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財經大學成人教育學院

吉林財經大學成人教育學院

吉林財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是吉林省優秀自學考試助學單位。

吉林財經大學成人教育學院開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班,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管理經驗,享有很高的社會信譽。凡通過了吉林財經大學為主考院校的專業考試計畫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完成了畢業設計(論文)等實踐教學環節,且思想鑑定合格者,可獲得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與吉林財經大學聯合頒發的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凡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吉林財經大學主考專業本科畢業生,可以申請授予吉林財經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財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 簡稱:吉林財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 創辦時間:2013年
  • 類別:公立大學
  • 學校類型:綜合
  • 屬性:全日制自考本科
  • 所屬地區:吉林長春
  • 校訓:明德崇實
  • 主要院系:經濟管理系
學院簡介,報考條件,報考時間方式,學生畢業待遇,

學院簡介

吉林財經大學(原長春稅務學院)創建於1946年,是解放戰爭時期我黨在東北地區創建的第一所財經學校。已形成專業配套,學科門類比較齊全,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六大學科門類為基礎的、各專業相互交叉滲透的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格局。學校1983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現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個,碩士學位授予學科、專業28個;國家工商管理專業碩士、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2009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與吉林省人民政府達成協定,共建長春稅務學院(現吉林財經大學),是中央和地方培養高級經濟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
吉林財經大學成人教育學院
吉林財經大學(原長春稅務學院)成人高等教育1984年開始招收學員,現有本、專科18個專業,在籍學員5000多人。
函授教育在全國11個省區設有60多個函授站點;業餘主要面向長春市區招生;同時也招收稅務、金融等系統委託培養的學生。
按照“正規辦學、質量第一、科學管理、學以致用”的辦學指導思想,吉林財經大學成人教育學院把成人教育的重心放在內涵質量的提高上。在1991年和1996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函授業餘教學質量評估中,兩次均被評為先進;在1997年原國家教委組織的部屬院校成人學歷教育質量檢查評估中,被評為優秀;在1999年全國稅務系統教育工作會議上,吉林財經大學成人教育學院《創辦一流的函授教育,為提高稅務幹部的綜合素質服務》的材料,被選定在全體大會上發言,其函授教育受到國家稅務總局領導的肯定。25年來,吉林財經大學成人教育學院畢業的成人學員30000多人,他們已經成為各條戰線上的骨幹。有1人被選為全國人大代表,有10人被評為系統的國家級先進個人,有30多人被評為省、自治區級先進個人;有6000多人獲得學士學位,50多人被提拔為處級以上職務、1000多人獲得高級技術職稱。
吉林財經大學的成人教育事業繼續為構建我國終身教育體系學習型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立志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2、報考自考本科各專業的考生,應為高中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考生需按有關規定報名。報考本科各專業的考生,待考生辦理本科畢業證書時,必須交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原件,否則,不予辦理本科畢業證書。

報考時間方式

報名時間:每年3月1日起開始進行網上預約報名,6月15日起開始進行正式報名並對預約報名學生進行確認。
報名方式: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必須填寫詳細的家庭地址,以便到時能及時收到我校書面招生簡章和被錄取後發放的通知書。

學生畢業待遇

1、學院統一組織學生參加吉林省自學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吉林自考委員會和所學專業的主考院校頒發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符合一定條件者由主考院校授予學士學位。
2、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學生可根據所學專業選學考取一個或多個職業資格等級證書,為就業奠定基礎。
3、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國發[1988]15號)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獲得者,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本著用其所學、發揮所長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他們的工作,非在職人員(包括農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部門根據需要,在編制和增人指標範圍內有計畫地擇優錄用或聘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後,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於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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