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軍(昌吉市交通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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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軍,男,漢,1966年10月出生於河南開封。

現任昌吉市交通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7年9月參加工作,1999年3月入黨,石河子大學農學院農田水利工程專業,本科學歷。
1987.9-1998.4,昌吉州國土資源勘測規劃院工作;
1998.5-2002.3,昌吉州土地管理局工作
2000.12月-2002.10月,昌吉州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科副科長;
2002.10-2011.10,昌吉州國土資源局地籍科科長
2011.11-2013.9,瑪納斯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2013年9月至,在昌吉市國土資源局任副書記、局長。
現任昌吉市交通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人物事件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八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8年1月2日將督察發現的12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區,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2019年4月2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昌吉市硫磺溝生態恢復進展緩慢
昌吉市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對硫磺溝生態恢復重要性認識不清、履職不到位,推進生態恢復進展緩慢,致使環保部西北督察中心和中央環保督察組多次提出的問題沒有得到全面落實。此外,開源煤礦、金泉力揚煤礦開採破壞草原問題較為嚴重;兗礦硫磺溝煤礦矸石堆放不規範且存在自燃現象;景園集團煤礦在未落實任何環保要求的情況下,於2016年進行煤炭開採活動,廢渣和原煤就地亂堆。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昌吉市交通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吳軍(時任昌吉市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局長)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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