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執業醫師

口腔執業醫師

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準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 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 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和維醫三類,其他民族醫醫師暫不開考。到目前為止,我國醫師資格考試共有24種類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口腔執業醫師
  • 外文名:Dental practitioners
  • 性質:行業準入考試
  • 類別:24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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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介紹

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內容設定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
口腔執業醫師
醫學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形式。採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A2、A3、A4、B1五種題型。助理醫師適當減少或不採用A3型題。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約為600題,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

報名時間

2013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報名時間如下:
(1)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2月27日9時~3月17日中午12時,具體事宜可諮詢報名所在地考點辦公室。
(2)現場報名時間:2013年3月18日~4月8日,具體以考點通知為準。

考試科目

口腔助理醫師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分為基礎綜合、專業綜合和實踐綜合三部分。
口腔助理醫師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醫學綜合筆試口腔助理醫師考試方案及內容見下表:
科目類別
考核內容
基礎綜合
口腔組織病理學、口腔解剖生理學、生物化學、藥理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預防醫學、衛生法規
專業綜合
口腔內科學、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修復、預防口腔醫學
實踐綜合
口腔臨床、社區(口腔預防)

考試時間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於每年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準。
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2012年醫師資格考試時間:
一、實踐技能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實踐技能考試時間:2012年7月1日—7月15日。
二、醫學綜合筆試全國統一考試時間: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2年9月8日、9日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報名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九條至第十一條相關規定:
第九條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藥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據此規定“學歷審核”內容如下:
學歷的有效證明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藥學類、中藥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一)研究生學歷
1. 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符合條件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臨床實踐,至當次醫學綜合筆試時累計實踐時間滿1年的,以符合條件的本科學歷和專業,於在學期間報考口腔類別醫師資格。
口腔醫學長學制學生在學期間已完成1年臨床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臨床實踐的,以本科學歷報考口腔類別醫師資格。
2. 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作為報考相應口腔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在研究生畢業當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並提供學位證書等材料,證明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3.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口腔醫學專業的學術學位(原“科學學位”)研究生,具有相當於大學本科1年的臨床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的臨床實踐的,該研究生學歷和學科作為報考口腔類別醫師資格的依據。在研究生畢業當年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201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二)本科學歷
1. 五年制的口腔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口腔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2.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除外。
3. 專升本醫學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以後升入本科的,其專業必須與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學歷方可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三)高職(專科)學歷
1. 200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經教育部同意設定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醫骨傷、針灸推拿、蒙醫學、藏醫學、維醫學等)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經省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批准設定的醫學類專業(參照同期本科專業名稱)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 經省級以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同意舉辦的國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取得資格後限定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後,方可申請將執業地點變更至縣級醫療機構。2014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國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不能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 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除外。
(四)中職(中專)學歷
1. 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社區醫學、預防醫學、婦幼衛生、醫學影像診斷、口腔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後入學的上述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 衛生職業高中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 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五)成人教育學歷
1. 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該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2年1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上述畢業生,如其入學前已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資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後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後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六)其他
取得國外醫學學歷學位的中國大陸居民,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同時符合《執業醫師法》及其有關檔案規定的,可以按照本規定報考。
特別說明:
1.報考試用期截止日期及試用期證明有效期。
(1)報名時考生應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當提交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證明,並於當年8月31日前提交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考生報考時應當在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
(2)現役軍人必須持所在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報考。
(3)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年有效。
2.關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效身份證件的詳細說明:
(1)中國大陸公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幹部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台港澳地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台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2)外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護照。
3.口腔技術專業是否可以報考口腔執業醫師?
不可以,《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規定,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藥學類、中藥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考試內容

口腔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分為基礎綜合、專業綜合和實踐綜合三部分。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醫學綜合筆試口腔執業醫師考試方案及內容如下:
1.基礎綜合:
口腔醫學專業基礎(含:口腔組織病理學、口腔解剖生理學)
醫學基礎(含:生物化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藥理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預防醫學
臨床醫學基礎 (含:內科學、外科學)
衛生法規
2.專業綜合(含:牙體牙髓病學、牙周病學、兒童口腔醫學、口腔黏膜病學、口腔組織病理學、口腔解剖生理學、口腔內科學、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修復學、預防口腔醫學)
3.實踐綜合 (含:口腔臨床、社區[口腔預防])

考試題型

執業醫師資格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紙筆考試形式。傳統問答式考試評分方法缺乏科學、統一的標準,主觀性和隨意性較大,考查範圍有限,選擇題摒除了這些缺陷,是考試公平、公正、標準化的重要體現。醫師資格綜合筆試採用A型(最佳選擇題)和B型題(配伍題),共有A1、A2、B1、A3、A4 5種題型。

