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機關黨委

內設機構
時間:2011-01-28 來源: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
根據工作職責,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設11個職能局和機關黨委,分別是:秘書局、綜合局、研究局、新聞局、經濟局、港澳涉台事務局、交流局、聯絡局、法規局、投訴協調局、政黨局,機關黨委(人事局)。

12、機關黨委(人事局)負責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領導機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工、青、婦等工作。
負責機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勞資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人員編制工作;承辦機關人員因公出國、出境的報批、政治審查、護照、簽證工作以及外派幹部的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各地區、各部門台辦主要幹部的情況;組織指導本辦及全國對台工作系統幹部的培訓、教育工作。
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