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買賣稅費

商鋪買賣稅費

是指在房產交易活動中商業房產買賣的相關稅費。按商鋪性質可分為新開發商鋪(開發商開發銷售的商業房產)買賣稅費和二手商鋪買賣稅費;按稅費負擔情況可分為買方稅費和賣方稅費;按稅費性質可分為交易稅和交易費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鋪買賣稅費
  • 定義:房產交易活動商業房產買賣稅費
  • 分類:二手商鋪買賣稅費等
  • 相關費用:交易手續費
買家支付,賣家支付,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及附加稅:,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契稅:,南京地區,

買家支付

1、房地產交易手續費:5元/平方米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為11元/平方米.
2、房屋登記費: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費)。
3、權證印花稅:5元/本。
4、印花稅:0.05%
5、契稅:交易價(或評估價)×4%。

賣家支付

賣家出售的時候,商鋪不論年限,都要交納以下幾種稅費:
房地產交易手續費3元/平方米。
印花稅:房屋產價的0.05%。

土地增值稅:

A、可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每年加計5%)-有關稅金]×適用稅率
B、不能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轉讓收入×90%)×30%。

個人所得稅:

據實徵收為(轉讓收入-房產原值-合理費用)×20%,核定徵收為轉讓收入×7.5%×20%。
轉讓收入-房產原值-合理費用相當於個人淨收入。

營業稅及附加稅:

A、可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為(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5.5%。
B、不能提供上手發票的,為轉讓收入×5.5%。
C、稅費為差額的5.56%

土地出讓金:

商業用途用房,按其格線點基準地價的35%計收;
商業路線價區段路的商業臨街宗地,加收路線價的10%;
辦公用途用房按其格線點基準地價的30%計收。

土地出讓金契稅:

按本次徵收土地出讓金價款的3%徵收。
(資料來源:廣州市國土房管局)

南京地區

交易手續費:按照成交價的0.5%繳納,買方繳納。
登記費:每套300元,申請人(任何一方)繳納。
契稅:按房價的3%,買方繳納。
營業稅:按房價5%(附加0.56%),轉讓人(賣方)繳納。
契約印花稅:買賣雙方各按房價的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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