A1 型題

(單句型最佳選擇題):每道試題由1個題乾和5個供選擇的備選答案組成。題乾以敘述式單句出現,備選答案中只有1個是最佳選擇,稱為正確答案,其餘4個均為干擾答案。干擾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確,或是部分正確。

A2 型題

(病例摘要型最佳選擇題):試題結構是由1個簡要病歷作為題乾、5個供選擇的備選答案組成,備選答案中只有1個是最佳選擇。

B1 型題

(標準配伍題):試題開始是5個備選答案,備選答案後提出至少2道試題,要求應試者為每一道試題選擇一個與其關係密切的答案。在一組試題中,每個備選答案可以選用一次,也可以選用數次,但也可以一次不選用。

A3 型題

(病例組型最佳選擇題):試題結構是開始敘述一個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情景,然後提出2個~3個相關問題,每個問題均與開始的臨床情景有關,但測試要點不同,且問題之間相互獨立。

A4 型題

(病例串型最佳選擇題):開始敘述一個以單一病人或家庭為中心的臨床情景,然後提出3個~6個相關問題。當病情逐漸展開時,可以逐步增加新的信息。有時陳述了一些次要的或有前提的假設信息,這些信息與病例中敘述的具體病人並不一定有聯繫。提供信息的順序對回答問題是非常重要的。每個問題均與開始的臨床情景有關,又與隨後的改變有關。回答這樣的試題一定要以試題提供的信息為基礎。

舉例

(一)A1型題(單句型最佳選擇題)
細胞壞死的主要形態標誌是
A. 線粒體腫脹
B.核碎裂
C. 胞質嗜酸性增強
D. 胞質脂滴增加
E. 自噬泡增多
(二)A2型題(病例摘要型最佳選擇題)
35歲女性,3周前感冒伴咽痛,2周前已痊癒。近5天頸前疼痛明顯,有低熱來門診。查體:T 37.8℃,皮膚無汗,甲狀腺Ⅱ°大,右葉硬,明顯觸痛拒按,WBC 7.8×109/L.臨床診斷最可能是
A. 甲狀腺右葉囊腫出血
B. 甲狀腺癌伴出血
C. 慢性淋巴性甲狀腺炎
D. 急性化膿性甲狀腺炎
E.亞急性甲狀腺炎
(三)A3型題(病例組型最佳選擇題)
(1~3題共用題乾)
35歲男性,因飽餐和飲酒後6小時出現中上腹疼痛,放射至兩側腰部,伴有嘔吐2次,為胃內容物,自覺口乾,出冷汗。查體:T 38℃,四肢厥冷,脈搏116次/分,血壓10/6 kPa,腹膨脹,全腹瀰漫性壓痛、反跳痛和肌緊張,肝濁音界存在,移動性濁音陽性,腸鳴音消失。
1.根據病人的臨床表現,不應考慮的診斷是
A. 穿孔性闌尾炎
B. 胃十二指腸潰瘍穿孔
C. 絞窄性腸梗阻
D. 急性胰腺炎
E. 急性盆腔炎
2.患者經檢查診斷為急性出血壞死性胰腺炎,如行腹腔穿刺,可能抽出液體的顏色是
A. 無色清亮液體
B.棕褐色液體
C. 膽汁樣液體
D. 膿性液體
E. 血性液體
3.治療方針應是
A. 胃腸減壓,密切觀察病情變化
B. 中藥與針刺
C. 補液抗炎
D.緊急手術
E. 糾正休克後手術
(四)A4型題(病例串型最佳選擇題)
(1~3題共用題乾)
18歲女性,下前牙咬東西無力,牙齒感覺鬆動。檢查下前牙鬆動Ⅰ度。牙齦紅腫,有牙石,其它牙齦微腫。
1.採集病史重點了解
A. 有無外傷史
B.家族史
C. 不良習慣
D. 口腔衛生習慣
E. 有無服藥史
2.重點檢查項目是
A. 牙髓活力
B.X線片
C. 鬆動度
D. 外周血象
E. 牙周附著喪失水平
3.根據上述檢查初步印象為牙周炎,有助於進一步確定診斷的檢查是
A. 全身頭顱X線B.齦下菌斑細菌學檢查
C. 局部組織病理檢查
D. 藥物過敏試驗
E. 內分泌檢查
(五)B1型題(標準配伍題)
(1~2共用備選答案)
A. 血源性
B. 腺源性
C. 損傷性
D. 牙源性
E. 醫源性
1.新生兒頜骨骨髓炎感染來源多為(A)
2.化膿性頜骨骨髓炎感染來源多為(D)

通過標準

1999年至2013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通過分數線。
2013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64分
2012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58分
2011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60分
2010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60分
2009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65分
2008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55分
2007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50分
2006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60分
2005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41分
2004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51分
2003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24分
2002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22分
2001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32分
2000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38分
1999年口腔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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