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貫徹落實《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2014—2020年)》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2014—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4〕67號)要求,為切實促進我省貧困地區兒童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二)實施範圍。,(三)總體目標。,二、主要任務措施,(一)新生兒出生健康。,(二)兒童營養改善。,(三)兒童醫療衛生保健。,(四)兒童教育保障。,(五)特殊困難兒童教育和關愛。,三、保障措施,(一)加強整體規劃和資源整合。,(二)落實經費投入和管理。,(三)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四)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四、組織實施,(一)落實責任。,(二)加強監測評估。,(三)營造良好氛圍。,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2014—2020年)》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教育優先、兒童優先原則,以健康和教育為重點,以困難家庭為主要扶持對象,加大統籌協調、資源整合和推進發展力度,實行政府直接提供服務和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切實保障貧困地區兒童生存和發展權益,實現政府、家庭和社會對貧困地區兒童健康成長的全程關懷和全面保障。

(二)實施範圍。

我省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61個縣從出生到義務教育階段結束的農村兒童。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兒童發展整體水平基本達到或接近全國平均水平。
——保障母嬰安全。2020年,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30/10萬,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下降到12‰和15‰。出生人口素質顯著提高。
——保障兒童健康。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降低到10%以下,低體重率降低到5%以下,貧血患病率降低到12%以下。以鄉鎮為單位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並保持在90%以上。中小學生體質基本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特殊困難兒童的福利、關愛體系更加健全。
——保障兒童教育。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教育總體質量、均衡發展水平顯著提高。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務措施

(一)新生兒出生健康。


1.加大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力度。推行一級防治措施,減少出生缺陷發生。廣泛開展出生缺陷防治社會宣傳和健康教育。實施自願免費婚前醫學檢查項目,婚檢率達到60%以上。規範孕前諮詢和孕前、孕早期醫療保健服務,實現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城鄉全覆蓋。實施農村育齡婦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費增補葉酸項目,預防神經管缺陷。落實二級防治措施,提高孕期胎兒缺陷發現率。建立健全產前篩查和診斷服務網路,逐步實現懷孕婦女孕20周前自願接受至少1次產前篩查服務。加強三級防治措施,減少先天殘疾發生。規範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健全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和聽力障礙篩查網路,逐步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新生兒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苯丙酮尿症篩查率均達到80%以上,新生兒聽力篩查率達到60%以上。嚴重多發致殘的出生缺陷發生率逐步下降。加強確診病例的治療和干預,提高確診病例治療率。
2.加強孕產婦營養管理。加強產前隨訪,開展孕早期個人衛生、心理和營養保健指導。做好孕婦健康狀況評估,為孕前、孕產期和哺乳期婦女等重點人群提供針對性的營養指導,合理補充營養素,預防和治療孕產婦貧血等疾病,降低孕產婦中、重度貧血患病率,減少低出生體重的發生。積極運用中醫藥(民族醫藥)方法,發揮在飲食起居、情志調攝、食療藥膳、產後康復等方面的健康促進作用。
3. 加強孕產婦和新生兒健康管理。規範開展孕期、產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務。加強孕期健康管理和產前篩查、診斷的宣傳告知,加強高危孕婦的識別與管理、早產兒的預防與干預。規範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孕產婦健康管理,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孕12周前孕婦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轄區內居住的孕產婦(包括流動人口)健康管理率達到85%以上;提高流動人口中的兒童健康管理率,轄區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均達到80%以上,降低流動人口中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繼續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項目,做好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制度的有效銜接。加大貧困地區孕產婦住院分娩保障力度,建立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急救綠色通道及網路,配備孕產婦急救設施設備,強化產兒科規範化建設,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5%以上(民族縣達到85%以上)。大力實施預防愛滋病母嬰傳播項目,為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嬰兒提供規範的干預和治療,孕產婦愛滋病抗體檢測率達到90%以上,感染愛滋病孕產婦及所生兒童抗病毒藥物套用比例均達到85%以上。
4. 加強優生優育宣傳教育。發揮輿論導向和科普教育的作用,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訊、網路平台、公益廣告、集中教育等多種方式,把“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關愛女孩行動”與“新農村新家庭計畫”等宣傳活動緊密結合,利用人口與健康文化基地、文化園、文化大院等基層陣地,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宣傳優生、優育、優教等新型婚育觀念。進一步普及家庭文明、家庭健康、家庭和諧的科學知識,倡導新的生活理念和婚育觀念。結合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針對貧困地區兒童發展特點,設計開發優生優育等方面的出版物和宣傳品。通過現場專題講座、遠程教育和多媒體專題輔導等方式,向育齡民眾和孕產婦傳授優生優育專業知識。殘聯、衛生計生部門共同組織開展殘疾預防宣傳活動。

