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

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主要負責政府投資的項目建設過程的組織、管理和監督工作,包括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施工、監理單位的招投標工作;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過程中的現場管理協調、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技術檔案管理、按項目進度撥付經費、編制工程決算、竣工報告、參與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
  • 包括: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施工
  •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辦法
  • 負責:工程施工契約、工程監理契約
機構職責,領導成員,

機構職責

項目管理一、二處工作職責
1、依據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辦法,按照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程式和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工作制度與工作部署,認真、高效地做好以市政路橋項目為主的工程建設日常管理與協調工作。
2、負責工程施工契約、工程監理契約、設備採購契約、技術服務契約以及廉政協定、計生工作責任狀簽訂工作。
3、負責工程施工項目經理證書及總監工程師證書的備案工作。
4、負責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建築垃圾處置證、工程質量監督註冊手續工作。
5、負責編制工程建設實施預案。
6、聯繫相關部門做好交通組織、渣土外運、工程施工的占道、破路、綠化移植等工作。
7、負責做好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8、負責工程形象進度報表填制及工程款項審簽、上報、支付工作。
9、負責辦理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經濟簽證、概算調整等相關手續,以及決算初審工作。
10、負責施工過程中拆遷和用地協調、資金申請及安排、科研課題研究、宣傳報導、後勤保障等工作。
11、負責組織桿管線遷建工作,負責電力土建和電氣工程施工過程的協調工作。
12、負責施工階段涉及鐵路方面的協調工作。
13、負責辦理供電戶外設備規劃、用地手續。
14、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各建設主體的不良行為記錄工作。
15、負責工程各類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備案與移交工作。
16、負責本部門工程檔案資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17、負責涉及工程建設的市長熱線回復及來人、來電、來函接待處理工作。
18、參與工程招投標工作,並配合相關處室做好工程其它前期工作(設計方案論證、初步設計審查、投資測算、優選承包商及商務談判等)。
19、負責所聯繫支路網項目建設的監管、調度及信息資料收集等工作。
2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項目管理三處工作職責
1、依據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辦法,按照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程式和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工作制度與工作部署,認真、高效地做好以公益性項目為主的工程建設日常管理與協調工作。
2、負責工程施工契約、工程監理契約、設備採購契約、技術服務契約以及廉政協定、計生工作責任狀簽訂工作。
3、負責做好與項目單位在建設過程中的協調工作。
4、負責工程施工項目經理證書及總監工程師證書的備案工作。
5、負責申報辦理契約備案、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註冊手續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負責辦理工程白蟻防治和防雷審查及跟蹤檢測手續;負責辦理項目用水、用電、用氣、供熱等相關配套手續。
6、聯繫相關部門做好工程施工的占道、破路、綠化移植等工作。
7、負責做好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8、負責工程形象進度報表填制及工程款項審簽、上報、支付工作。
9、負責辦理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經濟簽證、概算調整等相關手續,以及工程決算初審工作。
10、負責施工過程中拆遷和用地協調、資金申請及安排、科研課題研究、宣傳報導、後勤保障等工作。
11、負責組織桿管線遷建工作。
12、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各建設主體的不良行為記錄工作。
13、負責工程各類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備案與移交工作。
14、負責本部門工程檔案資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15、負責涉及工程建設的市長熱線回復及來人、來電、來函接待處理工作。
16、參與工程招投標工作,並配合相關處室做好工程其它前期工作(設計方案論證、初步設計審查、投資測算、優選承包商及商務談判等)。
1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水環境治理處工作職責
1、依據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辦法,按照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程式和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工作制度與工作部署,認真、高效地做好以水環境治理項目為主的工程建設日常管理與協調工作。
2、負責工程施工契約、工程監理契約、設備採購契約、技術服務契約以及廉政協定簽訂工作。
3、負責工程施工項目經理證書及總監工程師證書的備案工作。
4、負責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建築垃圾處置證、工程質量監督註冊手續工作。
5、負責編制工程建設實施預案。
6、聯繫相關部門做好交通組織、渣土外運、工程施工的占道、破路、綠化移植等工作。
7、負責做好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8、負責工程形象進度報表填制及工程款項審簽、上報、支付工作。
