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哈爾濱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老齡事業,根據《黑龍江省老齡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十二五”期間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時期是全市老齡事業快速發展的五年。我市全面落實《哈爾濱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38項評估項目指標中,13項超標,較好地完成了任務。養老保障體系逐步完善。全面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鄉居民參保總人數達到212.4萬人,其中享受養老保險待遇78萬人。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進一步擴大,養老金水平不斷提高,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38.2萬人,享受養老保險離退休人員93.1萬人,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十一五”期末的1113元增長到2015年末的2083元。困難救助水平不斷提高,對城市低保家庭中60周歲以上孤老人員加發低保金。醫療保障能力不斷加強,市區城鄉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標準得到提高,新農合籌資標準由2011年人均230元提高到人均470元、增加超過一倍。積極探索醫保異地結算新辦法,異地就醫購藥更加便利。社會化養老服務日趨完善,全市養老機構床位達到5萬張,每千位老人擁有床位數30張,全市現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1731個。建立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制度,可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低償和有償居家養老服務,全市居家養老服務站達到1322個,城區實現全覆蓋。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趨豐富,老年人大學在校學員人數21600人次,學員人數、班級數和專業數均在全國名列前茅;先後舉辦老年人太極拳、太極扇、柔力球等大型表演賽以及創新秧歌大賽、“舞動松江”社區健康快樂舞大賽、多彩人生藝術大賽、桌球賽、門球賽等大型示範性文體活動,為老年人強身健體、展示風采、傳播正能量搭建了平台。
(二)“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1.主要挑戰。“十三五”時期,我市將面臨更加嚴峻的人口老齡化形勢。一方面,處於老年人口快速增長期。截至2015年年底,我市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184.82萬人,占全市總人口的19.2%,預計到2020年將達到250萬人左右,占全市總人口的25%左右。人口老齡化、高齡化、空巢化及家庭小型化、純老住戶增多的趨勢日益突出,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較高,貧困和低收入老年人也占有一定比例等,這些均對老齡事業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城鄉老齡事業發展不均衡,農村養老保障水平還很低,養老服務設施和網路建設還不到位,老年產業和老年服務市場發展較慢。
2.重要機遇。“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攻堅決勝期,也是我市老齡事業加快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市委十一屆九次全會對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全面開放養老服務市場、建設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等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任務。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加強頂層設計,老齡事業發展的支持條件更加完善。全社會對人口老齡化的認識越來越清晰,關心、支持、參與老齡事業發展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老年人自強自立意識進一步增強,參與社會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越來越高,老齡事業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輿論等方面面臨更加有利的發展環境。
二、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五大發展”理念、“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按照《黑龍江省老齡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要求,適應人口老齡化新形勢,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建立健全老齡戰略規劃體系、社會養老保障體系、老年健康支持體系、養老服務體系、老年宜居環境體系、老年文體活動體系和老年民眾工作體系,努力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讓廣大老年人共享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成果,確保2020年全體老年人同步進入全面小康。
三、總體目標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滿足老年人多層次需求和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數為總體目標,建立更加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保障水平不斷提高。進一步完善老年人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老年人醫療衛生水平明顯提高。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增加老年文化、教育和體育健身活動設施,加強老年活動場所建設,擴大各類老年大學(學校)辦學規模。健全和完善老齡工作體系,建立職能明確、協調高效、社會參與的老齡工作管理服務體系。健全老年維權和社會服務機制,進一步提高老年人優待服務水平。大力發展老齡產業,形成初具規模的老年產業發展體系。
四、主要任務
(一)提高老年人社會保障水平
1.健全多層次覆蓋城鄉老年人的養老保障制度
(1)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繼續擴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覆蓋面,藉助全民參保登記,做好征繳擴面工作,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2)建立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待遇調整機制。強化長繳多得、多繳多得激勵機制,穩步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探索增加喪葬補助、高齡津貼等激勵參保及減少基本養老金流失機制。完善未轉非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
(3)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完善基金運行情況分析和風險預警制度,創新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認證,有效杜絕虛報、冒領、重複領取社保待遇現象,確保基金安全。
(4)發揮商業保險補充作用。鼓勵開發商業性老年保險產品,提倡公民購買商業保險和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研究探索老年人需要的其他保險產品。
(5)開展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2.健全多層次覆蓋城鄉老年人的醫療保障制度