(二)兒童營養改善。


1. 改善嬰幼兒營養狀況。加強母乳餵養宣傳及相關知識培訓,強化愛嬰醫院創建與管理,促進母乳餵養,0—6個月嬰兒純母乳餵養率達到70%以上;開展科學餵養與營養素補充指導,促進合理添加輔食,預防和治療營養不良、貧血等兒童營養性疾病。擴大我省貧困地區困難家庭嬰幼兒營養改善項目,以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為重點,為貧困地區6—24個月齡嬰幼兒補充輔食營養補充品,預防兒童營養不良和貧血,並逐步實現我省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全覆蓋。
2.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長效保障機制的通知》(川辦函〔2013〕157號)精神,進一步落實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管理責任和配套政策。切實加強資金保障和使用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和校園食品企業準入、退出機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快食堂建設步伐,全面向食堂供餐模式轉變。統籌農村中國小校舍建設相關項目和資金,將學校食堂列為重點建設內容,使其達到餐飲服務許可的標準和要求。
3.提高兒童營養改善保障能力。建立兒童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制度;提高全省參與農村營養監測工作人員的技術水平,加強對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的營養改善技能培訓,提高預防兒童營養性疾病指導能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生幼稚園教師及食堂從業人員的青少年膳食營養知識培訓;中國小校要按照《中國小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對學生開展營養知識宣傳教育,並利用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向家長宣傳青少年膳食營養知識,引導學生及其家庭形成健康飲食習慣。

