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共兩黨黃河歸故談判

國共兩黨黃河歸故談判

國共兩黨黃河歸故談判,是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舉行的關於黃河回歸故道的談判。談判開始於1946年6月,歷時一年余並經多次反覆於1947年7月最終達成了《上海協定》。

1938年6月,當日寇進逼中原的時候,蔣介石為了掩護其軍隊撤退,在鄭州北部花園口扒開了黃河大堤,使黃河改道入淮,豫、皖、蘇三省受災地區達44個縣、市,1200萬人口,淹死89萬人,造成了震驚中外的大浩劫。1945年日本投降後,蔣介石在美帝國主義支持下,又積極籌堵花園口,陰謀使黃河歸故,充當40萬大軍,妄圖達到“以水代兵”,分割和水淹解放區之目的。

蔣介石集團迫於正義輿論的壓力,答應就黃河歸故的時間、程式及有關事項與中共談判。首次談判於1946年4月7日在開封舉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共兩黨黃河歸故談判
  • 雙方:國民黨、共產黨
  • 時間:1946-1947
談判背景,談判過程,國民黨毀約,

談判背景

1938年6月9日,當日本軍隊進逼中原的時候,蔣介石為了掩護其軍隊撤退,以“遏止日軍西犯”為由,密令其新五軍炸開了河南省鄭州以北花園口黃河大堤,企圖以水代兵,利用黃河之水阻止侵占徐州的日軍西犯,結果不但未能阻止日軍的進攻,反而使黃河水衝出故道,向東南奪淮入海。黃河泛濫,使豫、皖、蘇三省44個縣、市,1250萬人口受災,淹死89萬人,造成了震驚中外的大浩劫。1945年日本投降後,蔣介石在美國支持下,又決定籌堵花園口大堤決堤口門,讓黃河水回歸故道。這一決定表面上是為了解除豫、皖、蘇黃泛區人民的災難,而實質是妄圖再次“以水代兵”,水淹解放區,把地處黃河下游地區的冀魯豫解放區一分為二,並企圖以此割斷華北解放區與中原、華東解放區的聯繫,實現其對解放區各個消滅的目的。此即為被蔣介石宣稱“可抵四十萬大軍”的黃河戰略。
黃河泛區黃河泛區
從1938年至1947年,黃河改道南行9年。黃河故道自花園口到利津,原有大堤1200公里,斷流後長年廢修,加上受戰爭和自然的破壞,堤防已殘破不堪。黃河故道大部分處在我冀魯豫邊區,河床灘區被墾作農田,新建200餘個村莊,數十萬農民生活在這裡。如果不在堤壩修復和河床居民妥善安置的情況下,就把河水導人故道,黃河故道兩岸廣大民眾和灘區居民,也將變成第二個黃泛區。面對蔣介石集團的惡劣行徑,中共中央以豫皖蘇黃泛區人民的利益為重,同意黃河回歸故道,但決不同意國民黨政府在下游未復堤整堤,即先堵口放水的行動,提出黃河故道兩岸冀、魯、豫的人民同樣應該照顧。因此,主張先復堤、浚河、遷移河床居民,然後堵口,不使下游發生水災。對於蔣介石水淹解放區的陰謀,則堅決反對和揭露。這樣,國、共兩黨圍繞黃河歸故問題,進行了一系列的談判,展開了一場尖銳的鬥爭。

