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鎮縣文化廣電體育新聞出版局

負責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影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實施細則、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文化、廣電、體育、新聞出版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鎮縣文化廣電體育新聞出版局
  • 內容:負責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
  • 主要職能: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
  • 詞性:名詞
主要職能,備註,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電事業、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髮展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研究制定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電事業、體育事業、新聞出版業發展戰略、規劃、目標;研究、指導文化、廣播影視、體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人才隊伍建設、文化藝術教育並組織、監督實施,協調發展比例關係;企業文化科研成果的鑑定、評獎、推廣及管理;規劃、指導、管理全縣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及建設。
(三)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和藝術演出活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推進城鄉文化藝術普及工作;管理全縣公共圖書館、室事業,指導其業務建設。
(四)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五)負責全縣文物資源調查;協調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組織審核轄區國家、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指導全縣文物、博物館工作。
(六)管理、規劃指導全縣文化產業發展,研究制訂全縣文化經濟政策,指導文化藝術生產經營和投資方向,協調整體布局,推動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七)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按規定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
(八)制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發展規劃;管理全縣廣播影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等;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指導全縣廣播影視事業建設並實施行業管理;履行廣電、移動電信、網際網路融合中的相關管理職能;管理全縣電影市場,研究制訂市場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電影發行放映網的建設和綜合平衡工作。
(九)組織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及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助農村和貧困地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
(十)指導和檢查全縣體育工作,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指導和檢查學校、企業、機關和農村體育工作;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制定全縣性體育競賽制度,指導全縣體育競賽工作,承辦全縣體育運動會。統一規劃全縣運動項目設定布局,組織參加上級舉辦的體育競賽,開展體育交往與合作;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體育教育和體育科研工作。研究擬訂體育經濟和經營活動的有關規定,培育體育市場。負責全縣體育社會團體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
(十一)審核報批新建出版單位和出版物發行單位、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報(刊)業集團和著作權集體管理及涉外代理等機構;審核報批新聞出版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設立,全縣報紙開版、刊期和期刊本、刊期等項目變更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對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和複製、發行等新聞出版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禁和非法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在縣“掃黃打非”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掃黃打非”工作。
(十二)管理全縣對外文化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廣電、體育、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

備註

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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