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義

古典主義

古典主義(法語:Le Classicisme 英語:Western classical),在藝術上主要是指對包含希臘及古羅馬的古典時代文化的高度認同。古典主義將古典時代的品味作為標準,並試圖模仿其風格。古典主義形成和繁榮於法國,隨後擴展到歐洲其他國家,是啟蒙時代、理性時代以及部分現代主義思想所提倡的概念。

17世紀開始流行在西歐、特別是法國的一種文學思潮。這一潮流是特定歷史時期產物,因它在文藝理論和創作實踐上以古希臘、羅馬文學為典範和樣板而被稱為“古典主義”。作為一種文藝思潮,古典主義在歐洲流行了兩個世紀,直到19世紀初浪漫主義文藝興起才結束。它在17世紀的法國最為盛行,發展也最為完備。法國古典主義的政治基礎是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哲學基礎是笛卡兒唯理主義理論。古典主義在創作理論上強調模仿古代,主張用民族規範語言,按照規定的創作原則(如戲劇的三一律)進行創作,追求藝術完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典主義
  • 外文名:Western classical
  • 類別:音樂、文學 、繪畫、建築
  • 起源:17世紀初
  • 代表人物:拉辛 弗朗茨·約瑟夫·海頓 達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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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古典主義形成和繁榮於法國,隨後擴展到歐洲其他國家。
古典主義文學思潮是新興資產階級和封建貴族在政治上的妥協產物。
在法國,從17世紀初年至1660年左右,是古典主義逐步形成的階段,主要表現為古典主義文學語言的定型和各種文學作品體裁的確立。詩人馬萊伯和語法家沃日拉等在這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從古典主義思潮的源流發展上說,它最早產生在十七世紀的三四十年代,盛行於六七十年代,先後流行了兩百年。到了十八世紀開始衰落,古典主義從文藝思潮的內容逐漸蛻變為一種單純的文藝形式,文學史上稱它為"擬古主義"或"假古典主義"。這時,它就成為了資產階級政治革命和文學發展的一種極大障礙,最終被啟蒙主義和浪漫主義思潮所擊敗。

形成背景

文藝思潮上說,古典主義是十七世紀君主政體民族國家開始建立,資本主義漸趨發展的歷史階段產生的一種文藝思潮。以十七世紀的法國發展得最為完備,也出現於英國,德國、俄羅斯,在歐洲曾居支配地位。它是由於學習古代、崇尚古代,模仿古代、以古代的希臘、羅馬文學為典範而得名的。
古典主義文學作品古典主義文學作品
從政治和社會根源上考察,古典主義文學是君主專制政治的產物,它為君主專制政體創作,並受君主專制政體的嚴格監督。它是絕對王權用來加強中央集權,反對思想分立主義的思想工具。
十七世紀的法國,正是處於君主專制的全盛時期,資產階級政治革命的條件尚未成熟,這是法國國王路易十三(1610--1643)和路易十四(1638--1715)掌權的時代,法國的商業資本高度發達,貨幣成了國民的主要財富。代表大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利益的國王,為了推行重商政策,發展國外貿易,必須從教皇和舊貴族手中奪取政權,集中控制,壓制地方貴族的分裂活動,開闢稅源,鼓勵海外殖民擴張,這就是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政體的由來。當時的資產階級正處於上升時期,一方面由於力量不夠壯大,沒有發展到足以推翻封建統治,奪取政權的地步,需要依附王權來發展資本主義;另一方面,又不甘心於政治上的附庸地位,在思想上要求革命,提出了限制王權的要求。因此,資產階級與封建貴族之間暫時形成相互牽制,相互鬥爭的局面。正如馬克思所指出;"君主專制發生在一個過渡時期,那時舊封建等級趨於衰亡,中世紀市民等級正在形成現代資產階級,鬥爭的任何一方尚未壓倒另一方,"而當時的王權就成了這兩個階級之間"表面上的調停人"。

基本特徵

文化特徵

古典主義具有三個特徵:
1.為王權服務的鮮明傾向;
2. 理性至上(主要表現為以理性克制情慾);
古典主義是在當時流行於整個西歐的唯理主義思想的影響下形成的。唯理主義以笛卡爾(1596-1650)為代表,他主張一切以合乎情理為原則,主張拋棄傳統偏見,反對中世紀的神學世界觀,反對盲目信仰宗教權威和經院哲學,把理性看成是知識的唯一源泉。唯理主義認為感性材料會欺騙人們,只有通過理性才能認識世界。這種唯理主義的認識論和方法論,在當時是有進步意義的,它在古典主義中起了指導作用。因此,古典主義也可稱為藝術上的唯理主義。
3. 奉古希臘、羅馬文學為典範,借古喻今。