9、負責辦理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經濟簽證、概算調整等相關手續,以及決算初審工作。
10、負責施工過程中拆遷和用地協調、資金申請及安排、科研課題研究、宣傳報導、後勤保障等工作。
11、協調辦理廠站建設中臨時用水、用電和永久性用水、用電手續。
12、負責組織桿管線遷建工作,負責電力土建和電氣工程施工過程的協調工作。
13、負責施工階段涉及鐵路方面的協調工作。
14、負責辦理供電戶外設備規劃、用地手續。
15、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各建設主體的不良行為記錄工作。
16、負責工程各類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備案與移交工作。
17、負責本部門工程檔案資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18、負責涉及工程建設的市長熱線回復及來人、來電、來函接待處理工作。
19、參與工程招投標工作,並配合相關處室做好工程其它前期工作(設計方案論證、初步設計審查、投資測算、優選承包商及商務談判等)。
2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程技術處工作職責
1、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技方針、政策,推動技術進步。
2、負責組織制定和完善局管重點工程技術管理方面的辦法及規定,並指導、督促實施。
3、負責組織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施工圖初步審查工作。
4、負責組織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施工圖報審工作。
5、負責綠化等附屬工程施工圖專項報審工作。
6、負責科研管理工作,組織解決工程中的質量通病和重大技術問題。
7、負責工程項目“四新”成果推廣套用工作。
8、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9、參與工程建設中的技術研討、論證工作。
10、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11、參與組織工程技術交流和技術人員培訓工作。
12、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處工作職責
1、根據國家、省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局屬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管理的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建立健全局屬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管體系和巡查制度;
3、負責牽頭對局屬建設工程安全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局屬建設工程安全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5、負責局屬建設工程的安全質量評比活動。
6、負責受理局屬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投訴,組織、協調投訴處理工作。
7、負責牽頭開展局屬建設工程的文明創建工作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8、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綜合計畫處工作職責
一、市政路橋和水環境治理項目
1、負責局年度建設計畫申報工作。
2、參與工程方案設計(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評審工作。
3、負責工程施工圖設計管理工作,並協調市相關單位完成綠化、交通、供電、路燈等附屬工程施工圖設計工作。
4、參與各類施工圖審查工作。
5、會同項目管理部門組織工程招標工作,並協調招標工作中的有關事宜。
6、負責項目設計變更和調整概算的匯總、上報和催批等工作。
7、負責協調工程前期工作中涉及鐵路的相關事宜。
8、負責督查支路網項目建設用地報批情況。
二、公益性項目
1、負責會同項目單位編制擬建項目建設計畫。
2、負責通過招標選擇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會同項目單位、諮詢服務單位對可研報告進行初審後報市發改委審批。
3、配合項目單位編制項目設計任務書,並負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4、會同項目單位辦理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規劃設計條件、建設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負責組織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內部審查及報審工作。
6、負責通過招標選擇單位編制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並送市環保局審批。
7、負責辦理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的消防、規劃、人防、衛生等部門的審批和審查工作。
8、會同項目管理部門組織工程招標工作,並協調招標工作中的有關事宜。
9、負責項目設計變更和調整概算的匯總、上報和催批等工作。
三、征地、拆遷工作
1、負責申報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項目需要拆遷的範圍,劃定拆遷紅線,辦理《拆遷通知書》。
2、負責徵用土地測繪工作。
3、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
4、負責辦理上報建設用地報批材料。包括壓覆礦產資源的說明、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省發改委出具的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的說明、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5、配合國土部門辦理征地情況調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聽證、土地利用規劃調整、補劃基本農田及專家論證等工作,協調勞保部門出具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落實情況說明表。
6、負責簽訂徵用集體土地協定書和國有土地回收協定書,並辦理供地手續。
7、負責現場移交用地邊線及配合青苗面積丈量工作。
8、負責征地各類費用的申報工作。
