研發和套用,實現產品的升級換代。繼續推進重組整合,支持企業藉助資本市場平台開展併購重組,鼓勵以產業鏈為紐帶的上下游企業資源整合和延伸,推進一體化進程,使優勢資源向龍頭和骨幹企業集中,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最佳化產業布局。推廣套用先進生產方式,鼓勵企業採用自動化、信息化技術改造傳統的生產方式和管理模式,加快現有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的升級換代。開展民爆行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加強生產過程中的線上檢測和質量控制,提高工藝、裝備可靠性。大力推廣經過實踐驗證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發展並套用安全生產預警、監控、檢測和防護等技術手段,實現對民爆企業危險作業場所的有效監控和風險防範。
13.農業機械。全面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安全監管方式轉變。深入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積極探索“平安農機”標準化、規範化示範站點建設。強化省級示範項目帶動,全面提高農機事故勘查裝備水平和服務能力。以“金農工程”和各地信息化建設項目為依託,開發農機事故統計分析報告、信息採集和發布平台,建立農機事故互通互聯、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完善農機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加強應急隊伍培訓和農機事故實戰演練,全面提升農機安全應急管理規範化建設水平。有效推廣套用移動式農機安全檢測技術和農機駕駛人考試裝備,提升重要農時季節、關鍵生產環節和重點機械設施的農機安全監管能力。
14.特種設備。進一步釐清省、市、縣三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職責,督促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認真落實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義務、責任和要求。依法落實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推動行業管理部門依法落實管理責任。重視系統性風險和隱患的排查治理,構建以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為主體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提高隱患治理實效。積極推進全省質監系統特檢改革工作,研究新形勢下特種設備檢驗市場的放開和管理辦法,加強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推動特種設備能效檢驗檢測基地建設,不斷強化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的技術支撐作用。
(五)建立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監督管理體系。
1.建立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加強風險源辨識方法和分級、分類標準研究,分行業明確企業危險源分級管控及應急處置措施,建立風險分級管控檢查督導、考核和處罰工作機制,實現企業安全管理的精細化和標準化,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
2.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制定各行業重大隱患判定標準,明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隱患排查治理監管責任、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建立起各級安監部門與企業聯網的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實行企業自查自報自改與政府部門監督檢查併網銜接,並建立健全線下配套監管制度,實現分級分類、互聯互通、閉環管理。
3.建立安全生產信息化監督管理體系。充分利用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先進技術,建設山東省安全生產綜合信息平台,實現與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應急救援等信息共建共享和“大數據”分析利用,推動全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信息化、智慧型化。
(六)推動實施科技強安。
1.加快安全科技研發與成果套用。建立企業、政府、社會多元投入機制,加大安全科技創新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團體等科研資源,加大安防技術裝備的研發力度。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廣力度,搭建“產學研用”一體化平台,完善省、市、縣(市、區)和企業等多層次科研成果轉化推廣機制。充分發揮省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支撐中心煤礦、非煤礦山、職業危害3個實驗室的作用,加強設施和裝備建設,開展課題研究,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支撐。深入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科技強安專項行動,大力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科技保障能力。
2.加快培養安全生產專業人才。最佳化安全生產專業和人才結構,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專業人才需求與院校人才招生培養對接工作,協調院校加強安全生產專業人才需求調研,鼓勵院校根據需求建設以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管理為特色的專業或擴大現有專業招生規模。面向安全生產需要,培養安全意識強、具備一定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的高素質勞動者、各級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加快培養一批既懂專業技術又懂安全的複合型人才。完善安全生產人才培養機制,鼓勵企業與學校合作,採取定向培養、委託培養、聯合辦學、短期專題培訓等多種形式培養專業人才。指導並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安全技術科研機構建設安全培訓基地,承擔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主動接受學生開展實習實訓活動。
3.推動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中介服務機構規範發展。加強安全中介服務機構監管,推動中介機構規範化、規模化發展,提升技術服務能力和水平。規範和整頓技術服務市場秩序,建立專業中介服務機構誠信體系。推進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援助與服務體系建設。
4.充實加強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立完善全省安全生產專家庫,加強安全生產專家統一管理,研究制定我省安全生產專家管理辦法,對安全生產專家遴選條件、程式、聘用年限、權利義務、勞務費用等作出明確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省有關部門自行組建和管理各自監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家庫,各部門專家通過安全生產專家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專家資源共享和聯動。積極推進專家為安全生產提供政策法律和專業技術支持。
(七)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構建與安全發展相適應的全員安全生產培訓體制機制。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培訓和企業內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強化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崗位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2.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基礎建設。推動開發建設安全培訓網路學習平台,建立省級優秀視頻課程資源庫。推進安全生產資格考試體系建設,分專業工種建設實訓場地完備、教學設施齊全、教學手段先進的安全生產培訓和考試基地。
3.提升全民安全防範意識。加大安全生產公益宣傳力度,紮實推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全面普及安全生產常識,進一步提升全社會的安全文明素質。實施“安全生產月”“文明交通行動計畫”“消防119”及“安康杯”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八)強化職業衛生工作。
