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痙攣

喉痙攣

概述,病因,臨床表現,緊急處理,預防措施,藥物套用,

概述

喉痙攣也是麻醉併發症之一,如果處理不當會引起嚴重後果。常發生於淺麻醉狀態下以及拔出氣管導管後,尤其常見於小兒上氣道手術後。例如扁桃腺切除術後發生率約為20%。一般認為,當麻醉深度過淺,不足以預防喉痙攣反射時,分泌物或血液刺激聲帶局部可引起喉痙攣,口咽通氣道、直接喉鏡、氣管插管操作等直接刺激喉部均可誘發喉痙攣,淺麻醉下手術操作有時也可引起反射性喉痙攣。對於麻醉未完全清醒的病人,氣管拔管後最容易發生喉痙攣。

病因

l.氣道內操作,淺麻醉下吸痰、放置口咽或鼻咽通氣道、氣管插管或拔管對咽喉部產生的刺激。
2.氣道內血液、分泌物或嘔吐、返流的胃內容物等刺激誘發所致。
古訓有:吃不言,睡不語。在吃飯時說笑,則容易使食物、湯液誤入氣道,引發嗆咳,甚至引起喉痙攣,使患者聲門閉鎖,既吸不進氣,也呼不出氣,不能言語,瀕臨窒息。在這危急時刻,若能及時點按天突穴,則可解除喉痙攣,使患者轉危為安。
突穴位於喉結下方2寸處,正當胸骨上凹窩的中央。

臨床表現

喉痙攣輕者可表現為輕微吸氣性喘鳴,重者可出現完全性上呼吸道梗阻。儘管前者不屬致命性發作,但是處理不當可迅速發展成後者。完全性上呼吸道梗阻表現為吸氣性喘鳴消失,尤為重要的是這種“無聲”性梗阻不能誤認為臨床表現改善。
喉痙攣-處理措施
如出現喉痙攣,可採取以下措施進行處理:
1.給予純氧吸入,必要時純氧正壓通氣,直至病人清醒,喉痙攣消失;
2.如系麻醉過淺引起,套用靜脈或吸入麻醉藥加深麻醉,直至喉痙攣及其它反射消失。
3.必要時,可給予短效肌松藥,需要的話應行氣管內插管。一般認為,拔管後喉痙攣病人SpO2<85%,必需進一步處理。另外可選用抗膽鹼能藥物阿托品,以減少腺體分泌,使口咽分泌物刺激減小。

緊急處理

l.面罩加壓純吸入。
2.輕提下頜可緩解輕度喉痙攣。
3.立即停止一切刺激和手術操作。
4.立即請求他人協助處理。
5.加深麻醉可緩解輕、中度喉痙攣,常用的方法為。靜脈注射誘導劑量的20%或增加吸入麻醉藥濃度。
6.暴露並清除咽喉部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暢。
7.對重度喉痙攣,緊急情況下可採用l6號以上粗針行環甲膜穿刺給氧或行高頻通氣
8.對重度喉痙攣亦可套用琥珀膽鹼l.0~l.5mg/kg,靜脈注射或4.0mg/kg肌肉注射後行氣管插管。

預防措施

1. 應避免在淺麻醉下行氣管插管和進行手術操作,並應避免缺氧和二氧化碳蓄積。
2. 拔管時最好在病人處於完全清醒的狀態下進行。
3. 利多卡因可用於防止扁桃腺切除術後拔管後的喉痙攣。拔管前1~2min,靜注1~2mg/kg可明顯減少咳嗽及小兒喉痙攣發生率。但是此時必須保證存在吞咽動作。

藥物套用

預防性用藥物減輕拔管時的呼吸和心血管應激反應。拔管前1-2min靜注利多卡因1-1.5mg/kg可有效地抑制嗆咳和心血管反應、防止ICP和IOP的升高。
拔管前靜注雷米芬太尼lug/kg可明顯抑制拔管時的心血管反應,又不影響恢復。
總之,良好的麻醉管理,平穩的麻醉過程,嚴密的監測,以及麻醉者的經驗和有效的處理是降低圍拔管期併發症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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