9、負責申報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批覆》、《拆遷公告》,並向各縣、區、開發區移交《拆遷通知書》、拆遷紅線圖,組織規劃拆遷紅線現場放線,督促各地按時完成拆遷任務。
10、負責辦理規劃變更、組織淨地移交等相關工作。
11、配合項目管理單位協調建設過程中的拆遷和用地有關問題,定期組織綜合協調會。
12、負責涉及征地拆遷的市長熱線回復及來人、來電、來函接待處理工作。
四、統計工作
1、收集編報局屬各建設項目的年、月、周報表,以及各類資金情況匯總表。
2、收集整理局屬各建設項目的前期設計、招投標、工程形象進度等相關數據報表。
3、負責編寫局管工程建設總體匯報材料。
五、工程決算及其它
1、負責工程決算匯總上報工作。
2、負責協調工程決算審計工作,催辦決算批覆。
3、負責收集匯總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不良行為記錄,並報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不良行為處理辦法,辦理相關處罰手續。
4、負責本部門工程檔案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處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政策,遵守《會計法》及相關的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負責做好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2、擬訂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的方法及程式,並負責監督執行。
3、負責編制本單位年度行政經費預算和專項經費預算,待預算批准後負責執行。
4、負責落實行政經費的撥付工作,按期編制經費用款計畫表,及時申請財政撥款,跟蹤落實資金到位。
5、負責本單位建設項目和行政經費的日常會計核算工作,辦理會計收支業務。
6、負責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編制項目收支情況表,並做好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核對、匯總和報送工作。
7、負責按季度編制《行政經費預算執行情況表》,及時反饋、報送相關信息。
8、負責工程建設資金需求計畫的匯總、申報工作,負責相關資料的收集、報送工作。
9、跟蹤落實建設項目資金計畫的審核情況,並及時進行計畫反饋。
10、及時掌握建設項目的實施情況,負責落實建設資金到位,並辦理所有建設項目資金的支付手續。
11、配合做好竣工項目工程決算的審核和財務審計工作,待決算批覆下達後負責辦理項目財務決算。
12、負責本單位行政經費和項目建設的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和分析工作。
13、負責做好本單位所有資產的日常登記管理工作,參與資產的盤點清理,辦理盈虧、處置審批手續。
14、負責所有會計憑證、帳簿、報表、檔案及其他會計資料的整理、登記和歸檔工作。
15、負責做好建設項目稅費的代扣代繳工作。
16、配合做好各相關單位及部門對本單位的各項財務檢查和審計工作。
1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黨建組織工作
1、辦理日常黨務工作,貫徹、落實黨組決定、決議,並督查決定、決議的執行情況。
2、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對黨員進行教育和管理,嚴格黨的組織生活,認真做好吸收黨員的審查鑑定,表揚黨員中的模範事跡,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收繳黨費。
3、遵照黨組部署,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民主測評中層幹部工作。
4、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幹部交流輪崗、掛職鍛鍊;嚴格考核、選拔任用幹部制度,履行幹部任用報批程式。
5、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6、負責局直屬黨委和局機關黨總支日常工作。
7、負責工會及群團工作。
二、行政管理
1、貫徹落實局長辦公會(碰頭會)決定、決議,檢查、督促決定、決議執行情況。
2、傳達領導指示並部署執行指示的各項具體安排,承辦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3、負責效能建設及政風評議工作。
4、圍繞中心工作,調查研究,提供信息,當好領導參謀。
5、處理日常事務,負責辦文、辦會、辦事;接待來信、來訪、市長熱線接處及法律事務;車輛調度與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辦公樓物業管理。
6、負責辦公用品和設備採購、發放、登記、管理工作。
7、秘書工作,擬寫行政工作檔案、材料,審核檔案材料,負責會議紀錄、會議紀要、檔案材料的整理製作。
8、負責來往檔案、信件的收發並傳閱、存檔。
9、負責局印章使用與管理。
10、負責網路信息建設管理工作。
三、人事工資
1、負責局內設機構編制管理。
2、辦理職工調動、調級、技術職稱評聘,借聘用人員管理工作。
3、辦理職工病、事假等審批手續。
4、負責編制職工工資表。
5、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四、宣傳教育
1、負責局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的計畫安排。
2、負責對外宣傳工作,並做好簡報、宣傳欄的宣傳工作。
3、負責局工作人員學習資料的訂購和發放、管理工作。
4、負責安排職工文化、娛樂活動。
五、後勤服務及其他
1、圍繞局中心工作做好服務及內外協調工作。
2、負責局發檔案、材料的印製工作。
3、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4、負責局機關及工地食堂管理工作。
5、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創建、綜治管理工作。
6、辦理髮放勞動保護用品。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成員

一、局長:楊偉
主持局全面工作。
二、副局長:葛斌
分管財務處、工程技術處、濱湖新區分局、機場建設辦公室。
三、副局長:張家祥
分管項目管理一處、項目管理二處、綜合協調處,分管文明創建、支路網建設和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工作。
四、副局長:杜亞斌
分管水環境處、辦公室、征地拆遷辦公室。
五、副調研員:龔存德
協助分管公益性項目建設管理工作。
六、副總經濟師:姚文兵
分管項目管理三處。
七、副總工程師:馮金良
協助分管水環境治理處。
八、副總工程師:李德章
協助分管新橋機場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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