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古屋決議

名古屋決議

1954年5月,國際奧委會第50次雅典全會上,以23票對21票通過決議,承認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是中國奧委會。同時,台灣宣布退出國際奧委會。但國際奧委會主席、美國人布倫戴奇卻未經全會討論,悄悄地把台灣的奧委會以“中華民國”名義列入國際奧委會承認的國家奧委會名單里,力圖在國際體育組織中造成“兩個中國”的局面。此後,我們為恢復中國的合法地位、反對國際體育組織的錯誤做法而進行了長期的鬥爭,並於1958年中斷了與國際奧委會的聯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名古屋決議
  • 時間:1979年10月25日
  • 地點:日本名古屋
  • 結果:23票對21票通過決議
  • 內容:海峽兩岸會籍問題
決議背景,決議內容,通訊表決,兩岸態度,

決議背景

1954年5月,國際奧委會第50次雅典全會上,以23票對21票通過決議,承認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中國奧委會。但國際奧委會主席、美國人布倫戴奇卻未經全會討論,悄悄地把台灣的奧委會以“中華民國”名義列入國際奧委會承認的國家奧委會名單里,力圖在國際體育組織中造成“兩個中國”的局面。在與國際奧委會鬥爭無果的情況下,新中國無奈於1958年宣布退出國際奧委會,中斷了與國際奧委會的關係。
此後,我們為恢復中國的合法地位與相關國際體育組織的錯誤做法進行了長期的鬥爭,並積極地尋求合理解決的途徑。
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委員長葉劍英元帥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所提出的尊重台灣的現狀、實現和平統一祖國的大政方針,在不斷變化的國內形勢下產生了巨大影響。1979年初,鄧小平同志在訪問美國的一次講話中提出:“我們不再用‘解放台灣’這個提法了。只要台灣回歸祖國,我們將尊重那裡的現實和制度。”這是鄧小平同志對‘一國兩制’構想的第一次公開表述。這一創造性戰略構想在國內外產生了巨大的反晌。它不僅是一項解決台灣回歸祖國的政策,而且也是一項解決若干歷史遺留問題及同世界交往的辦法,是一項重大的政治策略。
根據《告台灣同胞書》的基本精神,中央批准了在國際組織問題上對台灣的新方針。與此同時,根據鄧小平“一國兩制”的構想,按照中央制定的原則堅定、策略靈活的方針,國家體委提出了解決合法席位的構想,即在堅持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允許台灣作為中國的一個地區,在改名、改旗、改徽之後,可以留在國際體育組織中。對於這個新方案,最初上下爭議很大,在決策的最後關頭,鄧小平同志力排眾議,親自拍板,同意了這個方案。這是鄧小平同志“一國兩制”構想在體育領域中的生動體現。
1979年4月,在國際奧委會舉行的全會上,中國奧委會代表何振梁明確表達了國家體委提出的解決海峽兩岸合法席位的構想,得到了國際體育界的廣泛支持。為名古屋決議的出台奠定了基礎。

決議內容

1979年10月25日,國際奧委會執委會在日本名古屋市舉行,會上一致通過了恢復中國在國際奧委會合法席位的決議,批准了波多黎各會議上的有關建議。會議的決議案如下: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執委會決議
(1979年10月25日於名古屋)
中華人民共和國:
名稱: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國家奧委會的歌、旗和會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歌和旗。提交並經執委會批准的會徽。
章程:符合規定。
位於台北的委員會:
名稱:中國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
國家奧委會的歌、旗和會徽:有別於正在使用的歌、旗和會徽,並須經國際奧委會執委會的批准。
章程:須於1980年1月1日前進行修改,以符合國際奧委會章程。
這項決議有待於國際奧委會全體委員以通訊表決的方式予以批准。當天,中國奧委會發言人,就國際奧委會執委會在名古屋通過決議恢復中國在國際奧委會合法席位發表談話,指出:“名古屋決議是個好決議。”

通訊表決

名古屋國際奧委會執委會結束後的記者招待會上,基拉寧宣布,由於距第13屆冬季奧運會的報名截止日期(12月1日)很近了,而中國問題應當在此之前解決,國際奧委會執委會決定採用郵寄投票方式進行表決。10月25日將向全體國際奧委會委員發出公函,委員填好的選票要在11月26日前寄回洛桑國際奧委會總部。與選票一起寄給每位委員的還有一封美國國務院給國際奧委會美國委員朱利安·羅斯福的一封信,信上說:“美國已自1979年1月1日起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同時,美國撤銷了對台灣當局的外交承認。作為此撤銷承認的結果,我們亦不承認‘中華民國’的旗幟和歌作為全國性政權的象徵。但是,我們將繼續給台灣來的旅行者提供簽證”。與此同時,還附寄了基拉寧主席關於中國問題由來的備忘錄。委員們只能在“贊成”或“反對”的空欄內畫勾,不寫姓名,然後把票放入國際奧委會提供的空白信封內。這個信封又再套入另一個信封,在信封外簽上委員的姓名,以確保每個委員只投了一票。檢票時拆開沒有投票人姓名的白信封,所以誰也不知道誰是怎樣投票的情況。
1979年11月26日下午,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副主席穆罕默德·姆扎里奧在瑞士洛桑國際奧委會總部正式宣布,經過國際奧委會全體委員通訊表決,以62票贊成,17票反對和2票棄權批准了國際奧委會執委會在日本名古屋會議上通過的關於中國代表權問題的決議。

兩岸態度

1979年11月27日,中國奧委會主席鐘師統宣布,中國奧委會接受國際奧委會決議,並將參加1980年舉行的奧運會。
台灣方面在名古屋執委會前後搞了許多名堂,千方百計地阻止決議的通過與實行。但迫於無奈,只得根據國際奧委會《名古屋決議》改名、改旗、改歌的要求,於1981年2月正式提交了修改方案。國際奧委會將台灣方面提交的方案與中國奧委會進行了研究,經過我們提出修改的建議後,1981年3月23日國際奧委會宣布,台灣奧委會同意改為“中國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並改變原來使用的旗和徽。
至此,我國在國際奧委會的合法席位最終得到公正、圓滿的解決。中國與國際奧委會的正常聯繫終於得到恢復。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國人民對奧林匹克運動的積極參與,不僅有利於中國體育的發展和海峽兩岸的體育交流,而且也有利於國際奧林匹克運動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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