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區水務局

(一)貫徹執行有關水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定區水務局
  • 主要職責:編制本區水務專業規劃
  • 下設機構:辦公室
  • 郵編:201811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機構職責:
、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研究起草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負責編制本區水務專業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區水功能區劃;參與制定流域防洪、水資源等規劃。
(三)負責本區水資源(地表水、地下水)的統一管理和保護;負責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和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排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工作;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負責計畫用水工作、節約用水工作。
(四)主管防汛抗旱工作,承擔區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五)主管本區水文工作,組織實施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水文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
(六)負責水利、供水、排水行業的管理,並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參與對水務管理資金使用的管理。
(七)主管本區河道和岸線管理,負責本區水務工程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和監督水務工程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本區水務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區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八)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會同區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水土保持工作。
(九)依法實施水行政執法,查處違法行為;負責協調水事糾紛和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組織實施國家、本市有關水務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範。
(十)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持機關行政事務、文秘、檔案、信息、安全、保密、議案、綜合治理、接待、會務等全面工作;參與政務,做好督辦協調工作;處理事務,做好來信來訪接待;負責機關辦公用品購置、車輛調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人事科:主持全局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福利保險、職稱、考核、出國政審、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全面工作;在水務局領導主持下,負責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教育;負責黨員和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宣傳、統戰和紀委(監察)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科:主持計畫、財務、審計、統計、資金、調度、業務培訓等全面工作;負責抓好全局年度財政資金預算和預算外資金的計畫和決算;負責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負責局屬單位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抓好財務集審及經濟效益的審計;負責做好機關會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規劃建設科: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本區範圍的水務規劃管理;負責審查本區河道範圍內的各項建設項目的申請;負責區屬水務基建項目的建設管理;協助抓好區水務建設項目的質監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水利管理科:職責:協調做好水利工程管理;開展防汛日常工作;協調區域內河道河網及水文等業務管理工作;履行水利行政執法管理職能;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給排水管理科:負責編制區給排水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本區範圍內的給排水管理工作;負責審核本區範圍內的給排水建設項目的申請;做好全區給排水建設的專業規劃工作;負責給排水設施管理及設施養護、管理的委託、招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嘉定區河道水閘管理所:利用水閘工程,做好引水、排水、改善水質工作;確保水閘工程完好和船舶航行通暢,確保防汛安全;做好國家規費的徵收工作;管好區境內市、區級骨幹河道的綠化及青坎綠地、水面保潔工作。
嘉定區水利管理署:負責全區水利工程規劃、水環境建設和管理;做好水資源、水利設施地開發、利用和保護;協調、組織和指導鎮村級河道管理;配合區防汛部門做好防汛抗災工作。
嘉定區水務稽查支隊:宣傳、貫徹水務法律、法規、規章,提高全社會的水法制意識;保護水務工程設施;對轄區內的誰是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水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嘉定區水文站:水文資料監測、收集、研究,水位、降雨量和水質狀況的監測。
嘉定區給排水管理署:依據上海市供水管理條例、上海市排水管理條例負責全區給排水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宣傳和貫徹執行有關給排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對新老用水戶的計畫用水核定,指導監督區內供水、污水淨化企業的規範服務等。
嘉定區農橋所:負責境內去官橋樑修建計畫的編制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年度計畫內橋樑的翻建、維修、拆除工作;指導、組織、監督各鎮農村橋樑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村橋樑工況及統計等技術資料工作;探索和完善農村橋樑分級建設管理的辦法和機制。
嘉定區水務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站:1、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負責有關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2、負責對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的資質與從事相應建設工程資質要求一致性進行覆核。對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實施檢查與監督;3、負責對建設、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及設計單位現場服務實施監督檢查;4、負責對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試驗室)的資質及其檢驗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對重大隱蔽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進行質量監督檢查;5、負責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劃分進行認定;6、負責監督檢查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對水利建設工程的建設規程、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7、定期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對存有事故隱患的責令整改,對已發生的事故負責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8、檢查事故單位和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檢驗和質量評定情況。對一般質量事故、較大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協助上級調查分析特大質量事故;9、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對工程質量進行等級核定,編制質量評定報告,並向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提出工程質量等級的建議。
局長:浦浩東
黨組成員:浦浩東、俞鑫、王慶平、劉彥山、章毅俊
行政班子成員:俞鑫、陳周、趙雲峰、盧雯
單位地址:嘉定區博樂南路111號A320
郵政編碼: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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