藝術特徵

第一、從古希臘古羅馬文學中汲取藝術形式和題材。這一點似乎同文藝復興時期的作家一樣,實際上存在不同之處。就法國而言,人文主義者所做的工作是將淹沒一千多年的古籍發掘出來;人文主義作家僅在詩歌和散文方面從古代作家那裡學到東西,至於戲劇形式則可以說還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寓言就更不用說了。古典主義的悲劇和喜劇與古希臘古羅馬的悲劇和喜劇已有很大的不同,它們已具備現代戲劇的基本形式,有一定的幕數,適宜於在一定的時間內演出。戲劇衝突十分尖銳,心理刻畫非常細膩,達到了悲劇和喜劇的新高峰。從世界範圍來看,也處於一個發展的重要階段。
第二、有一套嚴格的藝術規範和標準。例如戲劇創作要遵守“三一律”,即情節、時間、地點必須保持“整一”。這個主張在16世紀已有人提出。古典主義的理論家發展得更為明確:須圍繞單一的劇情進行,排除一切次要的插曲;在一天中進行;在一個地點進行。“三一律”的提出者斷言,亞里斯多德的《詩藝》中談到這些規則,其實,《詩藝》中根本沒有提地點一致。然而,古典主義者“正是依照他們自己藝術的需要來理解希臘人的,因而在達西埃和其他人向他們正確解釋了亞理斯多德以後,他們還是長時期地堅持這種所謂‘古典’戲劇”。“三一律”雖有使劇情集中,衝突尖銳的作用,但更多的是束縛。此外,古典主義對文學體裁作出高低之分,推崇悲劇,貶低喜劇、寓言和民間文學,反映了一種貴族觀念。
第三、主張語言準確、精練、華麗、典雅,表現出較多的宮廷趣味。高乃依和拉辛的悲劇最有代表性,它們都具有莊重、典雅的風格,高乃依的悲劇多一點雄健,拉辛的悲劇多一點柔情,但同樣都有雅致的特點。詩體同典雅有密切關係,因為詩歌語言精練,而且出於押韻的需要,表達較之散文要委婉曲折;詩體悲劇比起散文悲劇,情調自然高雅一些。古典主義詩劇往往是完美的藝術品,它們不僅達到兩千行左右這一精練的標準,而且詩句優美。《熙德》獲得了“像《熙德》一樣美”的讚譽,這句頌詞不僅指劇本的內容而言,而且還指它的語言美達到了令人嘆為觀止的地步。高乃依的語言具有雄辯遒勁的陽剛之美,代表了古典主義的崇高風格,他的詩句達到了前人所沒有達到的遒勁有力的氣勢。拉辛的語言則具有柔情繾綣、細膩動人之美,代表了古典主義的優雅風韻。他開創了一種獨到的描寫心理的詩歌語言。古典主義文學對民族語言的規範化起到良好的作用。第四、人物塑造類型化。布瓦洛要求“凡是英雄都應該保持其本性”。古典主義作家只追求“普遍人性”,性格單一。他們把人的本質看作是每個人生來就有的抽象的屬性,而不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將人物的性格塑造成凝固不變的嗜癖,忽略環境對人物產生的影響。
第四、局限性。古典主義文學發展到後期,暴露出明顯的局限性,引發了一場“古今之爭”,這是對古典主義的清規戒律發起的一次挑戰。沙爾·貝洛(1628—1703)等人認為今人應該勝過古人,他們從文學需要發展的觀點出發,要求變革和擺脫桎梏。布瓦洛充當了維護古典主義原則的角色。這場爭論到19世紀才得出結論。
古典主義文學以法國成就最大。弗朗索瓦·德·馬萊布是古典主義文學的開創者,他要求語言準確、明晰、和諧、莊重。他反對七星詩社豐富語言的方法,不主張運用古字、複合字、技術用語等等,要讓語言“純潔”化。其次,在詩歌創作上,他也反對七星詩社所主張的跨行、元音重複。他用韻嚴格,規定了詩節的長短,表達傾向於冷漠,認為詩歌要說理。他的創作少而精,《勸慰杜佩里埃先生》以勸告失去女兒的友人要節哀為內容,說理透徹而委婉,富有理性精神,格律嚴整,體現了他的詩歌主張。

