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球比洞賽

高爾夫比賽方式的一種,兩隊每隊各派兩人對兩人之比賽,每人各打一個球,但是在接下去之第二桿,各隊可選擇同組中較佳之球位置打第二桿,即同隊之兩人,均可在同組中第一桿最佳球位置,各打一桿算第二桿,假設 PAR 4 上果嶺後,也是可選擇較靠近洞口之位置,同組兩個人可在該位置推兩次,當然如先推的人,已推進洞,另一人則可不必推了。如果上果嶺後,同組的第一位先推沒推進,而另一人隨後推進,則該洞他們成績算3桿。

也就是同組的人雖有二人打球,但只有一份成績,而比每洞成績較少者為,如同桿則為平手 (HAL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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