談判過程

蔣介石集團迫於正義輿論的壓力,答應就黃河歸故的時間、程式及有關事項與中共談判。首次談判於1946年4月7日在開封舉行。解放區共產黨代表晁哲甫賈心齋趙明甫,國民黨代表趙守鈺、王恢先、李賦都、陳汝珍、左起彭、瞿文琳、孔令榕、許瑞鰲、閻振興,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以下簡稱聯總)代表費吳生、塔德、張季春、范銘德參加談判。
經過會談,初步達成了《開封協定》,主要內容有
1、堵口復堤程式。堵口復堤同時並進,但花園口合龍日期須俟會勘下遊河道堤防淤墊破壞情形及估修復堤工程大小而定。
2、施工機構。直接主辦堵口復堤工程之施工機構應本統一合作原則,由雙方參加人員管理。具體辦法為
(1)仍維持原有堵口復堤工程局系統;
(2)中共區域工段得由中共方面推薦人員參加辦理。
3、河床村遷移救濟問題。河床內居民之遷移救濟,原則上自屬必要,應一面由國民黨黃河水利委員會(以下簡稱黃委會)擬具整個河床內居民遷移費預算專案呈請中央(指國民黨政府)核撥,一面由馬署長(指國民黨政府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河南分署團長馬傑)及聯總河南區主任范海寧先生分向行總(指國民黨政府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聯總申請救濟。其在中共管轄區內河段並由中共代表轉知當地政府籌擬救濟。所有具體辦法,仍俟實地履勘後視必需情形再行商定之。
同時,對中共協助工程進行辦法,以及招工、購料、運輸、工糧發放等問題,也作了初步協商和規定。《開封協定》簽字後,國民黨黃委會委員長趙守鈺、聯總顧問塔德等多人於4月8日出發赴黃河下游查勘,中共代表趙明甫、成潤等人陪同。
4月15日,一行返回中共冀魯豫區黨委駐地菏澤,再次就黃河問題進行商討。參加人員有黃委會趙守鈺、陶述曾、左起彭、孔令榕、許瑞鰲,冀魯豫行署段君毅、賈心齋、羅士高、趙明甫、華夫、成潤,渤海區代表劉季青。經過商談,又達成了《菏澤協定》。其主要內容包括
1、復堤浚河堵口問題。甲、復堤、浚河、裁彎取直、整理險工等工程完浚後再行合壠放水。乙、豫、冀兩省仍修舊大堤,魯省北岸壽張以上,南岸十里堡以上先修臨黃民堤,次再整修兩岸舊大堤。十里堡下仍修舊大堤,惟有需要局部裁彎取直部分,俟測量後決定之。
2、河床內村莊救濟問題。甲、新建村由黃委會呈請行政院每人發給10萬元(法幣)遷移費。乙、救濟問題由黃委會代請聯總、行總救濟。丙、解放區政府負責募集組織互助,並設法安置及組織轉業。
3、施工機構問題。甲、冀、魯二省修防處設正副主任,正主任由黃委會派,副主任由解放區派,仍由雙方電呈請示後再確定,所有測量施工工作一面先行推進。豫省復堤工程處組織時,仍以冀魯兩省組織原則辦理。乙、各級參加之解放區政府方面工作人員,仍本開封會議商定原則辦理。
4、交通問題。為施工方便,急需恢復之交通,應根據施工情形逐步修復,但不得用於軍事,並由當地政府維持秩序。
5、幣制問題。由黃委會派會計審計人員與解放區政府會商後決定。
《菏澤協定》剛剛簽定,4月17日國民黨中央通訊社卻發出了“黃河堵口復堤決定兩月內同時完成”的訊息。4月20日,國民黨《中央日報》又發表訊息,內稱“倘黃河汛前不能全部完成堵口工程,政府方面實不能負其全責。”不久,黃委會技術人員提出的堵口合龍時間推遲至汛後的方案,也為行政院長宋子文否定了。與此同時,國民黨的高級將領也分別到花園口“視察”、“參觀”,為加速堵口工程打氣。面對如此情況,5月5日,新華社發表了晉冀魯豫邊區政府負責人的談話,指出國民黨兩個月內堵口“顯系包含軍事企圖,有意指揮黃委會放水,水淹冀魯兩省沿河人民”,“要求國民黨當局立即停止花園口堵口工程,堅決反對兩個月完成堵口計畫。”最後聲明“如當局不顧民命,則老百姓勢必起而自衛,因此引起之嚴重後果,應由國民黨當局負完全責任。”5月10日,中共中央發言人發表談話“堅決反對國民黨此種蓄意淹我解放區的惡毒計畫,要求國內外人士主持正義,制止花園口堵口工程,徹底實行《菏澤協定》。”
鑒於《菏澤協定》有被國民黨政府徹底背棄的危險,中共代表趙明甫、王笑一、成潤於5月8日與塔德、張季春就貫徹《菏澤協定》問題進一步交換了意見。5月15日,趙明甫、王笑一同聯總河南區主任范海寧前往南京。趙、王到後首先聽取了中共中央代表周恩來的指示,並在周的陪同下同國民黨水利委員會主任薛篤弼進行了商談。5月18日上午,中共、聯總、行總、水利委員會、黃委會、堵復局的代表趙明甫、王笑一、陶述曾、楊乃俊、須愷、閻振興、郭暄、李家琛、朱光彩、張季春等作了具體研究,達成了《南京協定》。內容如下
1、關於復堤工程。
(1)下游急要復堤工程包括險工及局部整理河漕儘先完成,同時規劃全部工程銜接推進。
(2)急要工程所需配合之器材及工糧請行總、聯總儘先儘速供給。
(3)急要工程所需工款由水利委員會充分籌撥。
(4)此項復堤工作爭取於6月5日以前開工。
(5)復堤工作關於技術方面由黃委會統一籌劃,施工事項在中共區域以內地段由中共辦理。
2、關於下遊河道以內居民遷移救濟問題,黃委會己呈請有案,請中央從速核定辦理,俾能配合堵口復堤工程之需要。
3、堵口工程繼續進行,以不使下游發生水害為原則。中共代表提出保留意見大汛前打樁拋石以不超出河底兩米為限,但須
(1)不受任何軍事政治影響;
(2)汴新鐵路、公路暫不拆除;
(3)由中共派工程師住花園口密切聯繫。
5月18日,中共中央代表周恩來還與聯總中國分署代理署長福蘭克芮、聯總工程顧問塔德達成6條口頭協定
1、下游修堤浚河,應克服一切困難,從速施工。
2、關於工程所需要之一切器材、工糧,由聯總、行總負責供給,不受任何軍事政治影響。
3、行總辦理器材、物資之供應事項,在菏澤設立辦事處,由中共參加。
4、關於下遊河道內居民遷徙之救濟,由三方組織委員會負責處理,該委員會由政府派二人、中共派二人、聯總派一人、行總派一人組織之。
5、在6月15日以前花園口以下故道不挖引河,汴新鐵路及公路不得拆除。至6月15日視下游工程進行情形,經雙方協定後始得改變之。
6、打樁繼續進行,至於拋石與否,須待6月15日前視下游工程進行情形,然後經雙方協定決定。如決定拋石,亦以不超過河底兩米為限。以上兩條所說下游工程進行情形,以不使下游發生水害為原則。
由於國民黨政府只熱衷於堵口,而對協定規定的復堤工款及河床居民遷移費等,遲遲不予撥付,為此周恩來又親自出面與各有關代表於7月18日至22日在上海再次舉行了會談,最終達成了《上海協定》。除以上4次大的談判外,還舉行了3次小的會談,即1946年l2月9日舉行的張秋會談;1947年1月3日舉行的邯鄲會談;1947年6月4日舉行的東明會談。

