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煥庭

吳煥庭

吳煥庭,男,漢族,1967年08月出生,廣東海豐人,1984年12月參加工作,2000年0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廣東省汕尾市代建項目事務中心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汕尾市政府辦公室四級調研員。

2025年5月,吳煥庭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煥庭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海豐
  • 出生日期:1967年8月
  • 畢業院校:長安大學(西安公路交通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4.12-1985.09 海豐縣地方公路管理站工作
1985.09-1988.07 在廣東省交通學校路橋專業學習
1988.07-1988.11 海豐縣地方公路站工作
1988.11-1996.08 汕尾市公路局工務科辦事員
1996.08-2002.02 汕尾市公路局工務科主辦技術員(正股級)(其間:1992.09--1997.12 在西安公路交通大學路橋專業學習)
2002.02-2009.04 汕尾市公路局養護工程科副科長
2009.04-2013.09 汕尾市公路局工程師室主任
2013.09-2019.07 汕尾市公路局副總工程師
2019.07- 歷任汕尾市代建項目事務中心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汕尾市政府辦公室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25年3月,汕尾市代建項目事務中心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吳煥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汕尾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5年5月13日,據汕尾清風訊息:經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紀委監委對汕尾市代建項目事務中心原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吳煥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煥庭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贈送禮品禮金;貪慾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吳煥庭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汕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汕尾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吳煥庭開除黨籍處分;由汕尾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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