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少華(無錫市惠山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原局長)

吳少華,無錫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原無錫市惠山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副處級)。

人物事件,強制措施,立案偵查,提起公訴,宣判,

人物事件

強制措施

2014年11月,無錫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無錫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提請許可對吳少華採取強制措施的報告。因吳少華涉嫌受賄犯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會議決定許可對吳少華採取強制措施。

立案偵查

2014年11月,江蘇省無錫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無錫市惠山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吳少華(副處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提起公訴

2015年4月22日,江蘇省無錫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原無錫市惠山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副處級)吳少華以涉嫌受賄罪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宣判

經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四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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