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堡縣農業局

制定並實施全縣農機教育培訓計畫、農機發展規劃和農機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指導全縣農機安全生產;負責拖拉機等農業機械的檢驗註冊、核發牌證以及農機駕駛操作人員的考試發證等安全監理工作;指導農機推廣服務體系建設和改革工作;指導農機維修管理和職業技能鑑定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堡縣農業局
  • 地點:吳堡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農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縣農業、畜牧獸醫、農機(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全縣農業項目的管理細則;負責全縣農業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推進農業依法行政。(二)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現代特色農業基地建設和“四季農業”工作;提出現代特色農業基地建設和“四季農業”發展規劃及項目、資金建議,經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
(三)負責提出或核准全縣農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規模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相關部門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
(四)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酬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五)指導全縣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業資源配置和農產品品質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組織農業適用技術和優良新品種的試驗、示範及推廣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
(六)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規劃,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全縣農業特色主導產業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七)承擔提升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落實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協調全縣農業信息服務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開展相關的農業統計工作:承擔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工作。
(九)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化肥、農膜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監督國家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的實施。
(十)組織制定全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計畫,組織落實重大動物疫情的防控與撲滅,監督管理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對草地、飼料、獸藥、種畜禽、牧草種子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羊子、生豬、草地等畜牧主導產業的開發建設,提出畜牧獸醫投資計畫和建設方案,組織項目實施,監督檢查畜牧獸醫項目經費的落實和使用;負責種畜禽、飼料、草業及品種資源管理和動物防疫、衛生監督、產品檢疫及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動物屠宰檢疫管理等工作,推進畜牧獸醫行業依法行政;組織、監督和實施畜禽及其產品的標準化生產;負責畜牧獸醫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先進技術成果引進、示範和推廣,畜牧獸醫人才培訓、信息技術交流等工作。
(十一)負責現代特色農機化生產,組織農機購機補貼政策的實施工作;負責全縣農機先進技術和新型農機具的引進、示範和推廣管理工作;指導農機作業和農機生產
(十二)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組織、監督對縣內植物的檢驗、檢疫工作,組織疫情撲滅;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實施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三)擬訂全縣農技推廣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農業推廣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五)組織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六)制定並實施全縣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資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
(十七)擬訂農業利用外資項目規劃;組織農業對外和港澳台地區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農業援助項目的監管工作。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長:馮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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