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漢何嘗殺妻

吳漢何嘗殺妻

鄧拓(1912-1966),原名鄧子健、鄧雲特,福建閩侯人,此文發表時署筆名馬南邨。無產階級革命戰士,當代傑出的新聞工作者、政論家、歷史學家、詩人和雜文家。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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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簡介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鄧拓(1912-1966),原名鄧子健、鄧雲特,福建閩侯人,此文發表時署筆名馬南邨。無產階級革命戰士,當代傑出的新聞工作者、政論家、歷史學家、詩人和雜文家。他撰寫的雜文集《燕山夜話》和《三家村札記》是比較好的隨筆作品,產生過廣泛的影響和積極地社會效果。
作者生平:他從小酷愛文學藝術,18歲參加了左翼社會科學家聯盟。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中共晉察冀中央局宣傳部副部長、《晉察冀日報》社社長兼總編輯、新華社晉察冀分社社長等職。新中國建立後,歷任《人民日報》社社長兼總編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主席、中共北京市委書記處書記、中共中央華北局書記處候補書記等職,並主編理論刊物《前線》。1961年3月,開始以“馬南邨”為筆名在北京晚報副刊《五色土》開設《燕山夜話》專欄,共發稿153篇,受到讀者喜歡。
他的一生是悲壯的。他畢生從事馬克思列寧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宣傳,在極端艱難的條件下主編出版了中國革命出版史上的第一部《毛澤東選集》,寫過大量熱情謳歌和傳播毛澤東思想的文章。文化大革命開始的5月18日自盡於家中。

背景連結

1961年,鄧拓應《北京晚報》的邀請,以倡導讀書、豐富知識、開闊眼界為宗旨,開設《燕山夜話》專欄。此後又與昊晗、廖沫沙合作,在《前線》雜誌開設《三家村札記》專欄,發表了大量切中時弊的雜文。這些雜文旗幟鮮明,妙趣橫生,寓意深刻,深受廣大讀者喜愛。當時全國許多報紙都仿效此舉,開設雜文專欄,為當時的輿論界和文藝界開了一道亮色、注入了一股生氣。六十年代《燕山夜話》和《三家村札記》曾分別結集出版,引起強烈反響。“文革”時,此書被批為“黑書”、“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大毒草”。對鄧拓等人的批判被稱之為“砸爛三家村”。鄧拓成為“文革”文字獄的第一個受害者。1977年社會科學出版社再版《燕山夜話》,此書將《三家村札記》中的文章也一併收入。

