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臣

《原臣》是清初年學者黃宗羲創作的文學作品。作者在文中論述了君、臣、民三者的關係,認為君應該是為萬民治理天下的,臣也應該為萬民而不為一姓。臣應該首先關心人民的疾苦,而不應該只關心君主的存亡。指出天下的治和亂,不在於一姓之興亡,而在於萬民之憂樂。作者批判了不以天下萬民為事的君主和甘作君主僕妾的臣子,否認君臣之間是絕對服從的關係,認為君和臣是共治天下的。同《原君》一樣,文章表達了作者反對封建專制,要求限制君權的民主思想。全文採用問答形式,說理透徹,條貫清晰。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原臣 
  • 作品別名:明夷待訪錄·原臣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品出處:《明夷待訪錄》 
  • 文學體裁:散文 
  • 作者:黃宗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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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原臣1
有人焉,視於無形2,聽於無聲3,以事其君,可謂之臣乎?曰:否!殺其身4以事其君,可謂之臣乎?曰:否。夫視於無形,聽於無聲,資於事父5也;殺其身者,無私之極則6也。而猶不足以當之,則臣道如何而後可?日:緣夫天下之大,非一人之所能冶,而分冶之以群工7。故我之出而仕也,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吾以天下萬民起見8,非其道9,即10君以形聲強我11,未之敢從也,況於無形無聲乎!非其道,即立身於其朝12,未之敢許也,況於殺其身乎!不然,而以君之一身一姓起見,君有無形無聲之嗜欲13,吾從而視之聽之14,此宦官15宮妾16之心也;君為己死而為己亡17,吾從而死之亡之18,此其私昵19者之事也。是乃臣不臣之辨也20
世之為臣者昧21於此義,以謂22臣為君而設者也。君分吾以天下而後治之,君授吾以人民而後牧之23,視天下人民為人君橐24中之私物。今以四方之勞擾25,民生之憔悴,足以危吾君也,不得不講26治之牧之之術。苟無系27於社稷28之存亡,則四方之勞擾,民生之憔悴,雖有誠臣29,亦以為纖芥30之疾也。夫古之為臣者,於此31乎,於彼32乎?
蓋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是故桀33、紂34之亡,乃所以35為治36也:秦政37、蒙古38之興,乃所以為亂也;晉39、宋40、齊41、梁42之興亡,無與43於治亂者也。為臣者輕視斯民之水火44,即能輔君而興,從君而亡,其於臣道固末嘗不背也。夫治天下猶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後者唱許45。君與臣,共曳木之人也;若手不執紼46,足不履47地,曳木者唯娛笑於曳木者之前48,從49曳木者以為良,而曳木之職荒矣。
嗟乎!後世驕君自恣50,不以天下萬民為事。其所求乎草野51者,不過欲得奔走服役之人。乃使草野之應於上者52,亦不出夫奔走服役,一時免於寒餓、遂感在上之知遇53,不復計其禮之備與不備,躋54之仆妾之間而以為當然。萬曆55初,神宗之待張居正56,其禮稍優,此於古之師傅57未能百一58;當時論者駭然59居正之受6061人臣禮62。夫居正之罪,正坐63不能以師傅自待,聽指使於仆妾64,而責之反是,何也?是則耳目浸淫65於流俗之所謂臣者以為鵠66矣!又豈知臣之與君,名異而實同67耶?
