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母掃墓

嚴母掃墓,典故名,典出《漢書》卷九十《酷吏傳·嚴延年傳》。漢嚴延年擔任河南太守,他母親從東海來,欲從延年臘祭。到洛陽 ,適見報囚,母大驚。待臘禮畢,謂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獨殺。我不自意,當老見壯子被刑戮也。行矣,去女東歸,掃除墓地耳。”後歲餘,果敗。後用“嚴母掃墓”為典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嚴母掃墓
  • 詞目::嚴母掃墓
  • 拼音::yán mǔ sǎo mù
  • 典源:《漢書》卷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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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詞目:嚴母掃墓
拼音:yán mǔ sǎo mù
解釋:指漢酷吏嚴延年母為嚴延年準備葬身之地的故事。

詳細釋義

典源

漢書》卷九十《酷吏傳·嚴延年傳》
「嚴延年字次卿,東海下邳人也。……遷河南太守……奏可論死,奄忽如神。冬月,傳屬縣囚,會論府上,流血數里,河南號曰『屠伯』。令行禁止,郡中正清。」初,延年母從東海來,欲從延年臘,到雒陽,適見報囚。母大驚,便止都亭,不肯入府。延年出至都亭謁母,母閉閤不見。延年免冠頓首閤下,良久,母乃見之,因數責延年曰:『幸得備郡守,專治千里,不聞仁愛教化,有以全安愚民,顧乘刑罰多刑殺人,欲以立威,豈為民父母意哉!』延年服罪,重頓首謝,因自為母御,歸府舍。母畢正臘,謂延年:『天道神明,人不可獨殺。我不意當老見壯子被刑戮也!行矣!去女東歸,埽除墓地耳。』」唐·顏師古註:「言待其喪至也。」

譯文

嚴延年,字逸卿,東海郡下邳縣人。他的父親是丞相的屬官。……奏準判定一個人的死罪,快得就像神明一樣。到了冬天行刑時,他就命令所屬各縣把囚犯解送到郡上,總集在郡府統一處死,此時往往血流數里,所以河南郡人都稱他為“屠伯”。在他的轄區裹,有令則行,有禁則止,全郡上下一派清明。……當初,嚴延年的母親從束海郡來,打算與嚴延年一起行臘祭禮。剛到洛陽,就碰上處決囚犯。母親很震驚,便在都亭歇止,不肯進入郡府。嚴延年出城到都亭去拜見母親,母親閉門不見。嚴延年在門外脫帽叩頭,過了好一陣,母親才見他,於是斥責他說: “有幸當了一郡太守,治理方圓千里的地方,沒聽說你以仁愛之心教化百姓,以使百姓安寧,反而靠著動用刑罰,大肆殺人,想以此來建立威信,難道身為老百姓的父母官就這樣行事嗎!”嚴延年趕忙認錯,重重地叩頭謝罪,於是親自為母親駕車,一同回郡府去。正臘的祭祀完畢後,母親對嚴延年說:“蒼天在上,明察秋毫,豈有亂殺人而不遭報應的?想不到我在垂老之年還要目睹壯年的兒子身受刑戮!我去啦!和你別離,回到東方的家鄉去,為你準備好葬身之地。”

釋義

漢嚴延年遷河南太守,其母從東海來,欲從延年臘祭。到洛陽 ,適見報囚,母大驚。待臘禮畢,謂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獨殺。我不自意,當老見壯子被刑戮也。行矣,去女東歸,掃除墓地耳。”後歲餘,果敗。後用“嚴母掃墓”為典實。
唐·顏師古註:「言待其喪至也。」

用典示例

南朝 梁 劉孝標 《辯命論》:“且於公高門以待封, 嚴母掃墓以望喪。”
唐 李瀚《蒙求》:“苟弟轉酷,嚴母掃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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