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懋文

史懋文,明朝浙江人。明朝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任興寧縣知縣。主持修興寧學宮,建尊經閣,並請湯顯祖撰《尊經閣記》,鐫石立碑。

史懋文,江蘇金壇人,舉人。明萬曆三十三年(1505)任興寧知縣。
史懋文為人光明正大,從不阿諛奉承。他一上任便過問民間疾苦。當時的貪官污吏、地主豪紳欺壓百姓,使百姓無法度日,不少人以服食毒草(大茶葉)以求一死而脫離苦海。他得知後,設法制止,明令禁服大茶葉等毒草,如有違背,咎其父兄子弟,挽救了不少人的生命。
他到任後,把縣府粉刷一新,新修學宮,重建尊經閣,廣置經籍於閣內。同時,他偕博士王雪淵、連瓚等人,專程到江西臨川謁見戲劇家湯顯祖。湯顯祖應史懋文的請求,撰寫了《惠州府興寧縣重建尊經閣碑記》,全文1250字,今仍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