1.推進職業衛生監管體制建設。加強職業衛生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大力發展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基層監管力量,推進職業衛生監管體制機制創新。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建立各級職業病防治協調推進機制,形成職業衛生監管合力。落實政府相關部門職業衛生監管責任,建立管行業、管業務、管生產經營必須管職業衛生的責任體系。
2.強化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預防能力建設。建立用人單位自主開展職業病危害預防活動的職業衛生工作機制,推動用人單位依法履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落實職業病危害預防主體責任。建立重點行業領域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與考核制度。設立小微型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預防的公益性指導與援助平台。
3.建立職業衛生監管信息體系。圍繞職業衛生專項調查、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報告、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管等,構建職業衛生信息監測體系。建立基於職業病危害治理信息監測與監督執法的職業衛生信息統計制度。建設依託安全生產信息系統的職業衛生監管信息系統,實現職業病危害治理動態監管。
4.完善職業病危害治理技術支撐體系。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技術支撐體系。支持多種形式技術服務機構發展,推進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能力和誠信體系建設。建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為小微型用人單位提供技術援助的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大型企業建立職業衛生檢測服務、診斷檢查機構。加強職業衛生專家隊伍的建設與管理。
(九)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
1.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全面加強市、縣級政府安全生產應急能力建設,充實基礎力量,提高應急管理和救援決策水平。推進大中型企業、高危行業企業全部設定或指定安全生產應急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加強各相關職能部門、企業和應急救援隊伍間的應急協作,形成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制定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和標準體系,探索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社會化有償服務政策,鼓勵和支持應急救援隊伍參與社會救援。探索制定應急物資裝備徵用補償政策,明確應急物資裝備徵用補償和損害賠償的程式、方式和標準。
2.加快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鞏固、整合現有安全生產救援隊伍資源,重點加強省級、區域性和重點行業領域應急救援基地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應急救援體系。鼓勵和支持化工企業聚集區、礦產資源聚集區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一體化示範建設,增強輻射救援能力。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業裝備配備,強化應急物資和緊急運輸能力儲備,健全應急物資的維護、補充、更新、調運機制,提高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能力。
3.加強預案管理和應急演練。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動態修訂和完善。建立完善應急預案備案制度,加強企業應急預案與政府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建立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政企聯合、社企聯動、多部門協作等形式的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針對性。強化省、市、縣(市、區)以及高危行業(領域)大中型企業應急平台基礎建設,完善應急平台監測預警、指揮協調、資源管理、預案管理、數位化演練等功能套用。
4.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強化應急值守,加強輿情監控,及時準確發布事故信息,正確把握輿論導向。提高事故單位先行處置能力,努力掌握現場應急處置的主動權。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加強事故現場指揮協調,落實通告、警戒、疏散等必要的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引發次生災害。加強事故單位與政府應急救援的聯動,統籌好各類應急救援力量的協調運用。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分級指導、總結評估和考核獎懲制度,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和救援水平。
四、重點工程
(一)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化建設工程。
研究制定全省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規劃,建設全省安全監管信息化標準體系,利用雲計算技術規劃建設集安監業務、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安全技術支持等信息於一體的全省安全生產監管雲數據中心,強化信息資源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分析利用,建設通用的、開放性的全省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信息平台,推進全省安全生產監管政務、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執法監察、舉報投訴、應急救援、事故調度統計分析等的信息化。
(二)省重大危險源監控中心建設工程。
對全省重大危險源進行全面排查和評估分級,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平台,實現全省重大危險源監管信息系統互聯互通。督促企業建立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系統,著力推進重大危險源企業的自動化改造。
(三)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工程。
建設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和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安全監管部門執法能力與技術保障體系。特別是保障全省縣(市、區)、鄉(鎮、街道)及各產業園區基層安監執法隊伍工作條件,保證全省各級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培訓到位,完善專業技術裝備配置,建立全省執法監察信息化支撐平台,建立移動執法支撐體系,提升監管監察執法能力。
(四)安全生產宣教工程。
建立涵蓋各地區、各領域的安全生產新聞發言人、安全理論專家、安全生產記者和通訊員、網路評論員、安全生產監督員五支隊伍,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新聞發布制度、應急協調製度和輿情監控制度。加強具有山東地方特色安全宣教品牌建設。構建安全文化引領工程,著力培育安全理念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環境文化和安全行為文化,把安全理念、安全制度轉化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和從業人員的思想共識和自覺行為。
(五)安全生產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建設推廣工程。
選擇一批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設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較好的企業作為行業標桿企業,系統總結其經驗做法,進行論證、評估、完善和提升,形成一整套可借鑑、可推廣、可套用的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標準,由相關部門審定後,作為地方標準發布實施。省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在分管行業領域中組織企業進行落實,在全省逐步建立起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機制。