(三)兒童醫療衛生保健。


1.完善兒童健康檢查制度。推進兒童保健規範化門診和兒童醫療保健科室建設,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廣泛開展新生兒保健、生長發育監測、營養與餵養指導、早期綜合發展、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等服務。對兒童生理狀況、營養狀況和常見病進行常規檢查,建立兒童體檢檔案,定期對身高、體重、貧血狀況等進行監測分析。將入學前兒童健康體檢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免費提供。各級教育部門要主動配合衛生計生部門督促當地義務教育學校對在校學生按中小學生健康檢查基本標準進行體檢,所需費用納入學校公用經費開支範圍。承擔體檢任務的醫療機構應對體檢結果進行分析評估,提出干預措施,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學校應將學生的體檢結果和健康干預措施告知家長,形成學校、家長共同關心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工作機制。
2.加強兒童疾病預防控制。建立健全免疫規劃服務網路,做好常規接種工作。嚴格按照國家規範,加大預防接種工作力度,每年保證至少提供6次常規免疫服務,常規免疫接種率維持在90%以上,努力提高及時接種率。指導並確保托幼機構、國小及預防接種點開展預防接種證查驗和補證、補種工作。落實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大骨節病防治措施,控制地方病對兒童的危害。加強新生兒健康和兒童疾病預防服務,加強兒童視力、聽力和口腔保健工作,預防和控制視力不良、聽力損失、齲齒等疾病發生。
3.提高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通過全體農民參合登記等措施,使制度覆蓋全體農村兒童。全面推進農村居民大病保險,逐步提高農村兒童大病保障水平。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加大農村兒童醫療救助力度,做好與大病保險制度、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銜接。
4.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婦幼衛生工作的決定》(川府發〔2008〕13號),確保每個行政區域(省、市、縣)設立1所政府舉辦的婦幼保健機構。按照《四川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2015—2020年)》,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婦產醫院、兒童醫院、綜合性醫院婦產科兒科和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婦幼衛生服務網路。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兒童常見病診治、現場急救、危急重症患兒救治和轉診能力。健全孕產婦、新生兒醫療急救網路,在民族鄉(鎮)建立孕婦待產點,完善基本設備,提高農村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轉運及急救能力,降低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率。規範兒童保健和兒科診療行為,推廣兒童疾病綜合管理等適宜技術,降低新生兒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臟病等的死亡率。做好兒童早期發展示範基地建設,發展兒童早期服務。寄宿制學校或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學校要設立衛生室(保健室),配備人員器材。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市(州)、縣(市、區)疾控機構要定期對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進行指導。
5.保障學生飲水安全和學校環境衛生。將農村學校師生飲水問題納入“十三五”農村飲水安全提質增效規劃,統籌考慮和優先解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農村學校師生飲水問題。對無法接入公共供水管網的學校,就近尋找安全水源或實行自備水井供水。學校要主動配合當地衛生疾控部門開展學校飲用水監測工作。定期進行飲用水消毒,保障水質達標。加強農村學校衛生廁所、浴室等生活設施建設,為學生提供健康生活環境,加強中小學生衛生防病知識和行為習慣教育,從小培養文明生活習慣。
6.加強體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強學校體育設施建設和體育器材配備,在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中統籌規劃學校體育設施。切實加強學校體育工作,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課,嚴格落實每天鍛鍊1小時的要求,大力開展符合農村特點的體育活動和民眾性體育項目競賽。建立健全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制度,重點加強對留守兒童和孤兒、殘疾兒童、自閉症兒童的心理輔導。加強班主任和專業教師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建設,使每一所學校都有專職或兼職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結合每周1課時的“少先隊活動”課,有針對性地精選與貧困地區兒童學習、生活經驗密切相關的教育內容,採取兒童易於接受的方式,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實踐性、體育性活動,進行心理健康教育輔導。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和中國小教師國家級培訓計畫中加大對體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骨幹教師的補充和培訓力度。

