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哈孜伯克,①葉爾羌汗國官名。阿拉伯語qazi音譯,意為根據伊斯蘭教法進行審判的法官,由伊斯蘭教人士專任。 ②清代新疆維吾爾族地方官名。又譯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維吾爾語。職司辦理一切刑名事務。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為五至七品不等。光緒十三年(1887)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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