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房屋交易納稅指南

所需材料,稅收政策,

所需材料

辦理二手房交易繳稅須提供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複印件;
2、原產權個人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買方當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代辦的應出具委託公證書及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房地產買賣契約》原件一份;
5、主管徵收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稅收政策

住宅房交易稅收政策簡介
1、契稅。法定稅率3%,優惠稅率1.5%、1%,具體適應以下情形:
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的,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按照3%的稅率繳納契稅。2、個人購買的房屋是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減半繳納契稅(實際稅率為1.5%);對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減按1%稅率繳納契稅。
2、營業稅。適用稅率為5%。具體適應以下情形:①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繳納營業稅。②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繳納營業稅。③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繳營業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為計征依據。按市區7%,縣城、鎮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計算繳納。
4、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為計征依據,按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
5、地方教育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為計征依據,按2%的徵收率計算繳納。
上述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屬營業稅的附加稅種,隨同營業稅一併征免。
6、個人所得稅。 稅率為20%、1%。具體適應以下情形:
①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其所得暫免徵個人所得稅。不同時滿足以上條件的的,不論房屋面積大小,均應按照住房轉讓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②納稅人能夠準確提供原購房契約、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其餘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依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0%。寧地稅發〔2006〕183號)③對於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按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徵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7、水利建設基金。按照個人轉讓住房的收入價款,適用徵收率萬分之七計算繳納。
註:
1、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行為稅收規定 :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稅、個人所得稅:1、離婚財產分割;2、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3、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4、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2、銷售住房購買時間確定:以“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註明的時間確定購買時間。對“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二者註明的時間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即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早於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的,以房屋產權證註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早於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的,以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
3、非普通住房與普通住房的劃分標準:根據《固原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規定,我市普通住房應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住宅小區建築面積容積率在1.0以上,1.5以下;(2)單套建築面積在130平方米(含130平方米)以下; (3)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價格的1.2倍以下。
4、“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區)內納稅人(有配偶的為夫妻雙方)僅擁有一套住房,應由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出具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證明。(國稅發〔2007〕33號)
門店房交易稅收政策簡介
1、房屋產權為企業的,營業稅5%及附加、土地增值稅3%、印花稅0.05%,契稅3%,企業所得稅:查賬徵收企業將代開發票收入計入企業應稅收入總額按正常分月季預繳申報納稅,核定徵收企業按應稅所得稅率其他行業10%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再按2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房屋產權為個人的,營業稅5%及附加、土地增值稅3%、印花稅0.05%,契稅3%,個人所得稅:有原值憑證和合理費用憑證的,可以計算出差額,為差額*20%,沒有原值憑證和合理費用憑證的,為轉讓收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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