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遙牆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遙牆民用機場的批覆是中央軍委於1986年01月11日發布,自1986年01月1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中央軍委
  • 發布日期:1986年01月11日
  • 實施日期:1986年01月1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鐵路公路機場用地
  山東省人民政府、中國民用航空局:
山東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關於建設濟南香王店民航機場的請示報告》和八月十一日《關於建設濟南民航機場問題的補充報告》均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新建遙牆民用機場。
二、新建機場按二級機場、供起降MD-82型飛機的技術要求進行設計。
三、建設總投資控制在六千萬元以內,由中國民用航空局在“七五”後期或“八五”初期的基建投資中安排二千萬元,包乾使用,其餘由山東省和濟南市自籌解決(其中包括利用科威特基金會貸款一千萬美元,本息均由山東省和濟南市負責償還)。
四、具體事宜,請你們同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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