主要影響

古典主義文學的讀者和觀眾限於朝廷和城市。“朝廷”是指國君與封建貴族,“城市”是指資產階級上層。據文獻資料統計,上述兩方面的人士,在路易十四朝時期,總共不過 3,000多人,其中關心文學藝術的人當然更少一些。所以17世紀法國古典主義文學的讀者與觀眾的範圍是非常狹窄的,然而它對法國文學的影響十分深遠。直到今天,古典主義仍被認為是法國文學史上的正宗,這個傳統概念,幾百年來基本上沒有改變。
古典主義先後在歐洲流行了200多年,可以說許多國家在不同時代、不同程度和意義上,都有過它們的古典主義文學時期。英國在17世紀後期形成了古典主義流派,但直到18世紀初期才得到發展;俄國則在18世紀上半期,古典主義曾經成為當時文學中的主導的傾向。

代表領域

音樂

維也納古典樂
古典主義音樂主要指的是1730-1820年這一段時間的歐洲主流音樂,又稱維也納古典樂派。
維也納古典樂派指十八世紀下半葉之十九世紀初,形成於維也納的一種樂派,亦稱“維也納古典樂派”。以海頓(1732-1809)、莫扎特(1756-1791)、貝多芬(1770-1827)為代表。其特點是:理智和情感的高度統一,深刻的思想內容與完美的藝術形式的高度統一。創作技法上,繼承歐洲傳統的復調與主調音樂的成就,並確立了近代奏鳴曲曲式的結構以及交響曲、協奏曲、各類室內樂的體裁和形式,對西洋音樂的發展有深遠影響。
音樂變革
音樂語言變革之所以發生,主要原因是新思潮的出現,即啟蒙運動。十八世紀早期這個重大的變動已出現於哲學以及像英國的牛頓、法國的笛卡兒那樣的科學發現的覺醒,理性與人道的觀點受到重視,神秘與迷信逐漸褪色。啟蒙運動的目標之一就是要將文學藝術普及到普通的男女中間去,使中等階級也可分享過去只有貴族才能享受到的東西,藝術應該充實和豐富人們的生活。因此我們發現在十八世紀初期,歌劇這一形式不僅是專供私人宅邸演出和僅用義大利語言,而且也向公眾開放並用各個國家的民族語言。在法國出現了喜歌劇(opera comique),歌曲與對白穿插進行,故事情節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所發生的事。十八世紀二十年代喜歌劇已在巴黎集市的場子上演出。比之宮廷歌劇來,它的內容更適合人民大眾的口味。在英國,十八世紀三十年代開始,貴族們尚在欣賞義大利歌劇,中產階級卻喜歡帶有對白的、曲調質樸動聽的輕型歌劇,此種情況不僅發生在倫敦,而且遍及全國各地。此種類型的歌劇在十八世紀中期經譯成德語後在德國的柏林及漢堡等地上演,促進了產生德國自己民族形式的此類歌劇,即歌唱劇(Singspiel)。就是在歌劇的故鄉義大利,十八世紀初已出現用地方語言的喜歌劇,如在威尼斯、那不勒斯等地。此類歌劇所用題材接近人們的日常生活,曲調動聽;相形之下,取材古代或神話中的故事和人物就顯得不易理解,其音樂也較乏味。
樂器傳播
歌劇並不是唯一顯示文化藝術發展進程的體裁。與此同時,音樂的印刷出版業建立起來了,人民大眾可以購買樂譜在家歌唱或演奏,樂器製造業也由於新技術的發展而蓬勃興起。年輕姑娘能演奏羽管鍵琴或鋼琴是有教養的重要標誌。男士們則演奏長笛、小提琴或其他業餘性質的樂器。十八世紀時出了許多為家庭用的樂器演奏教材。作曲家們也為家庭使用的目的而創作樂曲,它們在演奏技術上雖較簡單而易於掌握,卻仍然優美動聽,演奏起來饒有興味。這就是上述引起風格轉變的原因,轉向更有規律的和旋律的風格。人們在家裡嘗試著唱他們在公共娛樂場所聽到的歌曲,“流行歌曲”歌集的刊印應運而生,這些歌曲選自上演的歌劇(在倫敦也有在著名的遊樂園中演唱的),它們對音樂愛好者來說是印象新鮮的。
音樂會流行
十八世紀時音樂會的活動已經開始。以前,器樂曲主要在宮廷或上流社會人物的家庭中表演,在當時出現了全新的局面,人們(通常是既有音樂愛好者又有專業音樂工作者)集合在一起舉行音樂會,娛樂自己(有的賴以為生)和款待前來的聽眾。在較大的城市裡從事音樂的專業人員很多,倫敦和巴黎首先興辦定期的管弦樂隊音樂會,其他城市很快效仿。宮廷樂隊也常舉行售票的音樂會。特別是在十八世紀後期,音樂會的活動迅速發展。傑出的演奏家從一個城市到一個城市舉行巡迴演出。當地有名的藝術家也舉行年度的“慈善’音樂會(演員仍然能拿到報酬)。管弦樂隊這一團體組織日益成形,音樂會向公眾開放當時是一件新鮮事。
