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答論姜公輔狀

《又答論姜公輔狀》是唐代陸贄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又答論姜公輔狀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陸贄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又答論姜公輔狀
右。欽漵奉宣聖旨:“省卿所奏公輔事宜,雖甚知卿盡忠,然似未會朕意。朕意以公輔才行,共宰相都不相當,在奉天時,早欲停罷,後因公輔辭退,朕已對面許訖。尋屬懷光背叛,遂且因循,容到山南。公輔知朕必擬移改,所以固論造塔事,賣直取名,據此用心,豈是良善?朕所以惆悵者,秪緣如此。卿今疑朕不能納諫,殊乖本意者。”
臣以戇執,務在朴忠,推理而言,有懷必盡。睿意元妙,非凡所窺,如臣懵昧之材,且無希伺之志,奏報失旨,宜其固然。所冀錄微款而矜至愚,實天下幸甚!古人有言曰:“明主者,可以理奪。”又曰:“主聖則臣直。”今陛下稟天縱之才,備聖明之資,臣若抱理莫伸,守直不固,上虧至化,罪莫大焉。輒復據直道而理其前言,惟陛下留意幸察。臣竊以領覽萬幾,必先虛其心;鑒鏡群情,必先誠其意。蓋以心不虛則物或見阻,意不誠則人皆可疑。阻於物者,物亦阻焉;疑於人者,人亦疑焉。萬物阻之,兆人疑之,將欲感人心致於和平,盡物理使無紕繆,是猶卻行而求及前人也,無乃愈疏乎!孔子曰:“不遷怒,不億不信。”豈非懼於肆情逞憾,以至於失中違道者哉?臣之區區,志欲匡輔是以前者奏疏,願陛下平積憤之氣,彌逆詐之情,然後試以愚言,反覆參校,庶臻至理,且亮微誠。今陛下以素欲廢罷公輔之心,而謂其所行皆非良善,則是遷怒而積憤之氣未平也。陸下揣公輔知必移改之意,而謂其所言皆欲取名,則是億不信而逆詐之情未彌也。逆詐未彌,積憤未平,固宜公輔獲戾於蓄疑,下臣見尤於乖意,謂之至當,則或不然。夫臣之獻言,以助理也;君之求諫,以弼違也。言苟助理,何必以人而廢言;諫苟弼違,何必責意而拒諫。若彼言無足用,意雖善而奚為?諫有可從,人雖咎而寧舍?古先聖王,所以采葑菲,詢芻蕘傳謗言,用仇怨,急於聽納,乃至於斯,其意無他,惟義所在。願陛下不以憎嫌而遺其片善,不務精察而謂之大明,忠言者,利於行而咈於情,唯計慮至熟,乃能無忤。幸紆宸鑒,更審所宜。謹奏。

作者簡介

陸贄(754—805),字敬輿,今浙江嘉興人。歷任翰林學士、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等職,頗受重用,時稱“內相”,死後諡號“宣”。著有《陸宣公翰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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