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總工會

台州市總工會

台州市總工會是浙江省轄地級市台州市的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民眾組織,是黨聯繫職工民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是會員和職工權益的代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市總工會
  • 成立時間:1995年10月
  • 職能:指導全市工會工作
  • 類型:政府部門
基本信息,主要職責,

基本信息

台州市總工會,成立於1995年10月,是全市各縣(市、區)總工會、市產業(系統)工會組織的領導機關。在台州市委和省總工會的領導下,台州市總工會和全市各級工會緊緊圍繞經濟建設中心,堅定不移地推動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的貫徹落實,全面履行工會的各項職能,充分發揮職工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著力保護、調動和發揮好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在服務全市工作大局,協調勞動關係,促進改革發展穩定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台州工會工作今後一個時期的指導思想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根據經濟關係和勞動關係深刻變化的實際,積極探索新時期工會工作新路子,進一步突出履行維護職能,團結動員全市職工為台州的現代化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台州市總工會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每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及市委、省總工會的指示和決定,確定本市工會工作的方針、任務,指導全市工會工作。
二、貫徹執行市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依照法律和章程,組織和指導全市各級工會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社會職能,組織開展工會各項工作。
三、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職工民眾的意見、願望和要求,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的制定;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事件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和女職工特殊利益,參與協調勞動關係,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四、指導和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代表和組織職工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參與企業、事業和機關的民主管理。
五、動員和組織職工積極參加建設和改革,運用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創新、技術協作等多種手段,充分調動職工的勞動積極性、創造性;督促企業做好勞動保護、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做好勞動模範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
六、開展職工宣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職工的思想道德、文化技術水平,參與企業文化建設。
七、加強工會自身建設和改革,建立健全各級工會組織和完善工會領導體制;做好工會幹部的選拔、培訓、考核和協管工作,建設好工會幹部隊伍。
八、收好、和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研究、制定興辦和管理工會企事業的有關規定;領導市總工會所屬事業單位;指導和協調全市工會企事業的發展工作。
九、依法對本級和下級工會的經費收入、管理、支出情況進行審查監督。
十、完成市委和省總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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