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爾金礦公司

喀什噶爾金礦公司,清末新疆工礦企業名。光緒二十八年(1902),新疆喀什道尹袁鴻佑奏準創辦。初為官商合辦,有官股2萬兩,商股1萬兩。分設保立、保大、保源、保興4廠。次年四月開業,將砂金提煉為金條,運往上海、北平等地銷售。開始贏利頗豐,後因金磅跌價,恐受虧累,於三十年(1904)冬停業。其間制金條4700餘兩,獲純銀4萬餘兩。後由於闐縣接管,4廠每年採金1400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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