或曰:臣不與子並稱68乎?曰:非也。父子一氣69,子分父之身而為身。故孝子雖異身,而能日近其氣,久之無不通矣;不孝之子,分身而後,日遠日疏,久之而氣不相似矣。君臣之名,從天下而有之者也。吾無天下之責,則吾在君為路人70。出而仕於君也,不以天下為事,則君之仆妾也;以天下為事,則君之師友也。夫然,謂之臣,其名累變71。夫父子固不可變者也。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1、原臣:從根本上推論關於臣的道理。原,推論其本原。
2、無形:沒有形象,這裡指事物還未顯現的時候。
3、無聲:沒有聲音,這裡指事物未發出聲音的時候。
4、殺其身:“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的節文,語見《論語·衛靈公》。殺,這裡指自殺或被殺,相當於現在所說的犧牲。
5、資於事父:即“資於事父以事君”,語出《禮記·喪服四制》,又見《孝經》。資,運用。
6、極則:最高的準則。
7、群工:群臣,百官。工,官。
8、以……起見:固定句式,以……為出發點,為……著想。起,開起,產生。
9、非其道:不合為君之道。
10、即:即使。
11、以形聲強我:以形象和聲音,明確表示出來,勉強我。
12、立身於其朝:站立身軀在人君的朝廷里,就是說自己在朝廷里做官。
13、嗜(shì)欲:嗜好和欲望。
14、聽之:聽任,聽之任之。
15、宦(huàn)官:古代被閹割後失去性能力的人,在宮廷內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官員。或稱寺人、閹人、閹官、宦者、中官、內官、內臣、內監、太監等。
16、宮妾(qiè):皇帝宮庭中的婢妾。
17、君為己死而為己亡:《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說齊莊公荒淫,被其臣崔杼殺死。有人和晏嬰說:“你可以為君而死吧?”晏嬰說:“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若為己死而為己亡,非其私昵,誰敢任之?”
18、死之亡之:等於說為人君而死、為人君而亡。之,指人君。
19、昵(nì):親近。
20、是乃臣不臣之辨也:這就是是臣和不是臣的區別。臣,是臣。不臣,不是臣。辨,區別。
21、昧(mèi):糊塗,不明白。
22、以謂:以為。謂,通“為”。
23、牧之:治理人民。古時把官吏治民,比作牧人牧養牧畜。管子有《牧民篇》,故曰“牧民”,這正體現了剝削階級對待人民的惡劣態度。牧,統治。《周書·職方》:“王設其牧”,傳曰:“牧,謂牧御天下之政教。”
24、橐(tuó):口袋。
25、勞擾:勞苦騷擾,這裡指人民受勞苦、受騷擾。
26、講:研究。
27、系:關係。
28、社稷(shè jì):國家。社,土神。稷,五穀之長,故立稷而祭之。歷代封建王朝建立,必先立社稷壇墠,滅了別國,必變置被滅之國的社稷。因之以社稷作為國家政權的象徵。
29、誠臣:忠於職守的臣。
30、纖芥(xiān jiè):細微。《戰國策·齊策四》:“孟嘗君為相數十年,無纖芥之禍者,馮諼之計也。”
31、此:指專為人君效力方面,即上文所述的“為君”、“為一姓”。
32、彼:指為天下人民效力方面,即上文所述的“為天下”、“為萬民”。
33、桀(jié):夏代國君。
34、紂(zhòu):商代最後一個君主。
35、所以:等於“以所”。所,代詞,代桀紂的滅亡。以,因為。
36、治:合理,有秩序。
37、秦政:秦始皇嬴政
38、蒙古:指元朝。
39、晉:這裡指東晉。
40、宋:這裡指南朝時的宋。
41、齊:公元479年蕭道成代宋稱帝,國號齊,建都建康,史稱南齊。
42、梁:南朝之一。公元502年,蕭衍代齊稱帝。國號梁,建都建康,歷史上也稱蕭梁。
43、與(yù):涉及,關係。
44、水火:這裡指水災、火災。水災火災,乃大的災難。故用“水火”代人間巨大的災難,這是一種用事物的特徵代事物整體的表現方法。《孟子·梁惠王》:“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為將拯己於水火之中也。”
