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衛生局

呂梁市衛生局

呂梁市衛生局(以下簡稱市衛生局)是根據《中共呂梁市委、呂梁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呂梁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呂發[2009]32號)設立,正處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梁市衛生局
  • 隸屬:呂梁市人民政府
  • 成立時間:2009年
  • 編制:21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確定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起草衛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訂並實施本市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規劃和目標,制訂技術規範、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
2、統籌規劃、協調本市衛生資源配置,制訂並實施本市區域衛生規劃、社區衛生服務發展指導意見和服務標準。
3、負責傳染病防治和發布監測傳染病名錄;監督管理食品、勞動、環境、放射、學校的衛生;組織制訂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4、制訂並組織實施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和初級衛生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和計畫生育技術的實施。
5、負責醫療衛生全行業管理。管理醫療機構,制訂醫務人員執業管理的實施細則、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
6、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質量,動員組織公民無償獻血。
7、擬訂實施本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醫學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工作。
8、制訂並實施本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貫徹執行國家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負責衛生技術人才引進工作。
9、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合作。
10、承擔呂梁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領導市醫學會等學術團體開展有關工作;完成呂梁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安排的工作。
11、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預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負責醫療急救體系的建設及組織全市重大搶救。
12、負責對醫療機構大型醫療設備的配置、套用質量監管;負責醫療機構製劑、藥品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監督醫療機構對藥品的集中採購。
13、研究擬訂建立健全衛生事業的補償機制,拓寬籌資渠道等衛生體制改革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醫療服務價格。
14、制訂基本醫療的服務項目、標準,參與基本醫療費用的管理。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來信來訪、衛生統計等工作;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擬定全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
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
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監督與內部審計工作。
(三)衛生應急辦公室
承擔指導協調全市衛生應急工作,擬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培訓演練、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
組織指導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
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
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食品安全標準,負責本市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
(四)疾病預防控制科
擬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
承擔愛滋病防治的相關工作。
(五)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管理科
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政策、規劃;指導全市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擬定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教育的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
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
(六)醫教科
組織指導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監督和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實施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和中醫藥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
指導社區和農村中醫藥工作;擬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
指導醫療衛生方面的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
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開展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擬定城市醫療支援農村醫療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
(七)衛生監督科(政策法規科)
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
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監督衛生行政執法行為;
牽頭組織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承辦市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行政決策法制審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局機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其他法律事務。
(八)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定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中長規劃、年度計畫,統籌協調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簡稱市愛衛會)各成員部門工作職責的落實,開展民眾性愛國衛生活動;
指導全市各縣(市、區)愛國衛生運動工作;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市、衛生縣城、衛生村鎮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
組織開展除害防病工作;
承辦市愛衛會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市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1名,工勤人員編制為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姐長1名j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常務副主任1名(副處級);
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含紀檢副組長或監察室主任科級職數1名,專職婦委主任、副主任或婦工組長、副組長科級職數1名,專職工會副主席科級職數1名);黨務工作者非領導科級職數1名。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市農業委員會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市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
市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市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提出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市安監局和市衛生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四)愛滋病防治的具體工作由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承擔。
(五)地方病防治的具體工作由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
(六)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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