新一代作曲家誕生
為適應此種需要,作曲手法亦需更新,要求樂曲有更為邏輯和清晰的形式,以吸引聽眾的注意力和興趣。適應這一時代形勢的要求,新一代的作曲家從此興起,此樂派三位最著名的作曲家是弗朗茨·約瑟夫·海頓、沃爾夫岡·阿瑪迪斯·莫扎特和路德維希·凡·貝多芬。這就是所謂維也納古典樂派。
海頓、莫扎特、貝多芬三人都在十八世紀八十年代到十九世紀二十年代在維也納活動,他們之間互有影響。他們都是運用奏鳴曲形式的大師,寫出了奏鳴曲、交響曲、四重奏這類體裁的不朽佳作;他們也都致力於主題的展開以及利用調性的配置來給抽象的形式注入細緻微妙的表情。
雖然三人都寫過歌劇,但是真正在歌劇中留下了璀璨名篇的只有莫扎特,而且也確實沒有稱得上“古典主義”的歌劇風格存在。主要是這些大作曲家的器樂曲給了當時以及整個十九世紀以巨大影響。除了貝多芬後期的作品顯得較為艱深外,這三人的作品都既深刻而又通俗易懂,這也促進了這一時期開始的音樂從此走向世界。巴赫和亨德爾的作品仍僅限於在中部德國及英國流傳,而海頓的作品不僅在他受僱的貴族宅邸演奏,而且在維也納、巴黎、倫敦都能聽到;莫扎特以演奏家的身份漫遊全歐,演奏他自己的作品;貝多芬的作品從1805年後也是在歐洲到處都能聽到。
古典主義音樂承繼著巴洛克音樂的發展,是歐洲音樂史上的一種音樂風格或者一個時代。這個時代出現了多樂章的交響曲、獨奏協奏曲、弦樂四重奏、多樂章奏鳴曲等等體裁。而奏鳴曲式和輪旋曲式成為古典時期和浪漫時期最常見的曲式,影響之深遠直至二十世紀。樂團編制比巴洛克時期增大,樂團由指揮帶領逐漸變成一種常規。鋼琴的前身(Fortepiano)在古典時期出現,逐漸取代了大鍵琴的地位。
主要代表人物
勒內·笛卡爾(1596—1650)的唯理主義是古典主義的哲學基礎。他的《科學中正確運用理性和追求真理的方法論》,哲學史上簡稱為《方法論》(1637)是法國第一部重要的哲學和科學著作,也是歐洲哲學史上的重要著述。笛卡爾提出要運用“純粹的自然而然的理性”。他將人的思維分為四個階段:通過直覺和推理揭示真理;運用分析,透過複雜的事物找到普遍的真理;從孤立的因素出發,重新構造出複雜的事物;運用驗證以彌補可能遺忘的東西。他是這樣具體闡述的:“第一個原則是絕對只接受我明顯地認為如此這般的事物是真實的;也就是說,要小心避免倉促從事和既定的想法,不多不少只理解如下的判斷:那些非常明晰、非常清楚地呈現在我的腦際,以致我沒有任何時間懷疑的事物。第二個原則是把困難一個個區分開來,儘可能細緻地審察每一部分,以便能最好地加以解決。第三個原則是從最簡單和最容易認識的事物開始,井井有條地引導我的思想,逐漸地、循序漸進地上升到最複雜的認識,甚至構想出那些本來彼此不分先後的事物的次序。最後一個原則是在各方面都作完整的計算和普遍的查閱,以致我自信毫無遺漏。”笛卡爾的名言是“我思故我在”,他認為感覺是不可靠的,理性是一種先天的認識能力,是一切認識的根源,人憑理性認識萬物的真偽,判明是非。他還認為萬物之美全在於真,真存在於條理、秩序、統一、均勻、平衡、對稱、明晰、簡潔中,人憑理性才能認識這種真。此外,他的《心靈情感論》(1649)主張意志可以直接改變人的情感。笛卡爾的理論直接指導了古典主義作家的創作。
古典主義
古典主義文學的思想特徵是:
第一。受到王權的直接干預,在政治思想上主張國家統一,反對封建割據,歌頌英明的國王,把文學和現實政治結合得非常緊密。古典主義作品大多描寫主人公的感情與家族責任或國家義務的衝突,表現感情服從責任,個人服從義務的主題。不少作品直接歌頌國王賢明,或者由國王充當矛盾的裁決者和調停人。對於不利於社會穩定的非法活動加以犀利抨擊,表現出擁護中央王權的強烈政治傾向性。
第二。宣揚理性,要求克制個人情慾。布瓦洛指出:“首先必須愛理性:願你的文章永遠只憑理性才獲得價值和光芒。”要以理性去處理個人與國家利益、家庭義務和榮譽觀念的矛盾,因而愛情或情慾只能放在第二位。有的作家將吝嗇、偽善、淫邪等等看作是不符合理性的情慾橫流,力求加以諷刺。
