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縣鄉鎮衛生院上劃管理的實施方案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及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貫徹“決定”的《實施意見》的統一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鄉鎮衛生院上劃管理的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固始縣政府
  • 相關檔案:《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
  • 地區:固始縣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及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貫徹“決定”的《實施意見》的統一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詳細內容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02〕13號)精神,通過改革鄉鎮衛生院管理體制,推動衛生院綜合改革,合理配置農村衛生資源,進一步提高農村公共衛生服務能力、醫療救治服務能力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能力,鞏固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農村衛生保健水平和民眾健康水平,加快全縣醫療服務產業化進程。
二、上劃原則
既認真貫徹上級檔案要求,又緊密結合固始實際,以“衛生院人員、業務、經費等劃歸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按職責管理”為核心,以積極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鄉鎮衛生院管理模式為目標,求真務實、綜合平衡、穩步實施、促進發展,做到“四個有利於”:
1、有利於增強全縣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2、有利於加快我縣醫療服務產業化進程;
3、有利於提高農民民眾的就醫質量和健康水平;
4、有利於調動農村醫療衛生人員的積極性。
三、組織領導
鄉鎮衛生院上劃管理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直接領導下進行,縣政府成立由政府領導任組長,衛生、財政、人事、編辦、審計、勞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鄉鎮衛生院上劃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為上劃工作的正常有序開展提供組織保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
四、實施步驟
(一)核實底數(5天)
對各鄉鎮衛生院的產權制度、人員、業務、經營狀況、社會保障機制等情況要在原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核實澄清。人員按照專業和非專業及進入衛生院時間、在崗和非在崗等進行分類並造冊登記,對衛生院的現有資產進行清查和登記。
(二)宣傳發動(5天)
利用靈活有效的宣傳形式,宣傳鄉鎮衛生院上劃管理的重要意義,特別是使各鄉鎮衛生院的幹部職工充分了解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衛生院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及省、市、縣有關要求和具體安排,明確自身的權利和義務,提高其參與改革的積極性。
(三)組織實施(10天)
鄉鎮衛生院的人員、業務、經費等上劃管理工作同步進行、整體推進;各項上劃管理工作分別制定措施,分步實施。
五、上劃管理工作具體要求
(一)人員上劃
1、對所有醫學院校畢業的統招生,全部優先上劃、優先聘用。對其他人員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進行上劃:“老人”即92年從縣裡下劃到鄉鎮管理的人員全部上劃;“新人”即從92年4月衛生院下劃之日算起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期間,經縣人事部門審核批准進入鄉鎮衛生院的在編、在冊、在崗的人員,經衛生局考核合格後上劃。考核不合格的人員暫時待崗,由所在衛生院逐步進行妥善的安置或分流。
2、已改制的衛生院人員上劃工作分別進行:黎集、三河尖兩個衛生院已溶入人民醫院集團,其人員直接劃入人民醫院管理;草廟、方集、趙崗、郭陸灘四個衛生院已轉為民營醫院,改制前在編在冊在崗的人員按前款規定上劃,改制後院方自聘人員不予上劃。
3、凡上劃管理的人員,一律直接進入縣人才市場,檔案由人才交流中心統一管理,由衛生院實行全員聘用制度,並在上劃後一周內完善聘用手續。
4、所有上劃人員,上劃前必須交齊原來拖欠的養老保險金。凡一次性交齊的,勞動保障部門免去其滯納金。
5、衛生院人員上劃管理後,可以通過縣人才市場在全縣範圍內合理、有序流動;衛生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實行準入管理和註冊管理。
6、上劃管理後嚴禁非技術人員進入衛生院,人事、衛生部門要從源頭上把好人員準入關。
(二)經費與資產上劃
1、經費上劃基數,按當年縣財政下劃鄉鎮財政衛生事業費基數,參照2004年度鄉鎮財政經費安排情況確定。具體原則為:以衛生院由縣下劃鄉鎮管理時的衛生事業經費數額為基準,適度增長。
2、衛生院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由財政局和衛生局統一組織清產核資驗收後,由縣財政局按國有資產管理法規進行統一管理。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由衛生局代行“出資人”職責,防止鄉鎮衛生院國有資產流失。改制衛生院的變現資金用於衛生院建設與發展及償還現有債務後的結餘部分,同時上交縣財政專戶,對已挪用的資金由縣財政部門負責全額追回。
3、已改制衛生院的非國有資產為投資者所有,並由衛生局與投資者重簽契約予以確認。
4、衛生院現有債權、債務繼續歸衛生院,並通過綜合改革,調整資本構成,儘快解決不良債權、債務問題。
5、衛生院上劃管理後,縣政府負責對全縣農村衛生事業發展進行統一規劃,縣財政統一核定農村衛生事業費預算。鄉鎮人民政府要繼續對本鄉鎮衛生事業給予支持、對本鄉鎮公共衛生承擔責任,並按規定在用地、用工和資金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投入,平均每年投入資金不低於鄉鎮財政支出的2%。
6、衛生院經費上劃的具體工作由衛生局、財政局組織實施,鄉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配合。
(三)業務上劃
衛生院的業務上劃管理,是縣衛生局實行衛生全行業管理的一部分。衛生局要加大對衛生院業務管理的力度,加強執業監察、業務督導和人員培訓,全面提高衛生院的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人員業務素質。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
鄉鎮衛生院上劃縣衛生行政部門按職責管理,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深化鄉鎮衛生院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新時期農村衛生工作的重要決定,是省政府選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的前提條件之一。鄉鎮衛生院上劃管理,有利於推動衛生院綜合改革,有利於農村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有利於農村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有利於集中財力辦大事、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有利於促進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合理流動、防止人才流失,也有利於加快我縣醫療衛生產業化進程。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各鄉鎮要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從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及保護農民健康權益、促進衛生院持續發展的實際需要出發,把鄉鎮衛生院管理體制改革作為農村衛生工作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積極實施、落實政策、嚴密組織。
(二)明確職責,強化監管
鄉鎮衛生院管理體制改革是一項繁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各鄉鎮黨委、政府及衛生、財政、人事、勞動、審計、編制等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上劃工作圓滿完成。
(三)加強領導,嚴明紀律
上劃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有關部門和各鄉鎮的主要負責人要將鄉鎮衛生院上劃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要親自參加調查研究,認真解決實際問題。整個上劃工作都要嚴明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和規定,嚴肅查糾違紀違規行為,保證此項工作穩定、有序、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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