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工

固定工,又稱“長期職工”。是指長期固定在一個單位,從事工作或生產勞動的職工。中國的固定工制度形成於建國初期,已成為職工人數最多的一種用工形式。特點是國家對勞動者的就業實行統分統配。職工工作長期固定不變,一般不能離職。企業、事業單位在招工用人方面沒有自主權,也不能辭退職工。長期以來實行的固定工制度限制了勞動力的合理流向,勞動者端著鐵飯碗沒有任何壓力,企業也喪失了活力。

固定工:是指1998年以前國家包分配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由人事局直接安排分配到國營企業、集體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包括1986年以前參加工作的所有職工都為固定職工)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國家開始對固定工制度進行了改革,實行了三結合的就業方針,推行勞動契約制,從而形成了固定工制度和勞動契約制的“雙軌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搞活固定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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