第三。尖銳地抨擊貴族的奢侈淫逸、腐化墮落,同時也批判資產階級的愚頑、附庸風雅和想成為貴族的心理。古典主義作家敢於揭露社會上的惡習和弊端,對披著宗教外衣進行罪惡活動的不法分子和團體給予毫不留情的打擊。尤其是喜劇,主張在笑中移風易俗。
第四。古典主義悲劇多以帝王將相、宮闈秘事為題材,繼承了古希臘悲劇的傳統。這是宮廷和貴族上層生活的折射。其中,高乃依的悲劇排除了古代悲劇的靈魂——命運觀念。他筆下的英雄是自己命運的締造者,不再屈服於超人的力量。這種人物雖然不由自主地投入意料不到的事件中,但他能從自身吸取必要的力量,戰勝巨大的困難。古典主義喜劇、寓言和散文則接觸到第三等級,具有較廣的文學視野和較多的民主精神。較之悲劇,喜劇、寓言和散文反映的生活面要廣闊得多,思維也較為活躍。喜劇描寫到資產階級、平民、學者、醫生、戲子、僕人、廚師等等;寓言除了以動物寫人外,也接觸到同樣多的人物。
讓·拉辛
古典主義悲劇的第二個代表是讓·拉辛(1639—1699)。他創作的《安德洛瑪克》(1667)以女主人公為保全兒子生命所作的努力,展示了為滿足情慾而置國家利益和義務於不顧的人物,譴責了貴族階級的情慾橫流。特洛伊英雄赫克托耳的妻子安德洛瑪克在城邦被攻陷後,成了希臘愛庇爾王庇呂斯的女奴。庇呂斯愛上了她,以處死她的兒子為要挾,迫使她屈服,並居然拖延與斯巴達公主的婚期。公主指使自己的追求者希臘使節殺死庇呂斯,又因後悔而自殺。劇中的國王為了滿足情慾不顧民族利益,公主為了泄恨超越報復界限,希臘使節為了迎合意中人的願望而違拗使命,甚至成了弒君兇手,他們都缺乏理性。唯有安德洛瑪克一心要保存復仇根苗,機智勇敢,富有高度理性。《費得爾》(1677)的女主人公身為王后,卻愛上了國王前妻之子,她發現王子另有所愛後,便加害於他,最後悔恨交加而自殺。她也是一個濫施情慾、缺乏理性的人物。拉辛的後期作品有《愛絲苔爾》(1689)、《阿塔莉》(1691)。拉辛善於刻畫女性心理和思想發展過程:安德洛瑪克先是想潔身自愛,隨後感到不能兩全其美,便企圖犧牲自己,保存兒子,假裝允諾與國王結婚;費得爾對自己的感情開始時守口如瓶,一旦時機成熟,竟脫口而出,被拒絕後又感到羞愧,待到國王返回,則迫不及待將責任推諉於人,最後王子遇難,自知有責,終於坦白。人物心理發展過程寫得細針密縷。拉辛將“三一律”運用到出神入化的地步,把古典主義悲劇藝術發展到高峰。他的劇本沒有多餘的場面和插曲,更重要的是,劇本一開始,矛盾就已發展到一觸即發的田地。《安德洛瑪克》選取各種矛盾尖銳衝突的時刻拉開帷幕,略去了矛盾的發展過程。《費得爾》在女主人公吐露真情時開場,以前的故事不必贅述。這樣,總矛盾一下子爆發,在一天之內釀成悲劇便順理成章。另外,拉辛沿襲古希臘悲劇的命運觀念,認為命運像惡魔一樣主宰著人物的行動,悲劇美由此而產生,所以他的劇本總是描繪導致悲劇的必然過程,不像高乃依的劇本,需要給人物製造一些障礙,因此拉辛的劇本更具悲劇性。
讓·德·拉封丹
讓·德·拉封丹(1621—1695)的《寓言詩》(1668—1694)力圖反映17世紀下半葉的法國社會,這是“一部巨型喜劇,幕數上百,宇宙是它的舞台,人、神、獸、一切都在其中扮演某個角色”。拉封丹敢於揭露封建王朝的黑暗腐敗,獅王的暴虐虛偽,大臣的逢迎拍馬,官吏的貪贓枉法和強暴荒淫,小民的無辜和受宰割,都得到了生動再現。在結構上,拉封丹力求將寓言寫成壓縮的劇本,有開場、發展、結局。對話寫得活潑自然,顯示出人物的個性。韻律千變萬化,詩句自由而朗朗上口。他將寓言創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尼古拉·布瓦洛  尼古拉·布瓦洛(1636—1711)是古典主義的理論家。《詩的藝術》(1674)提出了古典主義的美學原則,成為古典主義的藝術法典。他規定理性是文學創作的基本原則,必須模仿自然,自然指宮廷和城市生活;古希臘古羅馬作家的創作經驗是最高準則,必須遵守“三一律”;文學體裁有高低之分。

