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大眾傳播體制

四種大眾傳播體制是世界新聞與大眾傳播的四種體制類型。中國學者徐耀魁在1988年《新聞學刊》第1期發表的《世界新聞傳播體制的四種類型》一文中,從傳播的最終目的這個角度出發,將世界新聞與大眾傳播體制分為四種類型:(一)商業經濟型。主要特徵是:傳播媒介歸私人所有,並為少數壟斷集團所控制;政府或政黨一般不直接干預傳播活動,也不直接控制傳播事業;傳播活動的最終目的在於追逐利潤,其活動受市場規律的支配;傳播活動是自由的,一般不受政府或他人的干涉和限制,而靠法律調節;傳播活動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廣告收入;傳播內容五花八門,有時格調低下。美國及大多數資本主義國家的傳播體制屬於此類型。(二)政治宣傳型。主要特徵為:傳播媒介歸國家所有,政府或政黨直接控制傳播活動;以宣傳、鼓動、為政治服務、為政黨目標服務為最終目的;傳播活動經費主要靠國家撥款,傳播內容比較嚴肅、健康。前蘇聯等大多數社會主義國家及某些開發中國家的傳播體制屬於這種類型。

(三)社會自治型。主要特徵是:傳播媒介歸全社會所有,實行社會化管理;政府或政黨通過一定的途徑和方式影響傳播活動,使其符合黨和國家的利益;為全體勞動人民提供各種信息,提供發表言論的講壇,使勞動人民能夠有機會參與國家管理,行使自治權利;傳播活動的經費主要來自收聽費、收視費、發行費及廣告收入;傳播活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是自由的。南斯拉夫的傳播體制即屬於社會自治型。(四)社會服務型,主要表現在某些國家的廣播、電視體制上,如英、法、西德、日本等。主要特徵為:傳播媒介既不屬國家所有,也不歸私人所有,而是由社會組織創辦的公共傳播機構;傳播活動方針由社會各界組成的委員會或董事會確定,傳播活動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不為政府或集團所左右;傳播活動的主要目的不在於追逐利潤,也不在於政治宣傳,而是通過傳播新聞、教育節目和娛樂節目為社會各界服務;傳播活動的經費主要來自收聽費、收視費及一小部分的廣告收入;傳播內容比較嚴肅、健康、真實、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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