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蘭蘭(賣淫案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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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蘭蘭是“湖南永州11歲女孩被逼賣淫案”主犯秦星在冷水灘看守所關押期間的同監服刑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蘭蘭
  • 外文名:zhoulanlan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性別:女
主犯稱述,新聞背景,爭議焦點,事實否認,

主犯稱述

系“湖南永州11歲女孩被逼賣淫案”主犯秦星在冷水灘看守所關押期間的同監服刑人員,因“被自殺“被秦星“救下”,使秦星“立功”而受媒體報導。後周蘭蘭向記者傾訴了自己的無奈,“這事兒不存在,我不可能自殺,我什麼事都想得通,我三年牢也坐了,我不可能冤沒洗出來,我不可能自殺。他是做偽證的,根本沒有這個事。”

新聞背景

2006年,唐慧11歲女兒樂樂被人賣到了“柳情緣休閒中心”。女老闆秦星逼其賣淫。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終審判處秦星死刑。之後,最高法未核准秦星死刑。最高法給出兩個解釋,1、兩人強迫賣淫的暴力、脅迫程度,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尚未達到情節特別嚴重,2、本案覆核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秦星在看守所期間是否制止同監人員周蘭蘭自殺等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調取了看守所的監控錄像及在場部分同監人員的辨認筆錄等新證據,上述新證據可能影響對秦星是否構成立功的認定。
25日上午8點30分,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秦星強迫賣淫、組織賣淫二審重審案。庭審一直持續到下午17點30分,只在中午進行了短暫休庭。
25日上午庭審,僅對秦星是否制止同監人員周蘭蘭自殺的事實進行審理。雙方對周蘭蘭是否自殺,秦星是否在第一時間施救,秦星的行為是否構成立功等關鍵問題分歧較大,進行了激烈的辯論,庭上氣氛一度十分緊張。秦星與“被救者”周蘭蘭在庭上對質時,雙方發生激烈爭吵,最後情緒失控破口大罵,在庭下旁聽的唐慧也加入爭吵,後被審判長制止。

爭議焦點

法庭宣布:根據最高法院裁定,原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式合法。依照刑訴法解釋第353條規定,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發回二審法院重審的,二審法院可以直接改判。必須通過開庭查清事實、核實證據的,應當開庭審理。
25日的庭審,爭議的焦點是:秦星是否有制止周蘭蘭自殺的立功行為。
檢方認為,2007年6月12日,有多名人員看到,當時有人從廁所拿出了兩件打結的囚衣,而這正是同監室周蘭蘭在廁所自殺時所用。
當事人秦星稱,管教幹警交待要特別關注周蘭蘭,防止她自殺。因此她一直在注意周蘭蘭。秦星稱,周蘭蘭用囚衣掛在廁所的鋼筋上自殺,被秦星發現。秦星一邊叫人,一邊和汪某一同進入廁所,隨後又有好幾人進來施救。秦星稱,當時周蘭蘭閉著眼睛一動不動,脖子上有明顯的紅色勒痕。
檢方出示了同監人員的筆錄,同監的唐某某等人稱,看到了周蘭蘭被秦星解救。

事實否認

周蘭蘭出庭作證時,否認自殺,更否認秦星施救。秦星與周蘭蘭對質時,雙方均情緒激動,進而變成破口大罵。在庭下旁聽的唐慧也控制不住情緒,加入了雙方的罵戰,後被審判長制止。
庭審中,合議庭就秦星是否阻止周蘭蘭自殺的有關事實、證據進行了評議,庭上氣氛一度很緊張。法庭決定對此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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