原文

在舊戲舞台上,許多人都曾看過一齣戲,名叫《吳漢殺妻》,又叫《斬經堂》。歷史的真實和舞台藝術的真實,有時距離很大,誰要是把看戲當成讀歷史,那就不免要上當。
吳漢殺妻》或《斬經堂》一劇的情節,大體是說:漢朝潼關總兵吳漢,娶了王莽的女兒為妻。王莽篡位以後,下令捉拿漢宗室劉秀。吳漢守關時捉住了劉秀,正要送去報功,他的母親告訴他說,王莽是他的仇人,他的父親是被王莽殺害了的,那時他年紀太小,不懂事,現在應該為父報仇,並且命令他殺死王莽的女兒,扶助劉秀恢復漢室的江山。吳漢持劍去殺妻,正好其妻在經堂念佛。吳漢不忍殺她,就將實情告訴她。於是,王莽的女兒就自刎而死;吳漢的母親為了促使吳漢下決心,也上吊自殺了。這樣,吳漢果然死心塌地隨劉秀去打天下,後來成為所謂中興名將之一。
這個故事情節,根本不合歷史事實。在漢代的歷史典籍中,完全找不到所謂“吳漢殺妻”的事實根據。不知道後來的劇作者,為什麼要無中生有地硬把“殺妻”的情節,安在吳漢的頭上。那位劇作者顯然以為這樣可以抬高吳漢的身價,殊不知在我們現在看來,這樣反而誣害了吳漢。
由於吳漢是北京地區歷史上的著名人物,所以北京人對於吳漢的生平故事,應該知道得特別清楚。據《後漢書》《吳漢傳》的記載:“吳漢字子顏,南陽宛人也。家貧,給事縣為亭長。王莽末,以賓客犯法,乃亡命至漁陽。資用乏,以販馬自業。往來燕薊間,所至皆交結豪傑。”看了這一段記載,就可以明白,吳漢並不是王莽手下親信的將官,而只是一個小小的亭長。他曾因賓客犯法而亡命逃走,並沒有當王莽的女婿,更沒有殺王莽的女兒。他與王莽也並非有殺父之仇的冤家,與劉秀的關係更不同於舊戲所描寫的那樣。吳漢起兵回響劉秀,終於成為光武中興的功臣,也不是因為他不違母命的結果。這些都證明“吳漢殺妻”的情節是無稽的。
然而,這些證明還不夠有力,還不足以推翻“殺妻”之說,必定要從正面找出更有力的證明材料,才可以令人心服。因此,我們要進一步查究:吳漢的家庭和夫婦關係到底怎樣?
上述《後漢書》《吳漢傳》中,有一段關於吳漢家庭關係的重要敘述。它寫道:“漢嘗出征,妻子在後買田業。漢還,讓之曰: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與昆弟外家。”由此可見,吳漢的家庭關係很正常,看不出有過“殺妻”之類的變故。
如果對於《後漢書》的記載還認為不足的話,那末,我還可以舉出漢代劉珍的《東觀記》中的一段文字做證明。劉珍是後漢安帝永初年間的史官,曾奉詔校定東觀諸書,並且負責編輯建武以後的名臣列傳。他的著述自然是可靠的。據他說:“漢但修里宅,不起第。夫人先死,薄葬小墳,不作祠堂也。”這樣看來,吳漢的夫人名位也很正常,並沒有引起吳漢“殺妻”之類變故的可能。
而且,照《後漢書》所載,吳漢“為人質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辭自達”。這又證明,從來歷史記述都沒有把吳漢描寫成《斬經堂》的人物。如果吳漢確曾殺過王莽的女兒而後投奔劉秀,那么,在《後漢書》上一定要大書特書,誇獎他的忠孝,決不至於一字不提。
從我們現在的觀點來說,假若要把吳漢的故事編成戲劇,雖然不必要完全照《後漢書》記載的史實,原封不動地搬上舞台;但是也不應該捏造情節,胡亂編出象《吳漢殺妻》這樣的劇本。

文章脈絡

結構思路

第一部分(1)提出文章的中心論點:歷史的真實和舞台藝術的真實有時距離很大。
第二部分(2-8)論證“吳漢何嘗殺妻”,批駁“吳漢殺妻”的說法。本部分可分為兩層。
第一層(2),簡述“吳漢殺妻”的劇情,樹立批駁的靶子:吳漢殺妻。
第二層(3-8)引用豐富的史料,論證“吳漢未嘗殺妻”,批駁了“吳漢殺妻”的錯誤說法。
第三部分(9)深化主題,寫關於歷史劇的創作原則和創作態度。作者的觀點是歷史劇不能幫編亂造。

主題解說

本文是一篇駁論文,作者以豐富的史料,通過對一出舊戲《斬經堂》中“吳漢殺妻”這一情節的考證,指出“吳漢殺妻”這一情節不符合歷史的真實性,進一步告訴人們不要把看戲當成讀歷史,否則就會上當。

語文常識

“演繹論證”:演繹是從一般性的前提推論出個別性結論的方法,先假說,後求證,這是從一般到個別,推論和判斷個別事例的認識方法。
本文的論據和結論可組成如下推理:如果吳漢確曾殺妻,那么漢代典籍必有記載,漢代典籍沒有吳漢殺妻的的記載,所以吳漢未嘗殺妻。
“演繹法”相對的是“歸納法”——歸納是從個別性的前提退出一般性結論的方法,先擺事實,後求結論,這是從個別到一般,尋求事物普遍特徵的認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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