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應魚

嚴應魚(1894--1951)國民政府陸軍少將。字碧生,廣東平遠人。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第6期炮科畢業。歷任國民革命軍第4軍11師34團排、連長,第12師36副官、參謀主任,廣東西區綏靖公署軍務科長,第8路軍總部獨立團副團長。1930年任廣東編遣區第1師補訓團上校團長。1934年任第1集團軍總司令部直屬獨立1師2旅少將旅長。1937年2月2日任陸軍少將。後任第4路軍總部少將參議。1940年任潮惠師管區司令。1945年底退役返鄉,任平遠縣參議會副議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嚴應魚
  • 出生地:廣東平遠
  • 出生日期:1894
  • 逝世日期:1951
  • 職業:參謀主任,廣東西區綏靖公署軍務科長
1945年抗戰勝利後,嚴應魚辭職鄉居,經營實業,關注民生,勤儉持家,激勵子弟讀書,言傳身教。嚴應魚故居小樹廬門聯:“小成就驗學友;樹楷模示子孫”,橫額:“詩書根底”“孝友淵源”。前廳橫屏嚴應魚治家格言:儉可養廉,勤能補拙。惟儉與勤,持家要訣。泛愛聖言,兼愛墨說。至理所同,儒墨何別?人貴有恆,教明前哲。庸凡志頹,不常作輟。主敬存誠,此心瑩徹。處事泰安,家庭團結。明知數義,保無傾折。示我子孫,奉為圭臬”。
嚴應魚熱心家鄉文化教育及公益事業。1935年倡修平遠縣誌未果,便將清嘉慶二十五年知縣盧志孤本翻印行世,並親為序,此舉對保存本縣文獻,功勞甚大;由嚴興建了“茂培國小”,還捐建平遠二中校舍、仁居國小藏書樓、仁居城南國小前堂等;由嚴參與捐修的仁居東門青雲橋,而今健行。
1951年4月,嚴應魚因“歷史反革命案”被判處死刑。1982年,何長工發表《難忘的歲月》,第一次將重要歷史事實披露於世,接著秦慶鈞著文回憶當年嚴應魚與自己聯床夜話時的談話內容。1991年7月,平遠縣人民法院正式宣告對嚴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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