畫派

從發展過程最先是文藝復興,到巴洛克風格,再到洛可可風格,最後是現實主義。
新古典主義
以復興古希臘羅馬藝術為旗號的古典主義藝術,早在17世紀的法國就已出現。在法國大革命及其政治和社會改革之前,有一場純粹的藝術革命,這就是新古典主義美術運動。18世紀的法國美術 既不是古希臘和羅馬美術的再現,也非17世紀法國古典主義的重複。它是適應資產階級革命形勢需要在美術上一場借古開今的潮流。 所謂新古典主義也就是相對於17世紀的古典主義而言的。同時,因為這場新古典主義美術運動與法國大革命緊密相關,所以也有人稱之為"革命的古典主義"。
古典主義
古典主義畫派作品:馬拉之死古典主義畫派作品:馬拉之死
從17世紀至19世紀流行於歐洲各國的一種文化思潮和美術傾向。它發端於17世紀的法國,先後有三種不同的藝術傾向。一是主要是對古希臘、羅馬古典作品藝術風格的懷舊與模仿之風,以普桑代表的崇尚永恆和自然理性的古典主義。從狹義上講,有把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法國大革命時期興起的這種懷舊風格的重演作為第二傾向,以達維特為代表的宣揚革命和鬥爭精神的古典主義。三是以安格爾為代表的追求完美形式的和典範風格的學院古典主義。
古典主義作為一種藝術思潮,它的美學原則是用古代的藝術理想與規範來表現現實的道德觀念,以典型的歷史事件表現當代的思想主題,也就是借古喻今。古典主義繪畫以此精神為內涵,提倡典雅崇高的題材,莊重單純的形式,強調理性而輕視情感,強調素描與嚴謹的外表、貶低色彩與筆觸的表現,追求構圖的均衡與完整,努力使作品產生一種古代的靜穆而嚴峻的美。在技巧上,古典主義繪畫強調精確的素描技術和柔妙的明暗色調,並注重使形象造型呈現出雕塑般的簡練和概括,追求一種宏大的構圖方式和莊重的的風格、氣魄。

