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儀署

北齊有司儀署, 隋唐因之,屬鴻臚寺,掌凶禮喪葬之事。宋以後不設。明代之司儀主管陳設引奏禮儀,清廢。參閱《通典·職官八》、明史·職官志三》。 唐時掌凶禮喪葬之具。京官職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祖父母、父母喪,職事散官五品以上、都督、刺史卒於京師,及五品因公死亡者,按不同品級舉行喪禮並贈以喪葬之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儀署
  • 性質:官名
  • 朝代:唐
  • 職能:掌凶禮喪葬之具
唐官署名。掌凶禮喪葬之具。京官職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祖父母、父母喪,職事散官五品以上、都督、刺史卒於京師,及五品因公死亡者,按不同品級舉行喪禮並贈以喪葬之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