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四川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四川省農村信用聯社承擔對全省信用社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在四川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下,在人民銀行、銀監管理部門的悉心指導和大力支持下,抓住改革帶來的歷史機遇,按照跳躍式,發揮優勢、錯位式和多元化發展戰略,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發展,以“勇於肩負助農致富的歷史使命,奮力開拓與農共舞的偉大事業”為己任,堅持立足農村,服務“三農”,立足社區,服務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的市場定位,著力服務創新,加大信貸投入,促進了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的發展,推動了信用社又好又快發展,被農民譽為“農民自己的銀行”。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四川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 總部地點:四川省成都市
  • 成立時間:1951年
  • 公司類型:國有企業
  • 公司口號:立足農村,服務“三農”
  • 建制正廳級
  • 現任理事長:艾毓斌
社情簡介,總社機構,市州機構,管理團隊,行政處罰,

社情簡介

四川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簡稱四川省農村信用社)於1951年建立,承擔對全省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正廳級建制,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省委省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
四川農信(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歷經風雨60餘年,現有職工4萬餘名,5600多個營業網點遍及城鄉,業務領域覆蓋“三農”、中小企業和城鄉居民等各個層面,已發展成為全省最大的社區性、零售性銀行業金融機構,是名副其實的農村金融主力軍,四川人民自己的銀行!
四川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2005年6月成立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攬,以“服務‘三農’、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為市場定位,高舉“助農致富,與農共舞”大旗,著力服務創新和信貸投入,有效促進了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和農村經濟發展,推動了農村信用社又好又快發展。截至2015年8月,全省農村信用社各項存款餘額突破萬億元,餘額達12032億元,占四川金融機構存貸款95757億元的12.5%。意味著全省存貸款餘額10元錢中至少有1元是農村信用社的。各項貸款4700億元,存款、貸規模和存貸總量均居全省金融機構第一位,並躍居全國第六位。同時,全省農信社以占全省金融機構15%的資金來源,發放了占全省89%以上的農業貸款、98%以上的農戶貸款、93%以上的災區農房重建貸款、100%的藏區牧民定居貸款、55%以上的下崗再就業貸款、70%以上的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滿足了占總戶數近55%的縣域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卓越貢獻。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四川農信人將努力開創團結奮進、戰略轉型局面,始終秉持普惠金融服務理念,緊扣省委提出的多點多極支撐發展戰略,與時俱進銳意進取,勵志創新,為實現偉大中國夢,建設美麗繁榮和諧四川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總社機構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監察保衛部,業務發展部,計畫財務部,審計中心,金融市場部,戰略發展部,風險合規管理部,信息科技中心,融資結算中心,銀行卡中心,培訓中心,後勤保障部,會計運營部,電子銀行中心。

市州機構

攀枝花農商行、成都農商行、涼山聯社、達州聯社、德陽辦事處、樂山辦事處、雅安辦事處、眉山辦事處、資陽辦事處、內江辦事處、自貢辦事處、宜賓辦事處、綿陽辦事處、南充辦事處、廣元辦事處、瀘州辦事處、遂寧辦事處、廣安辦事處、巴中辦事處、阿壩辦事處、甘孜辦事處。

管理團隊

黨委書記、理事長:艾毓斌
黨委副書記:譚紅傑
黨委委員、副理事長:王挺
副理事長:陳正拜(掛職)
黨委委員、副主任 :於晨曦
黨委委員、副主任:楊超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鄧治平

行政處罰

2017年,原銀監會對內蒙古、江西、河南、廣東、四川等5家省聯社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發現,5家省聯社在具體履職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違法違規行為。一是對農合機構偏離支農服務主業沒有有效糾正。部分省聯社沒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積極引導農合機構強化農村金融服務,對“離農脫農”問題不考核、不糾正、不處理,導致少部分縣域農合機構嚴重偏離支農戰略定位。二是在落實風險防控處置責任方面履職不力。個別省聯社沒有切實承擔對農合機構風險處置的牽頭責任,風險防控不作為,導致轄內風險持續積聚,高風險機構數量上升,對地方金融安全造成較為嚴重的影響。三是違規開展相關業務。部分省聯社嚴重違反監管規定,違規設立實體企業、未經批准超範圍開展業務等,個別省聯社甚至越權干預農合機構經營決策,違規牽頭組織發放大額、異地、非涉農貸款,形成大額風險暴露。四是高管人員違規履職問題突出。內部治理嚴重缺失,高管人員未經任職資格核准而實際履職等違規問題多發。
經過立案、調查、審理、審議、告知、陳述申辯意見覆核和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等一系列法定程式,銀保監會統籌協調相關銀監局依法對內蒙古、江西、河南、廣東、四川等5家省聯社現場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了行政處罰。機構處罰方面,對5家省聯社合計罰款3172.7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70.5萬元。人員處罰方面,對省聯社63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取消任職資格、警告和罰款,其中42人合計罰款45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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