(1)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斷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提高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和住院支付比例。全面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本醫療費用即時結算制度。
(2)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參合率保持在99%以上,進一步提高籌資標準和報銷比例,切實解決農村老年人“老有所醫”問題。統籌地區內住院政策性報銷比例保持在75%以上,繼續完善新農合大病保險制度。
(3)完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和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大力推進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工作,建檔率達到80%以上。逐步完善社區全科醫生上門服務制度,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持續性、綜合性、個體化醫療和諮詢服務;探索為需要長期照護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積極開展老年保健知識講座,提高健康教育普及率,增強老年人自我保健和疾病防治能力。
(4)制定實施方便老年人就醫的優惠政策措施。三級醫療機構開設為65周歲以上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加快實現“醫養結合”健康養老服務模式,鼓勵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鼓勵支持公立醫療機構、社會辦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建立協作關係,為機構養老和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提供簽約服務。鼓勵、提倡公立醫療機構和社會辦醫療機構開展為老年人義診活動,對患有疾病行動不便的失能、半失能和高齡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發展老年病醫院、老年病科和老年病床。
(5)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建立獎扶、特扶優先優惠政策,完善和落實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
3.健全覆蓋所有困難老年人的社會救助制度
(1)將符合條件的城鄉老年人家庭全部納入低保救助,做到應保盡保,並根據經濟發展情況逐步提高標準。加強對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的生活扶助,探索建立並完善城鄉低收入家庭住房、冬季取暖、生活服務等方面專項救助制度。
(2)對符合條件的城鄉生活困難老年人實行醫療救助。
(3)解決困難家庭失能老人生活照護問題,為生活困難且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4)倡導全社會開展幫扶、認養、資助等多種形式的慈善救助活動,積極發揮社會慈善在老年人扶貧濟困中的補充作用。
(二)大力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1.完善在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支持下的居家養老。促進養老服務內容從基本生活照料向緊急救援、健康服務、文化娛樂、體育健身、心理諮詢、精神慰藉等方向延伸,提高服務的個性化、精細化水平,實現養老服務供給與老年人需求精準對接,著力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按照資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實用的要求,加快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支持網路。到2020年,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市社區,100%的鄉鎮和65%以上的農村社區建有包括養老服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
全面開放養老服務市場,通過購買服務、股權合作等方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增加養老服務供給,落實和完善扶持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和境外資本參與養老服務。建立養老機構分類管理和養老服務評估制度試點。制定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評定標準、老年護理機構服務評估標準,實行分級、動態管理。
2.大力發展社區照料服務。按照就近、便利、實用的原則開展全托、日托、臨托等多種形式的老年社區照料服務。把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互助式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納入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力爭實現7%左右的老年人由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和托養服務。
3.加快養老機構建設。2020年,全市養老床位數達到8.75萬張左右(每千名老人35張養老床位),其中護理型床位占35%、社會辦床位占65%以上。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對民間資本舉辦的各類養老機構,按有關規定落實優惠政策,在用地、床位建設費和運營補貼上給予支持,在用水、用電、用氣等方面與居民同價。實現機構養老“公辦”與“民辦”合理搭配,層次分明、功能互補。
加快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長期監護服務機構建設,加快推進養護型、醫護型、介戶型養老機構及臨終關懷機構建設。開展“醫養結合”試點工作,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養老機構。根據養老機構床位和入住人數,按照200:1的比例設立醫務室和有資質的保健醫。
4.加快老齡事業基礎設施建設。將應對人口老齡化納入城市建設發展戰略,積極推進“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區”建設。按照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涉老工程技術標準規範,加快推進城鄉“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設施建設,推進方便老年人養老、出行和參與社會生活的無障礙環境建設,其中無障礙設施應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加強對居住小區、公園綠地、既有道路、建築物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已建設施的無障礙改造,切實解決符合條件的高層住宅舊樓加裝電梯問題。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在相同條件下,對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無配偶、無子女的孤寡老人家庭給予優先優待。
5.加強養老服務專業隊伍建設。推進養老服務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機構建設,有計畫、分層次、多渠道開展從業人員培訓。加強專業社會工作在養老服務中的套用,探索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社會地位、職業尊嚴、薪酬待遇、社會關懷等激勵措施,並逐步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工資福利待遇,逐步建立“社工+義工”養老服務模式,引進、挖掘具有專業背景的社工人才,壯大養老服務隊伍,提高養老服務隊伍素質。建立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制度,加強專業教育、在職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
(三)不斷提高老年人優待水平
1.進一步落實哈爾濱市優待老年人規定,完善優待照顧服務政策,實行優待項目適度統一,實現常住老人與戶籍老人同等享有優待。確保老年人在乘坐公共汽車、捷運、就醫、旅遊等方面享受優待,實現老年人乘車卡與敬老優待證“二合一”。