文學

代表人物
沃日拉採用宮廷與貴族階層的用語,摒棄平民大眾的口語,制訂正規法語的規範。古典主義的文學語言,就是這種正規法語,而不是平民的語言。1634年,詩人梅萊在他的悲劇中首次貫徹嚴格的“三一律”,要求劇情限制在同一件事,發生在同一天(24小時內)和同一地點。古典主義悲劇作家基本上都遵照“三一律”寫作。
古典主義第一階段的代表作家有高乃依和帕斯卡爾等。從1660至1688年是古典主義文學最繁榮的時期,代表作家有拉辛、莫里哀、拉封丹、博敘埃和布瓦洛等。從1688-1715年,是古典主義文學盛極而衰的時期,代表作家是拉布呂耶爾、聖西門和費訥隆等人。
代表著作
布瓦洛的《詩的藝術》是古典主義文學理論的重要著作。雖然《詩的藝術》中的理論已為前人所提出,作者並沒有提出系統的古典主義理論,但古典主義的許多原則性的意見在《詩的藝術》中獲得集中的闡述。法國文學史上的古典主義理論,是後世評論家分析古典主義各代表作家的作品之後經過歸納、概括而成。
在法國的古典主義文學中,戲劇方面最有成就,出現了三大戲劇家:悲劇作家有高乃依(1606--1684)和拉辛(1639-1699),喜劇作家是莫里哀(1622--1673),莫里哀的代表作品有《偽君子》、《慳吝人》等,他是十七世紀最有成就的喜劇家,但並不是最典型的古典主義者。
高乃依的代表作是《熙德》,這個悲劇在法國戲劇史上奠定了古典主義悲劇規範的基礎。中心內容是講個人感情與理性的衝突,理性戰勝了感情,保衛國家的職責與家庭封建義務的衝突,最後是封建的家庭義務,服從於更崇高的保衛祖國的義務,因而主角羅德里克率兵禦敵,獲 "熙德"(即將軍之意,有頭等首領的含義)的稱號。高乃依共寫了三十多個劇本,大部分是悲劇,也有少量的喜劇。
古典主義
拉辛的代表作是《昂朵馬格》,取材於古希臘悲劇家歐里庇得斯的兩部悲劇《安德洛瑪刻》和《特洛亞婦女》,體現了以古希臘羅馬文學為典範的原則,按"三一律"表達,集中簡練,世稱它是最標準的古典主義悲劇。拉辛共寫了十一部悲劇,一部喜劇,擅長於刻畫人物的心理活動,顯示了非凡的藝術才能。古典主義文藝理論方面的代表是布瓦洛(1636--1711),著有《詩的藝術》一書,被普希金稱為古典主義的《可蘭經》。這一文藝理論著作,繼承並綜合了古希臘的亞里斯多德《詩學》的觀點,完整地提出了符合當時時代要求的古典主義理論,原文用詩歌形式表達。此外,寓言詩人拉·封丹(1621--1695),著有《寓言詩》十二卷,也頗有影響。特徵
1.基本精神是“理性”至上,注重正常情理,要求作家正常地理解世界,並且用明確的方式加以表現。
2.心中要有不變的原則,因為在一切變幻無常的現象後面,存在著一種永恆不變的原則,一種關於“美”的絕對概念。作家的使命在於儘可能表達這種絕對概念。古典主義不著重抒寫個人的思想情緒,而著重於寫一般性的類型。
3.古典主義號召“摹仿自然”。這裡所說的自然不是指客觀世界,而是經過主觀選擇的現象;古典主義描述的對象主要是人性。這就是他們所說的“自然”。至於物質世界,古典主義作家幾乎是視而不見的。
4.古典主義要求“逼真”,但並不要求寫真實,因為真實的事物有時並不使人賞心悅目;與此同時,古典主義要求“得體”,意思是作品中所描寫的事物必須使大家看起來都順眼,而不致引起反感。
高乃依 拉辛 戲劇作品高乃依 拉辛 戲劇作品
5.古典主義認為文學的任務在於道德說教,在於勸善。6.崇尚古希臘羅馬的大作家,把他們的作品奉為圭臬。
6.各種文學作品的體裁要有嚴格的界限與規律,例如悲劇與喜劇不可混同(反對寫悲喜劇),悲劇必須遵守“三一律”等。
7.古典主義要求簡潔、洗鍊、明朗、精確的文風,反對煩瑣、枝蔓、含糊、晦澀。17世紀法國古典主義文學和當時的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政治有密切關係;它是受這種政權的保護、鼓勵與培植的,是為這種政權服務的。路易十四用優厚的年俸供奉當時的著名作家,對待他們像對待貴族世家一樣,優禮備至。
同路易十四的關係
古典主義的繁榮同路易十四的愛好和政策也存在密切關係。他愛好宮廷喜慶和熱鬧場面,鼓勵戲劇創作。雖然他喜歡崇高壯麗的風格,但他同樣欣賞莫里哀的滑稽諷刺,莫里哀由於得到他的保護而堅持自己的創作方向,取得《偽君子》上演的勝利。他使拉辛、布瓦洛等在文壇獲得聲譽。他儘管一言九鼎,卻不願強加一行字給文學。他深知天才與順從不相調和,甚至容許作家有某種抨擊社會的獨立性。他並不喜歡拉封丹,但他的報復只局限於推遲這位寓言家入選學士院。這個熱衷於榮耀的君主明白,後世會讚賞他,因為他是文學藝術的明智保護人。
法國古典主義的散文創作也較有特色。布萊茲·帕斯卡爾(1623—1662)的《致外省人書簡》(1656—1657)為受壓制的讓森教派辯護。《思想錄》(1670年發表)闡述了對人生和宇宙的看法。拉法耶特夫人(1634—1693)的《克萊芙王妃》(1678)被看作歐洲第一部較有成就的心理小說。讓·德·拉布呂耶爾(1645—1696)的《品性論》(1688—1694)以人物素描、格言警句、故事寓言等等,描繪了17世紀下半葉的社會風俗,尤以宮廷貴族和暴發戶的人物肖像最為出色。弗朗索瓦·德·費納龍(1651—1715)的《忒勒馬科斯歷險記》(1699)主要取材於《奧德修紀》第四章,從中表達了作者的政治觀點和治國主張。
英國的古典主義文學也取得一定的成就。但它模仿法國古典主義的痕跡明顯,獨創性不夠。約翰·德萊頓(1631—1700)是古典主義的倡導者和實踐者。《論戲劇體詩》(1668)等闡述了古典主義法則。《押沙龍與阿奇托菲爾》(1681)諷刺輝格黨人陰謀擁立查理二世的私生子為王位繼承人,寫得詼諧生動。他寫過不少“英雄劇”,描寫貴婦人和騎士的愛情糾葛,歌頌過時的理想,美化宮廷生活。威徹利(1642—1716)寫過一些具有古典主義特徵的喜劇。亞歷山大·蒲伯(1688—1744)的創作使英國古典主義達到高潮。《批評短論》(1711)宣傳布瓦洛的理論,提出“優美趣味”說。《奪發記》(1712,1714)描寫兩個天主教家庭的爭吵,諷刺上流社會的空虛無聊。《致阿巴思諾特醫生書》(1735)抨擊為所欲為,道德敗壞,卻逍遙法外的身居高位者。他的作品意象豐富,語言精練,有的名句如“錯誤人皆有,寬恕最可貴”成為英語諺語。
此外,德國的約翰·克里斯托弗·高特舍特(1700—1766)的《批判詩學試論》(1730)推崇理性,倡導“三一律”,對德國民族語言的規範和劇壇的整頓起過作用。他的理論有助於啟蒙精神的發揚。俄國在18世紀才接受了古典主義的文學觀念,主要是取其“歌頌賢明的君主”這一思想,為彼得一世的改革服務。亞歷山大·彼得羅維奇·蘇馬羅科夫(1717—1777)的《霍烈夫》(1747)、《西納夫和特魯沃爾》(1750)等悲劇宣揚感情服從理智,權益服從義務的思想,形式上嚴守“三一律”,促成了俄羅斯劇院的誕生。米哈伊爾·瓦西里耶維奇·羅蒙諾索夫(1711—1765)的突出作用是完成語言的建設工作,《俄文語法》(1755,1757)、《論俄文宗教書籍的裨益》(1757)根據古典主義的原則,把文學體裁分為高、中、低三種,規定每種文體所允許使用的辭彙,為語言的規範化奠定了基礎。《伊莉莎白女皇登基頌》(1748)充滿高昂的愛國激情,讚頌英雄業績,為他的詩律主張提供了範例。

