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詩主情

唐詩主情

唐詩主情是與“宋詩主理”相對。明楊慎對唐詩以通過形象抒寫作者的性情這一主要特徵的概括。此說始於嚴羽。《滄浪詩話·詩評》:“唐人尚意興而理在其中。”楊慎在《唐詩主情》一文進一步指出:“唐人詩主情,去《三百篇》近,宋人詩主理,去《三百篇》卻遠矣。匪惟作詩也,其解詩亦然。”楊慎推尊唐詩,要求詩歌通過意象的創造來表現作者的思想感情,指出宋詩“以文字為詩,以才學為詩,以議論為詩”。

認為宋代江西詩派賣弄學問,有意造拗句,押險韻,作硬語,破壞了詩歌意象的完整性和鮮明性。宋代的理學詩更將詩歌視作押韻的講章,排除情感在詩歌創作和鑑賞中的作用,完全抹殺詩歌的審美藝術特性。認為詩歌可以表達一定的道德觀念,但應該通過形象含蓄地表現出來,做到言在意外,使人自悟。這一觀點對以後的詩歌理論和批評影響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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