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吉林人事考試網)

吉林省人事考試網

吉林人事考試網一般指本詞條

吉林省人事考試網隸屬於吉林人事考試中心(原省職稱考試工作辦公室)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領導下,承擔該省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考試任務。我省已經建立從省到市的人事職稱考試工作機構,形成了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和信息化的工作格局,實現了全省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網上列印准考證、網上發布成績等一條龍服務,為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和用人單位提供了良好的考試服務平台和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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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吉林人事考試網第一時間提供吉林省人事考試信息資源,包括吉林省人事考試報名時間、考試時間、成績查詢、試題答案、職位表、招考簡章、錄取分數線等最新2013年吉林省人事考試信息和資源。

整體職責

1 、總結人事考試工作經驗,研究探討人事考試工作規律,開展人事考試試題、試卷的統計分析、質量評估及考試命題、考務業務的技術研究工作。推進人事考試技術創新。
2 、根據人事考試政策法規和人事考試工作的規劃、安排,研究制訂各類人事考試考務實施辦法、工作計畫和有關規則。
3 、根據人事部和人事廳確定的考試內容開展各類人事考試題庫建設,組織編寫(制)培訓教材、考試大綱、考試用書、輔導教材和考試軟體,並負責征訂、發行工作。
4 、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組織相關人事考試的報名工作,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報考者發放准考證。
5 、根據人事考試工作計畫,負責人事考試命題、制卷、考場設定、考生組織、監考、閱卷、成績管理等工作。
6 、根據人事考試的有關程式,向人事行政機構和有關部門提供考試成績或合格人員名單,公布考試成績或考試合格人選,印製和發放相關證書。
7 、開展國際、省際之間人事考試的交流與合作,開展社會化相關考試的服務工作。
8 、負責考試合格人員的建檔及後續工作。
9 、協調指導全省人事系統人事考試的考務工作。
10 、完成省人事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職責
( 1 )協助中心領導進行綜合協調、並搞好催辦督查工作。
( 2 )總結人事考試工作的經驗和辦法,研究探討人事考試工作規律。
( 3 )研究擬定中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 4 )負責中心的考試收費、財務和資產管理、會議組織、業務培訓、薪酬考核、試卷保管、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
( 5 )負責管理中心的印章、鋼印,起草綜合性文稿,審核以中心名義發布的檔案與文稿(契約),業務宣傳,文書檔案等文秘綜合工作。
( 6 )負責印製、發放人事考試相關合格、資格等方面的證書。
( 7 )負責人事考試各種教材、光碟的發行工作。
( 8 )負責人事考試中心內部有關人事事務的承辦工作。
( 9 )完成廳機關和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
錄用聘用考試處職責
( 1 )根據錄用聘用政策和有關規定,研究擬定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考試考務工作的實施辦法、工作計畫和有關規則。
( 2 )開展錄用聘用考試試題、試卷的統計分析、質量評估及考試命題、考務業務的技術研究工作,協助有關處室建立、完善面試考官庫、面試考官日常管理和面試考官資格的認定工作。負責面試考官的培訓工作。
( 3 )負責錄用聘用考試題庫和考試軟體建設,協助錄用聘用管理處制定考試大綱,組織編寫、征訂考試用書、輔導教材及測評教材等。
( 4 )負責錄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考試的考務工作。負責筆試的組織報名、發放准考證、命題制卷、考場設定、閱卷評分、成績登統和面試的命題、考生分組、發放面試通知書、考場設定、考前考官培訓、公布小組面試成績等考務工作。
( 5 )根據國家人事部和廳機關規定的合格分數線及審核結果,公布考試成績。
( 6 )研究、探索、開展社會化測評考試服務工作。
( 7 )對各市錄用聘用考試的考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 8 )完成廳機關和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

考試種類簡介

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統一發布成績、統一發證。
(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和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套用能力考試:是與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相關的專項考試。根據國務院制定的29個系列的職稱條例和國家人事部要求,晉升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應參加國家統一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和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套用能力考試,這兩項考試合格證書是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必要條件。
(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國家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和實際能力的評價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取得相應的職稱資格。實行“以考代評”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已有經濟、統計、審計、衛生、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翻譯、質量、出版、國際商務等10種考試。其中審計、計算機技術與軟體、翻譯系列設有高、中、初級考試;經濟、統計、衛生系列設有中、初級考試等。
(三)職(執)業資格考試:根據國務院批准的人事部“三定”方案(國辦發[1994]60號)和《關於加強職稱改革工作統一管理的通知》國辦發[1995]1號,國家人事部於1995年下發了《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暫行辦法》。 國家按照有利於經濟發展、社會公認、國際可比、事關公共利益的原則,在涉及國家、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專業技術工作領域,實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從業資格是政府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某種專業技術性工作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執業資格是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係公共利益的專業技術工作實行的準入控制,是專業技術人員依法獨立開業或獨立從事某種專業技術工作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準。實行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不再組織該專業相應層次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或考試,並把取得執業資格作為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必備條件。各類職(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可以通過網上查詢。
職(執)業資格考試種類有:
1、職業資格:土地登記代理人國際商務師、質量、出版、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社會工作者、招標師、通訊專業技術人員、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等。
2、執業資格:註冊諮詢工程師、一、二級註冊建築師、監理工程師、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一、二級建造師、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港口與航道、水力水電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註冊環保工程師註冊機械工程師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註冊設備監理師、採礦/礦物工程師、註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註冊冶金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資產評估師、物業管理師、註冊稅務師、價格鑑證師、造價工程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註冊計量師等。
3、從業資格:外銷員等。
通過考試取得職(執)業資格證書後,考生還需要到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辦理相關登記註冊。

考試動態

1.吉林省2013年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套用能力考試9月考試網上報名時間:9月2日—9月4日。考生在報考時注意選擇模組數量和模組類別,認真備考。
2..吉林省2013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網上報名時間:8月3日—8日;現場確認: 8月5日—9日;網上繳費:8月5日—11日。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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