(四)兒童教育保障。


1.開展嬰幼兒早期保教。依託幼稚園、早教中心和農村支教點,為3歲以下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導服務。堅持公益性的辦學方向,建立公共財政支持、社會參與、家庭合理分擔成本的早期教育成本分擔機制。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普及早期保教知識,鼓勵媒體開辦公益性早教節目(欄目)。建立城鄉幼稚園對口幫扶機制,組織專家和有經驗的志願者到邊遠貧困地區開展科學早教服務。
2.推進學前教育。建立健全多渠道學前教育經費籌措機制,加大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傾斜力度。運用多種方式引導、鼓勵和支持擴大貧困地區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通過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和學前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改擴建公辦幼稚園、改善辦園條件,在鄉村和城鄉結合部新建幼稚園等。原則上每個鄉鎮(5000人以上)要建設1所獨立設定的公辦幼稚園;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獎補等方式支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發展,由民辦幼稚園統籌用於改善辦園條件、購置玩教具、支付租金、改善教師待遇、開展教師培訓等;根據當地實際,充分考慮適齡兒童入園需求和服務半徑,依託鄉鎮中心國小或村小舉辦附屬幼稚園(班)或村級幼教點,使貧困地區適齡兒童能夠享有公平的學前教育機會。支持鼓勵城市學前教育機構將優質教育資源往貧困地區延伸,獨立或聯合設立幼稚園。各地可根據實際聘任優秀的幼稚園退休教師到教師資源短缺的貧困地區任教或開展巡迴支教活動;在有需要的民族地區加強學前雙語教育,切實提升學前雙語教育教學水平和質量。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實施保教費減免政策。
3.辦好農村義務教育。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進一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繼續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善辦學條件予以傾斜。通過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農村義務教育“全面改薄”、第二個“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畫”、教師周轉房和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等教育民生政策、工程,深入推進標準化建設,全面改善貧困地區中國小辦學條件和教師生活環境,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進一步規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科學規劃農村各級各類學校和教學點。配齊必要的教學實驗儀器設備和器材,優先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必要的活動器材。重點化解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2018年前基本消除56人以上的大班額。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對貧困地區適當傾斜。大力實施農村義務教育教師特設崗位計畫,逐步配齊配足教師。逐步擴大省級免費師範生培養計畫實施範圍,努力實現貧困地區全覆蓋。加強貧困地區教師培養培訓,在職稱評審、表彰獎勵等方面向貧困地區教師傾斜。積極開展增加貧困地區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總量試點,切實落實農村教師生活補助和特教教師崗位津貼。
4.推進農村學校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貧困地區中國小寬頻網路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路學習空間人人通。按照“保基本、補短板”的原則,積極加強貧困地區學校的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貧困地區教育發展水平。將校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列入學校新建、改擴建和薄弱學校改造等項目建設內容。依託國家級培訓項目和各類平台,加強教師信息技術套用能力培訓,充分利用我省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共享優質數字教育資源,提升農村學校教育教學質量。
5.保障學生安全成長。將貧困地區學校的人防、物防、技防納入學校標準化建設。繼續推進以“課程教育為主、活動教育為輔”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強和改進邊遠地區、貧困地區的中國小校《生活·生命與安全》課程教育工作,抓好生命課程教育和學生青春期教育工作,加強防溺水、防震減災、食品衛生、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識宣傳。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寄宿制學校要按要求配備生活管理教師和宿管人員,執行24小時不間斷的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建立和完善應急信息通報報告制度。切實加強反恐防暴等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認真做好應急演練。加強校園周邊地區巡邏防控,做好農村貧困地區中國小上下學重點時段、校園周邊重點地段的護導工作。

(五)特殊困難兒童教育和關愛。


1.完善特殊困難兒童福利制度。實施縣級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藍天計畫”二期規劃。到2020年,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保障制度化、組織網路化、服務專業化、惠及所有特殊困難兒童的福利制度和服務體系。逐步建立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將重殘、重病、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境兒童優先納入兒童福利保障範圍,適時擴大到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吸毒家庭子女等困境兒童群體。全面落實孤兒及愛滋病感染兒童基本生活保障,依法保護孤兒的合法權益。逐步建立重病重殘兒童醫療康復補貼制度和收養寄養機構內殘疾兒童家庭補助制度。為0—6歲殘疾兒童免費提供手術、康復服務、適配輔助器具,並形成制度。保證適齡孤殘兒童進入相應的學校就讀,將義務教育階段的孤殘寄宿生全面納入生活補助範圍。全省每個市(州)、縣(市、區)都建成1個殘疾人服務中心,為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服務。
2.保證殘疾兒童受教育權利。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將所有殘疾學生納入城鄉義務教育“三免一補”政策覆蓋範圍。進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按實際需求配足配齊特殊教育專業教師,落實特殊教育教師傾斜政策,進一步提高工資待遇水平。加強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培訓,提高專業化水平。殘聯、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共同研究制定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特校就讀、送教上門等幫扶方案,確保到2016年,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0%以上。學校和醫療機構要相互配合推進醫教結合,實施有針對性的教育、康復和保健。鼓勵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和康復機構興辦特殊教育學校和特教班,落實兒童福利機構和康復機構特殊教育教師的相應待遇。
3.完善兒童社會保護服務體系。發揮現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制度的作用,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監測預防、發現報告、幫扶干預”聯動反應機制,推動建立“以家庭監護為基礎、社會監督為保障、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制度。深入推進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完善“市、縣、鄉鎮(街道)、村(居)”四級聯動機制,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覆蓋城鄉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網路。發揮救助保護機構在未成年人社會保護中的工作平台和服務載體作用,切實幫助解決困境未成年人生活、監護、教育、發展等問題。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未成年人具體服務工作,構建“家庭、社會、政府”三位一體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格局。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提高全社會保護兒童身心健康的法律意識,依法查處使用童工等違法行為。
4.健全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學生就學、生活和安全需要,加強留守兒童之家建設,引導留守兒童開展健康有益、積極向上的活動。著力提高留守學生教育管理水平。鼓勵教師對學習和生活困難的留守學生進行幫扶。把留守學生檔案全面納入現有的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管理,切實抓好對留守學生的控輟保學工作。加強宣傳引導,強化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監護責任並提高其監護能力。對家長和臨時監護人開展子女教育、監護方面的宣傳培訓。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輸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進一步簡化入學手續。關注留守兒童健康問題,通過巡診、義診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進鄉鎮、進農村等進行有效干預。加強關愛服務體系和關愛服務陣地建設,組織鄉村幹部和農村黨員對留守兒童進行結對幫扶。推動“手拉手”結對互助等活動,通過社會捐贈、城鄉學校結對捐贈等方式,為貧困地區學校捐建一批“紅領巾書屋”、“少先隊隊室”,推薦一批優秀的少年兒童圖書作品,為貧困地區廣大少年兒童提供更為廣泛優質的閱讀資源和閱讀渠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整體規劃和資源整合。