(六)危險化學品專項治理工程。
1.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線上監控和事故預警示範工程。利用先進科技手段,建立重大危險源線上監控及預警網路體系並進行工程示範套用。通過構建政府級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平台,收集各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中的工藝參數和預警數據並及時進行分析管理,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完善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實現全過程、全天候監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預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2.國家功能區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示範工程。督促指導青島市黃島區做好國家功能區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試點工作,通過強化技術支撐,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建設安監大資料庫管理平台,建立高效靈敏、反應快捷、運行可靠的信息化監管體系,提高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和水平。
3.化工園區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示範工程。開展園區風險評估,提出化工園區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示範工程建設標準,構建園區一體化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園區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處置能力。
4.油氣和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治理工程。建立山東省油氣管道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線上路規劃、土地利用、管道保護、第三方施工、高后果區監、應急處置等各方面的管道安全管理決策支持功能。在全省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推廣套用工業電視監控系統、可燃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系統、安全聯鎖系統等安全保障技術,實現全過程、全方位、全時段管理,提升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技防水平。
(七)非煤礦山專項治理工程。
1.全省非煤礦山採空區治理工程。對全省非煤礦山採空區基本情況調查摸底,掌握礦區範圍內及周邊老空區地質構造、含水層、積水等情況,開展預防、治理和監測工程,完成全省具有較大安全隱患的生產非煤礦山採空區治理任務,建立非煤礦山採空區安全隱患防治長效監管機制;通過採取工程措施,徹底消除突發性採空區坍塌等安全隱患和險情,做好非煤礦山採空區監測工作;採用崩落法、空場法開採的地下金屬礦山,全部改造為充填法或進行嗣後充填,不再產生新的採空區;石膏礦山等非金屬地下礦山具備採空區崩落條件的,嚴格順序崩落,崩落一段生產一段,嚴禁形成大面積採空區。
2.全省尾礦庫治理工程。完成“頭頂庫”治理任務,全面消滅病庫,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尾礦庫,依法取締各類非法尾礦庫;四等傍山型、山谷型及三等以上尾礦庫全部建立線上監測系統並有效運行;健全和完善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體制,消除尾礦庫重大安全隱患;建立尾礦庫應急救援聯動機制;促進企業建立和完善尾礦庫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現場管理和推廣一次性築壩、乾式排尾、尾砂充填、尾礦綜合利用等先進適用技術。
(八)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體系工程。
繼續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動,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體系機制建設。構建公路智慧型交通安全體系,建設公路交通監控系統、公安交通指揮集成平台和交通安全執法服務體系,構建覆蓋全省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和部分重點縣(鄉)道路的智慧型交通安全系統,實現對人、車、路、環境等道路交通基本要素的實時監控和動態組織管理。構建農村交通安全治理體系,加大農村地區管理力量和資金投入,整改一批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壓減一批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構建車管源頭管理體系,開展防禦性駕駛教育培訓,研究防禦性駕駛理論體系,編制標準化防禦性駕駛宣傳培訓教材資料,引入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考試體系。以客運車輛為重點,在客運企業推廣建立主動安全教育理念,組織客運駕駛人開展防禦性駕駛專題培訓和集中教育。構建交通安全素質教育宣傳體系,依託中國小校、科普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資源,建立一批以體驗、互動為主要內容的中小學生(幼兒)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在各種媒體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欄目,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廣告發布辦法。通過組織公益廣告徵集大賽等形式,發揮社會專業力量,製作高質量的文明交通公益廣告在媒體發布,傳播文明交通理念,發揮新聞媒體的影響力和輿論的引導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
建立經濟社會安全發展綜合決策機制,實現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規劃、同部署、同推進。努力從根本上減少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巨觀因素。強化紅線意識,始終把人民民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把安全生產與轉方式、調結構、促發展、惠民生緊密結合起來,主動參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落後產能淘汰退出,放大安全生產工作成效,實現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杜絕降低安全標準、違反安全規定的所謂“一站式服務”,確保城市安全運行、企業安全生產、公眾安全生活。
(二)完善安全生產綜合政策。
完善城鄉規劃、設計和建設安全準入標準,建立安全專項規劃制度和招商引資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嚴格規劃準入。完善產業政策,嚴格限制建設高風險項目。建立安全生產投入多元化保障體系。推動市、縣級政府及有條件的鄉鎮和工業園區建立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投入保障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的適用範圍和費率標準,完善與企業發展水平同步的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全面推廣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增加安全生產社會保障。完善事故傷亡賠付制度,提高企業違法違規和事故成本。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加大信貸支持安全生產工作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對有償還能力的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企業安全技術改造項目給予貸款支持。
(三)強化社會輿論監督。