國民黨毀約

自1946年1月14日,國民黨代表來解放區,至1947年5月17日國民黨驅逐中共駐黃委會代表,共1年又5個月的時間,雖經過多次會談和簽署協定,但事實證明國民黨當局都是毫無誠意的。黃河歸故是一個非常複雜的事情,要修築堤防,整修壩埽,遷移河床居民等,都需要時間,其中任何一項都不是短短几個月可以完成的。但國民黨於1946年汛前完成花園口堵口的計畫卻是早已定了的。1946年3月1日,不通知解放區即私自開工堵口;4月28日,國民黨國防部副參謀總長白崇禧親赴工地督促施工;《南京協定》簽定剛剛3天,花園口即開始拋石,並積極準備開挖引河,拆除汴新鐵路、公路,進行合龍放水。6月29日,由於黃河水突然上漲,堵口工程橋樁被破壞,合龍工程才不得不推遲到汛後進行。蔣介石為了發動對解放區的進攻,擬用黃河為防線,阻擋劉、鄧大軍於黃河以北,因此堵復花園口更加迫不及待。蔣介石不顧歷次協定的約束,接連下達了“寧停軍運,不停河運”、“限期完成,不成則殺”的嚴令。國民黨軍政要員薛篤弼陳誠顧祝同等,紛紛前往花園口工地督導。最後悍然於1947年3月15日堵住了花園口口門,使黃河水流入了解放區故道。據當時不完全統計,僅冀魯豫解放區沿河10個縣的灘區,被淹村莊即達237個,淹沒耕地27萬餘畝,廣大人民民眾陷入無家可歸的悲慘境地。
從1946年初到1947年夏,我黨同國民黨當局進行的這場黃河歸故鬥爭,推遲了堵口,贏得了下游故道的復堤時間,保衛了黃河兩岸人民的生命財產,從而粉碎了蔣介石集團企圖水淹解放區的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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