在一般性轉移支付、現有項目資金、對口支援項目等基礎上,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地要根據貧困地區兒童分布和變化趨勢,整合資源、集中財力、聚焦重點,科學提出促進貧困地區兒童發展有關政策措施,統籌規劃和布局貧困地區項目和資金,支持貧困地區兒童發展。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部署,把規劃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納入本部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給予優先安排。

(二)落實經費投入和管理。

建立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社會力量參與、家庭合理分擔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兒童發展經費投入機制。市(州)、縣(市、區)財政進一步加大促進兒童發展的投入力度,根據中央相關規定,依法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加強財政經費使用管理,定期開展相關資金使用績效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檢查,推行“陽光財務”,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用於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兒童發展的各項資金使用安全、規範和有效。

(三)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

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貧困地區兒童發展過程中的作用,鼓勵政府通過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PPP模式等實施兒童發展項目,對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的事項,交由具備條件的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和企業承擔。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制度,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體系和供給體系。促進兒童發展項目與其他社會公益項目的有機結合,整合資源,充分擴大公益項目社會效益。規範政府購買服務程式,嚴格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管理,在既有預算中統籌安排,以事定費,規範透明。

(四)發揮社會力量作用。

積極引導各類公益組織、社會團體、企業和有關國際組織參與支持貧困地區兒童發展。鼓勵志願者到貧困地區開展支教、醫療服務和宣傳教育工作。加強政府相關部門、學校、公共衛生和醫療機構與家庭、社區的溝通,鼓勵家長參與兒童發展項目的實施。

四、組織實施

(一)落實責任。

貧困地區兒童發展工作實行地方為主、分級負責、各部門協同推進的管理體制。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照本實施方案,加強協調指導,督促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明確分工,細化措施。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統籌資源,落實各項具體政策和工作任務。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切實履行職責,建立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對接。共青團、婦聯、殘聯等單位要積極參與做好促進兒童發展各項工作。

(二)加強監測評估。

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實施方案實施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動態監測評估,將實施方案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作為政府督察督辦重要事項,並將結果作為下一級政府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建立健全監測評估機制,強化對實施情況跟蹤分析。借智借力,開展第三方評估。充分發揮相關領域專家作用,完善貧困地區兒童發展重大問題決策諮詢論證運行程式和工作機制,讓決策諮詢更具科學性。

(三)營造良好氛圍。

通過多形式、多渠道廣泛宣傳促進貧困地區兒童發展的重要性和政策措施,深入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做到有聲勢、有載體、有重點,回應民眾關切。做好先進典型、經驗宣傳推廣,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貧困地區兒童發展,為國家規劃和我省實施方案的實施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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