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含義
“逆周期調節”是指從一個經濟周期的角度,綜合使用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等穩定政策,以平抑短期經濟波動,從而實現經濟的短期平穩運行。
與之相對,“跨周期調節”是指實施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時,並不局限於某一個經濟周期,而是從數個經濟周期的角度來施策,以達到熨平經濟波動的目的。中國特色巨觀調控體系下的跨周期調節是對傳統逆周期調控政策的有益補充、完善和升級。
發展歷程
1985年至1986年,我國經歷了改革以來的第一個
經濟周期,並在反周期過程中首次運用了具有經濟學意義上的一種經濟政策——
貨幣政策。這次反周期政策的實施具有反擴張、非完全的貨幣政策、主動性等特徵,拽住了經濟飛速擴張的韁繩,抑制了物價的急劇上漲,但同時也產生了較大的負效應:剎車不緩、經濟大滑落、資金需要的反彈擴大等。負效應產生的原因主要在於理論準備不足、總量控制中的結構調整不力、資金市場殘缺等。
基本特徵
“逆周期調節”是指從一個經濟周期的角度,綜合使用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等穩定政策,以平抑短期經濟波動,從而實現經濟的短期平穩運行。“跨周期調節”是指實施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時,並不局限於某一個經濟周期,而是從數個經濟周期的角度來施策,以達到熨平經濟波動的目的。
逆周期調節側重熨平短期經濟波動,而跨周期調節兼顧中長期結構性問題。中國特色巨觀調控體系下的跨周期調節的提出是對巨觀調控理論和實踐的重大創新,是對傳統逆周期調控政策的有益補充、完善和升級。
在政策工具上,除傳統逆周期調節中運用貨幣和財政政策影響總需求外,還要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最佳化要素配置和調整生產結構來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影響總供給,從而促進經濟總量平衡、結構最佳化、內外均衡。
套用
2026年,中國進一步出台一系列反周期政策工具,包括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力度、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擴大社保費緩繳、加大穩崗支持、鼓勵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以及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的金融支持等。
在實施過程中,政策的著力點包括積極引導民間投資和消費信心、將轉向內需主導作為長期戰略,併合理利用財政赤字空間。
影響
以需求管理為核心的逆周期巨觀調節政策在長期反覆實施後,其“後遺症”和“副作用”逐步顯現。這種旨在解決總量型、速度型和周期型問題的政策,無力解決經濟的中長期結構性問題,甚至會引發產能過剩、槓桿率攀升等內生問題而加劇結構性問題,使得一國經濟成長潛力和活力難以持續。此外,2008年金融危機後全球實施的大規模“凱恩斯式”財政擴張或量化寬鬆等反周期刺激政策,在一些國家導致了高債務、高通脹等副產品,未能根本解決結構性危機,並可能將危機成本轉嫁給公眾。
在經濟放緩時期,反周期政策通常被建議用來支持經濟活動,以減輕或防止經濟運行的劇烈波動。
相關研究
反周期政策的成功實施需要具備多個條件,包括準確預測經濟運行態勢、政策實施有提前量、有與之相適應的社會經濟體制。
在房地產市場,研究通過構建居民效用函式,分析貸款利率、首付比例、稅收等反周期政策的影響,為政策制定提供了微觀依據;反周期政策信號也是資本市場參與者如基金經理進行投資決策時需要權衡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