2.落實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津貼發放制度,有條件的區縣(市)要探索將津貼發放範圍擴大到全部80周歲以上老年人。落實貧困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政策,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消費水平變化適當提高津貼、補貼標準。
3.依託社會公共服務體系,為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照顧和優先、優待服務。支持、鼓勵社會各行各業為老年人提供優待服務,進一步豐富優待內容,提高優待水平。
(四)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加快老年教育事業發展。進一步擴大各級老年大學(學校)辦學規模,“十三五”期間,在辦好市、區綜合性老年大學的基礎上,力爭在各區縣(市)均開辦老年大學,使老年大學分校數量達到40所,在校生規模達到5萬人次。老年教育由單純的“技能”傳授向“育人”方向轉化,充分發揮學校主陣地作用,實現“老有所學、老有所樂”向“老有所為”轉化。
2.加強基層體育設施建設。在全市推進社區全民健身中心建設,完成10分鐘健身圈。安裝健身路徑、特色園區、新農村示範點、社區室內體育健身設施2200件。在具備條件的公園、廣場、社區等鋪裝健身步道等,實現健身場地設施全面提檔升級。培訓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1000人,其中老年人培訓比例占30%以上。
3.加強社區文化設施建設。在城區50%以上的街道、社區建立老年文化活動指導站,配備文藝器材和設備,打造“社區娛樂圈”工程,基本滿足社區老年人文化活動需求。
4.開展科學健康的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積極組織老年文化節、老年體育節,推廣“舞動松江”社區健康快樂舞,整合廣場健身舞隊伍,組織老年人參加全民健身活動,使全市經常參加體育健身的老年人比例達到50%以上。
5.電台、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要開設老年人專題節目、專欄或專版,加強老齡工作宣傳報導,豐富老年文化生活。中國小校將敬老、愛老、助老作為常態化教育活動,融入日常教學及主題教育,定期開展關愛空巢老人、孤寡老人、貧困老人等活動,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
(五)積極推進老齡產業發展
發揮政府巨觀指導作用,逐步把老齡產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把老齡產業作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來開發、扶持。研究、制定、落實引導和扶持老齡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引導、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老齡產業。“十三五”期間,力爭在老齡產業研發、生產、經營方面有新突破。大力發展老年衛生養生保健、老年養老服務、老年娛樂、老年教育、老年旅遊服務等產業,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
(六)鼓勵和支持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
1.在社區服務和管理、關心教育下一代、調解鄰里糾紛和家庭矛盾、維護社會治安等方面,充分發揮老年人作用。大力推進老年志願者服務,倡導和支持老年人開展“鄰里關愛互助”活動,老年志願者數量達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
2.開發老年人才資源,探索實現“老有所為”新途徑。繼續支持鼓勵老年學學會和有關社會組織在開展老年學研究、老齡問題調研、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和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七)強化老年維權服務工作
1.進一步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增加服務網點,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高效、優質的法律援助和法律諮詢服務。
2.加大老年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和落實力度,將學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納入全市“七五”普法規劃,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定期對老年法規、政策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
3.鼓勵各級法院成立老年法庭或合議庭,對涉老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老年當事人予以減、緩、免交訴訟費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組織,為符合條件、申請法律援助事項和法律諮詢的老年人提供服務,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老年人實行公證費減免優惠制度。
(八)加強老年社會管理服務
1.進一步健全老齡工作機構。保證工作經費、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不斷提高老齡工作隊伍的政治素質和專業素質,適應形勢發展需要。
2.加強老齡科學研究。制定老齡科學發展規劃和老齡科學研究鼓勵政策,完善老齡科學體系,加快老齡科學人才培養,建立老齡領域重大問題協調創新研究機制。開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深度研究,跟蹤老齡事業發展全局性、戰略性問題,關注老齡工作熱點、難點問題,深入實際,開展老齡問題調查研究,為制定涉老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3.推進老齡工作信息化建設。建立老年人口狀況統計調查和發布制度,探索建立老齡信息共享和信息化建設協調推進機制,建設涵蓋老年人口、為老服務、老齡工作等主要內容的老齡基礎信息平台。推動建設老齡事業統計指標體系,開展涉老大數據建設和套用試點示範工作,實現涉老信息的高效採集、有效整合和深化套用。
4.全面建立和完善以基層老年人協會為主要形式的各類老年民眾組織,充分發揮老年人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以及開展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中的自助作用。基層老年協會建設要從數量增長向質量提升轉變,力爭實現頂層設計法制化、組織建設規範化、扶持措施制度化、作用發揮常態化。
5.積極推進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老齡工作的領導,真正把老齡事業納入議事日程,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時解決老齡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要創新體制機制,建立健全黨政主導、老齡委各部門盡責、老齡辦協調、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大老齡工作格局。
(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各級政府要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和老齡工作實際,充分發揮公共財政對老齡事業發展的主渠道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將老齡事業作為公共服務重點領域納入財政預算。大力發展老齡慈善事業,吸引慈善資金為老齡事業發展服務。
(三)加強老齡宣傳工作。利用報刊、電視、電台等媒體,廣泛開展人口老齡化形勢和有關老齡理論方針政策的宣傳,開展尊老敬老助老道德教育活動,提升全社會的老齡意識、敬老意識。充分利用“老年節”(重陽)、“中秋”、“春節”等傳統節日,開展系列愛老助老活動,表彰獎勵敬老愛老助老先進人物、先進單位,為老齡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營造敬老愛老助老社會氛圍。
(四)建立督促檢查評估機制。本規劃由市老齡委及其工作機構負責協調、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執行,並於2020年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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