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巴德-薩特思韋特定理

吉巴德-薩特思韋特定理是說明通過占優策略實施一個令人滿意的社會選擇函式是不可能的命題。20世紀70年代早期由吉巴德(Allan Gibbard,1942— )和薩特思韋特(Mark Satterthwaite)分別提出,故稱。該定理主要內容:如果選擇集X中包含至少三個可能的選擇,那么若且唯若社會選擇函式是獨裁時才可以實現激勵相容的占優策略機制實施。該定理對激勵理論和實施理論的研究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巴德-薩特思韋特定理
  • 類型:社會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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