建立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機制,拓寬和暢通安全生產社會監督渠道。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社團組織以及基層社區組織對安全生產的監督作用。完善和規範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制度,發揮新聞媒體安全生產宣傳和監督作用。加大電視、廣播、網路、報刊雜誌等媒體普及安全知識的力度,開闢安全曝光欄目,對企業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進行經常性的媒體曝光。充分利用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等新媒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落實民眾舉報獎勵制度,加大對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查處力度。保障勞動者合法的安全生產權益,確保勞動者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四)加強規劃督導評估。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統籌協調推進落實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各級安監部門要建立規劃實施的評估機制,加強對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公布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規劃目標、指標、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進展情況。

解讀

《山東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是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省總體規劃在安全生產領域的深化和細化。
一、《規劃》編制的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十二五”期間,出台了一系列加強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措施,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2016-2020年,是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時期,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推進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開創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新局面的關鍵時期。隨著全省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發展方式的加快轉變,安全生產工作面臨新的形勢、新的問題和新的任務。站在新起點,面臨新形勢,我省安全生產工作既要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又要積極應對新情況、新挑戰。為全面規劃好“十三五”期間我省的安全生產工作,省安監局在認真總結“十二五”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根據《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於開展“十三五”省級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魯政辦字〔2015〕92號)要求,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組織編制了《山東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主要闡述了“十三五”期間我省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是全省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定實施政策措施,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重要依據。
二、《規劃》編制過程
省安監局黨組高度重視《規劃》編制工作,成立了由省安監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各位副局長任副組長、監察專員和各處室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山東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領導小組先後數次召開專題會議,就規劃的編制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和調度,並就規劃編制重點以及需把握的核心問題等提出要求。
(一)《規劃》前期準備
為切實做好《規劃》編制工作,省安監局在規划起草的前期準備階段,全面開展了調研論證工作。下發了關於徵集省“十三五”安全生產規劃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建議的通知,向各市安監局、省直有關部門徵集“十三五”時期需要解決的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建議及列入省規劃的重大事項。加強與省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十三五”規劃的銜接,保證規劃與國家和省要求的統一。為進一步推進規劃的編制工作,印發了《關於做好“十三五”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對規劃編制任務進行了細化和分解。
(二)《規劃》起草和印發
按照形成的“十三五”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基本思路,2015年11月正式開始了《規劃》文本的起草工作。12月上旬形成了初稿,向省直有關部門、各市安監局徵求了意見,對初稿進行了補充、修改和完善,在此基礎上,又兩次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修改,5月中旬,召開了《規劃》論證會議,徵求了專家的意見,進一步進行了修改完善;6月3日,經省安監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形成了《規劃》會簽稿,分別送省公安廳、省交通廳、省建設廳等10個部門進行會簽。省安監局根據各部門的會簽意見對《規劃》進行了修改並報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進一步修改完善後,2016年10月8日省政府領導簽發實施。
三、《規劃》的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
《規劃》總體框架結構分為5個部分,分別為:發展現狀和面臨的形勢;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現狀和面臨的形勢。對我省“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發展狀況進行了總結回顧,並對當前面臨形勢進行了分析。
第二部分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提出了“十三五”時期我省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指導思想;本著積極、妥善的原則,謀劃了“十三五”時期安全生產的總體目標。
第三部分主要任務。按照繼承、發展和創新的工作思路,在統籌長遠規劃與近期目標的基礎上,提出了“十三五”時期安全生產9個主要方面的工作任務。分別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能力建設;深化重點領域安全綜合治理;建立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監督管理體系;推動實施科技強安;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強化職業衛生工作;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這些主要任務中,既有需要長期推進的工作,又把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的重點工作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平台建設、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轉型升級、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整體退出和工貿行業專項治理等做出了重點安排。
第四部分重點工程。按照以政府主導為主,著眼於提高監管執法能力和重點領域隱患排查整治兩個層面,提出了包括建設性工程和任務性工程兩類共8項重點工程項目。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圍繞著支持規劃的貫徹落實,提出了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完善安全生產綜合政策,強化社會輿論監督,加強規劃督導評估4個方面的規劃保障措施。
相信“十三五”期間,在山東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通過各級、各部門、企業的共同努力和民眾的廣泛支持,一定能夠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為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開創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新局面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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