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潛(高麗王朝後期大臣)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6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吳潛(1259年—1336年),高麗王朝後期大臣。初名祁,字興雨,號東軒,同福縣(今韓國全羅南道和順郡同福面)人。官至僉議贊成事,封龜城君,諡號文齊。

基本介紹

  • 全名:吳潛
  • :興雨
  • :東軒
  • 諡號:文齊
  • 封號:龜城君
  • 所處時代:高麗王朝
  • 出生日期:1259年
  • 逝世日期:1336年
  • 最高官職:僉議贊成事
  • 本名:吳祁
人物生平,人際關係,

人物生平

吳潛於至元十六年(1279年)登第,翌年七月加秘書校書郎,此後歷任掖庭內謁者、尚乘直長、司宰注簿、詹事府注簿、司直堂後官、宗廟丞、通禮門祗侯、少府丞、監察御史、禮門舍人、內衣朝奉、版圖佐郎、東京判官、尚舍朝奉、都官佐郎、國學直誦、殿中侍御史等職。忠烈王親近小人,喜歡宴飲作樂,吳潛與金元祥、內僚石天補、石天卿等人都是忠烈王寵臣,他們用盡方法用音樂美色來取悅忠烈王。大德元年(1297年)八月,世子王謜剷除忠烈王寵臣,吳世延被流放喬桐島,十月赦還。大德二年(1298年)入政房,十二月加起居郎,翌年正月加起居注、朝顯大夫、都僉議舍人、直寶文閣、知制誥、軍簿總郎、寶文閣待制、典理總郎、文翰侍誦官。五月修撰官、知制誥。十二月,加朝奉大夫、密直司左副承旨、秘書尹、知制誥。大德四年(1300年)七月,加朝議大夫、密直司知申事、知制誥、知監察司事。十二月,加國學大司成,依前知申事、知制誥、知監察司事自。大德五年(1301年)九月,加奉翊大夫、同知密直司事、文翰學事、應旨上護軍。大德六年(1302年)正月,知密直司事,余如故。七月,加監察大夫,余如故。十月,加匡靖大夫、知都僉議使司事、寶文閣大司學、同提修史、上護軍。大德七年(1303年)閏五月,加政堂文學、延英殿大司學。
吳潛挑撥離間忠烈、忠宣王父子,陷害忠良,人們都對他恨之入骨,但畏禍而無人敢言。八月,恰逢元朝派遣斷事官帖木兒不花和翰林李學士等人來逮捕石胄父子,高麗支持忠宣王的大臣趁機掀起倒吳運動。前護軍元沖甲等五十人想要將吳潛的罪行告訴帖木兒不花,先向忠烈王稟報,忠烈王阻止了他們。又讓護軍曹頔去勸說他們。元沖甲等人不聽從,於是寫了一封告發信說:“大德五年四月,皇帝派遣塔察兒、王泰亨,傳諭忠烈王說:‘威福予奪,應當由自己決定。凡是有不便之處,民情未安的情況,要仔細考慮。’又告誡臣僚說:‘要盡心奉公,各自履行自己的職責。膽敢重蹈前人的錯誤,專橫不法,即使忠烈王容忍你,皇帝也必定不會寬恕。’臣僚等,恭敬地承受聖訓,日夜小心謹慎,還怕做得不夠好。現在有個臣子吳潛,是首惡之人,沒有才能和功勞,只是憑藉奸詐諂媚得到晉升。他因為曾經得罪過前王,窺探著免除後患,日夜誣陷構陷,挑撥離間大王父子。他自以為立下大功,暗中竊取國柄,專橫不法,援引兄弟,共同參與機密,幾年之間,都做到了將相的高位。凡是本國的臣僚,無論尊卑,只要有少許嫌隙,就陷害他們犯罪,無辜被罷免的人,遍布全國,以至於各道按察廉訪的守令,也根據他個人的愛憎,決定官員的升降任免。他背棄聖訓,罪不容誅。現在有聖旨到來,他也不懷疑恐懼,圖謀阻撓聖旨的執行,天使回朝之後,他必定有別的圖謀。希望廣泛諮詢國人,在禍亂未發生之前就加以制止,這樣東國的百姓才能死而復生啊!”帖木兒不花等人得到這封信後,對忠烈王說:“元沖甲所說的話,雖然不是我們能夠決斷的,但也不可不問,應該將元沖甲和吳潛帶到京城去對質。”
