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期

反抗期,青少年發展過程中獨立性傾向最明顯的時期。通常在十一、十二歲至十四、十五歲。該時期的少年身心方面雖不成熟但有劇烈的變化,如身高猛長,第二性徵越來越明顯,經驗和能力飛快增長,擺脫成人監護的願望異常強烈,因而與成人視他們為不成熟產生矛盾,表現出反抗心理和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反抗期
  • 外文名:Negative phase
  • 套用學科:心理學
定義,形成及發展,

定義

反抗期指青春期開始前的一段時期,通常指十一二歲至十四五歲這段少年期。這一時期的兒童正經歷著生理、心理兩方面的劇烈變化,往往導致身心失衡,但他們本人乃至其周圍的成人(如父母、老師等)對此一般並沒有充分的思想準備。

形成及發展

這一時期的孩子身高增長很快,從童年型向成年型接近,青春發育的劇變使他們的第二性徵越來越明顯; 他們的經驗和能力都在飛快地增長。這些變化使他們意識到自己已長大,要求周圍人像對待成年人那樣對待自己,尊重他們的感情和觀點。他們渴望獨立地參與社會活動,享有與成人平等的地位和權利。但他們事實上又不成熟,其生理髮育過程尚未完成,心理方面也還保留著許多童年期的特徵,情緒也不穩定。他們渴望積極地干預生活,但想法往往片面,也缺乏成人深思熟慮的計畫能力。他們喜歡交朋友,但常常不能確立正確的擇友標準。正因如此,成人往往認為他們還是兒童,不成熟,與他們對自己的看法發生矛盾衝突。在矛盾衝突中,少年常常表現出反抗心理和行為。例如,在態度上表現孤獨、冷漠、與人疏遠,對團體規範或家庭、學校的要求表現出抗拒傾向等。但反抗期並非人類的普遍現象,有很大的個體差異,並且不同文化層次間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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