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李

司李:李,通理,即司理,意即掌獄論之官。為明至清初對推官的的習稱。

康熙六年罷置推官,此後理刑廳亦別稱司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李
  • 職官:推官的別稱;理刑廳別稱
  • 職責:為掌獄論之官
  • 年代:明清
推官別稱。李,通理,即司理,為掌獄論之官。明至清初為對推官的的習稱。
明代順天府應天府二府推官為從六品,其餘各府推官為正七品。推官的別稱、省稱亦有:推府、豸史、推知
明·程允升《精注雅俗故事讀本》五《文臣》:“司李,豸史,讚美推官。”
明·黃道周節寰袁公傳》:“凡公(袁可立)精神著於為司李、御史時,即不躋台輔,其精神亦有以自見。”
明·李清三垣筆記》:“崇禎丁丑,予以司李內召入京,其明年戊寅,蒙毅宗烈皇帝親策,簡入刑垣。”
清代康熙後,理刑廳亦別稱司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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