又有尹萬庇、鄭僐、金禧、尹諧、吳永丘、李舟、李偰、宣宗桂、高延、洪承緖等人寫信向元使控告說:“自從大德五年四月,皇帝下旨訓誡以來,君臣都戰戰兢兢,不敢違越。現在有奸臣吳潛,一向沒有才識,結交宦官,憑藉奸詐諂媚得到寵幸,因此竊取國柄,專橫不法。又用花言巧語,挑撥離間國王父子,詆毀排斥忠良,提拔奸邪,賣官鬻爵,割地予民,無所不為。現在奉聖旨前來,全國歡喜,只有吳潛擔心失去權力,圖謀阻撓聖旨,阻撓皇帝的恩澤,不畏皇威。不除掉這個人,必定會發生禍亂,殃及無辜。希望回奏皇帝,除掉這個大奸臣,這是小國的福氣啊!”
又有洪子藩、金琿、閔萱、閔漬、鄭瑎、權永、金台鉉、高世、金文衍、李混、元璡、許評、申珩、金延壽、趙文簡、金元祥、朴光廷、尹吉孫、吳玄良、金由祉等人寫信向元使控告說:“奸臣吳潛,賣官鬻爵,剝削民眾,專橫不法,我們擔心他的惡名會傳到上國。現在又有聖旨到來,吳潛應該心生疑慮和恐懼,稍微改變他的心意,卻又擔心失去權勢,圖謀阻撓聖恩。我們各自心懷憤慍,不敢發言,現在元沖甲等人趁著大家的憤怒,已經將他的話說了出來,他所說的罪惡,沒有一樣不是事實。希望不要再懷疑,除掉這個大奸臣,這是小國的幸運啊@”洪子藩又說:“吳潛與我聯姻,但請允許我以公義來說話。本國的規矩,出納王命,內有宦官三四人,稱為‘辭’;外有近臣四人,稱為‘承宣’,不是這些人,即使是宰相,也不敢出納王命。吳潛現在已經做了宰相,還出入王宮,與承宣無異,他所陳述的都是邪謀。”金琿接著陳述吳潛的罪行,元使沉默不語。
已退休的宰相蔡仁揆等二十八人,以及萬戶金深等一百五十名軍官,又一同前往元使處,請求治吳潛的罪。國王召見已退休的版圖判書崔諹,說道:“聽說你們也要向使者控告吳潛,有這回事嗎?姑且稍緩行事吧。”崔諹沒有聽從。於是他與朴全之等七十餘人又到元使那裡請求治吳潛的罪,元使都沒有聽從。
帖木兒不花等人返回時,贊成事安珦等人在郊外為他們餞行,李學士吟唱道“白酒紅人面”,並囑咐安珦和詩,安珦遲疑不決,李學士自己應和道“黃金黑吏心”,這是諷刺帖木兒不花接受吳潛的賄賂而不治他的罪。金深率領三軍到宮廷,請求宿衛以防禦禍亂,忠烈王沒有答應,卻也知道吳潛招致怨恨,傳旨說:“應當恢復金深及軍官們的職位。”洪子藩懷疑吳潛要加害自己,防備得很嚴密,吳潛也疑慮恐懼,不離忠烈王左右。洪子藩、金深等人率領三軍將士以及元沖甲等人,包圍王宮,請求忠烈王交出吳潛,忠烈王還是不答應。經過他們一再請求,忠烈王不得已將要交出吳潛,吳潛叩頭請求留下,護軍吳賢良直接進入忠烈王的寢宮,將吳潛帶走,讓護軍崔淑千押送到元朝。元朝派遣刑部尚書塔察兒等人,將吳潛的兄弟三司右尹吳蕆、承旨吳演、正郎吳珩、少尹吳連以及他的妹夫中郎將趙深等人囚禁起來。大德八年(1304年)十二月,元成宗下令將吳潛杖責後流放安西(今陝西西安)。
至大三年(1310年),量移汴梁(今河南開封)。皇慶元年(1312年)八月獲赦,在大都侍奉忠宣王,賜名潛。皇慶二年(1313年)二月,獨就移匡靖大夫、密直司事、判典儀寺事、藝文館大提學、知春秋館事、上護軍。三月,移總部典書,余如故。五月,隨從還國。七月,移讞部典書、上護軍,余如故。同年又移判典校寺事,余如故。十二月,加僉議評理商議、會議都監事、上護軍。延祐元年(1314年)正月,加三司使、上護軍、商議都監事。閏三月,移正尹。延祐三年(1316年)正月,移元尹。延祐六年(1319年)二月,加重大匡,封龜城君。延祐七年(1320年)十一月,加藝文館大提學、重大匡、僉議贊成事、知制教、知春秋館事、上護軍。至治元年(1321年)正月,加重大匡、僉議贊成事、右文館事提學、監春秋館事、判總部事。四月,隨從忠肅王入朝。在元朝期間,他與柳清臣等人依附沈王王暠,向元朝請求在高麗設立行省,但未能得逞。泰定元年(1324年)二月,被免官。其後長期滯留元朝,至順元年(1330年)七月回國。至元二年(1336年)八月二十日去世,享年七十八歲,諡號文齊。

人際關係

  • 父親:吳璿(官至贊成事)
  • 母親:安氏(安康人,安孚之女)
  • 妻子:申氏(利川人,判禮賓寺事申頊之女)
  • 側室:嚴氏(在安西所納漢女)
  • 兒子:吳佶(官至內府寺丞,早卒)、吳僐(官至贊成事)、吳訥(嚴氏所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