建築

廣義的古典主義建築指在古希臘建築和古羅馬建築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義大利文藝復興建築、巴洛克建築和古典復興建築,其共同特點是採用古典柱式。狹義的古典主義建築指運用“純正”的古希臘羅馬建築和義大利文藝復興建築樣式和古典柱式的建築,主要是法國古典主義建築,以及其他地區受它的影響的建築。古典主義建築通常是指狹義而言的。

歷史沿革

17世紀下半葉,法國文化藝術的主導潮流是古典主義。古典主義美學的哲學基礎是唯理論,認為藝術需要有嚴格的象數學一樣明確清晰的規則和規範。同當時在文學、繪畫、戲劇等藝術門類中的情況一樣,在建築中也形成了古典主義建築理論。法國古典主義理論家J.F.布隆代爾說“美產生於度量和比例”。他認為義大利文藝復興時代的建築師通過測繪研究古希臘羅馬建築遺蹟得出的建築法式是永恆的金科玉律。他還說,“古典柱式給予其他一切以度量規則”。古典主義者在建築設計中以古典柱式為構圖基礎,突出軸線,強調對稱,注重比例,講究主從關係。巴黎盧佛爾宮東立面的設計突出地體現古典主義建築的原則,凡爾賽宮也是古典主義的代表作。
古典主義建築以法國為中心,向歐洲其他國家傳播,後來又影響到世界廣大地區,在宮廷建築、紀念性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中採用更多,而且18世紀60年代到19世紀又出現古典復興建築的潮流。世界各地許多古典主義建築作品至今仍然受到讚美。但古典主義不是萬能的,更不是永恆的。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隨著社會條件的變化和建築自身的發展,作為完整的建築體系的古典主義終於逐漸為其他的建築潮流所替代。但是古典主義建築作為一項重要的建築文化遺產,建築師們仍然在汲取其中有用的因素,用於現代建築之中。

代表作品

● 勒伏(Louis Le Vau),維康府邸(Chateau Vaux-le-Vicomte, 1656-1660),早期古典主義代表
● 佩勞(Claude Perrault)&勒伏,羅浮宮東立面(East elevation of the Louvre, 1667-1670),盛期古典主義代表
● 勒伏&孟莎(J.H. Mansart)等,凡爾賽宮(Palais de Versailles, 1661-1756)
● 孟莎(J.H.Mansart),巴黎殘廢軍人新教堂(Church of the Invalides, 1680-1691)
古典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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