45、邪(yé)、許(hǔ):象聲詞,勞動時眾人一齊用力所發出的呼聲。《淮南子·道應訓》:“今夫舉大木者,前呼邪許。後亦應之,此舉重勸力之歌也。”
46、紼(fú):大繩子。
47、履:踩。
48、曳(yè)木者:前一個“曳木者”指人君,後一個“曳木者”指群臣。
49、從(zòng):通“縱”,即使。
50、自恣(zì):放縱自己。恣,任憑。
51、草野:鄉野的人,與在朝做官的人相對。
52、上者:在上面的人,指人君。
53、知遇:了解優待。
54、躋(jī):登,升。《詩經·豳風·七月》:“躋彼公堂。”
55、萬曆:明神宗年號(1573—1620年)。
56、張居正:明代政治家,字叔大,號太岳,湖廣江陵(今屬湖北)人,穆宗死時,與宦官馮保合謀,逐出首輔高拱,代為首輔。萬曆初,神宗年幼,朝政由他主持。前後十年。曾受到神宗的尊重和優待。見《明史·張居正傳》。
57、師傅:官名。古代官職有太師太傅太保少師少傅少保等,統稱師傅師保保傅。為輔弼國君之官,或輔導太子的官。
58、未能百一:未能達到百分之一。
59、駭(hài)然:驚駭的樣子。
60、受:指接受神宗的禮遇。
61、無:沒有,這裡是超過的意思。
62、人臣禮:人臣對君應有的禮貌。
63、坐:因,由於。
64、聽指使於仆妾:聽從指使,對仆妾聽從指使。《明史·張居正傳》載:神宗十歲即位,他的生母是李貴妃,按過去的規章制度,李貴妃可以同老皇后並稱為皇太后,但是徽號應該有所區別。太監馮保想討好李貴妃,就暗示宰相張居正,對於老皇后和李貴妃,不加區別地都要尊稱為皇太后。居正不敢違抗馮保的意見。又《明史》:“南京小奄醉辱給事中,言者請究治。居正謫其尤激者趙參魯於外以悅(馮)保。”這就是“聽指使於仆妾”的依據。
65、浸(jìn)淫:逐漸受影響。
66、鵠(gǔ ):箭靶的中心,這裡引申為準則、標準。
67、實同:指都是共治天下的。
68、臣與子並稱:因為人臣也稱為“臣子”,所以說“與子並稱”。
69、一氣:作風。
70、路人:比喻彼此無關的人。
71、累變:多次、多種變化。

白話譯文

有這么一個人,哪怕沒有明確的表示,也能體察到對方的心意,用這樣的方式來侍奉國君,可以稱作臣下嗎?答:不能。用犧牲自己的生命來為國君服務,可以稱作臣下嗎?答:不能。沒有明確的表示也能體察到對方的心意,那是用來侍奉自己父親的,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那是沒有私心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而即使這樣還不能稱作臣下,那么為臣之道究竟要怎樣才算可以了呢?答:由於天下太大了,一個人是無法進行治理的,只能由百官們分擔著治理。因此,我之所以出來當官,是為了天下,而不是為了國君;是為了萬民,而不是為了某一姓之人。我是為天下和萬民的緣故才當官的,如果不是為了這個目的,國君即使以明確的方式強迫我,我也不能服從,更何況沒有明確表示呢!如果不是為了這個目的,就是在朝為官,我也不會願意,更何況要犧牲自己生命呢!如果不是這樣,而是為國君一個人、一姓人的緣故,國君有沒有明確表示出來的嗜好和欲望,我也能揣摩出來並服從它,那只是宦官和宮妃的心態;國君為了他自己而死亡,我也跟著去死亡,那只是與國君私交很好的人的事情。這就是國君的臣下與不是他臣下的區別。
世上作臣下的人不明白這個道理,還說什麼臣下就是為國君而設定的。是國君把天下分給我去治理的,是國君把人民交給我來管理的,這是把天下和人民看成是國君囊中的私有物。現在,各地方的擾亂,百姓生活的痛苦,足以危及到我的國君,我才不得不講求統治管理的方法。如果沒有威脅到國家的存亡,那么各地方的擾亂,百姓生活的痛苦,這些事即使在忠臣的眼裡,也看成為微不足道的小事。古代的那些作臣下的人,是這樣的還是那樣的?
天下的治理或擾亂,不在於某一姓之人的興亡,而在於萬民的憂愁或歡樂。所以,夏桀、商紂的滅亡,是天下治理的表現;秦始皇、元朝的興起,是天下擾亂的表現;東晉、南朝宋、齊、梁四朝的興亡,與天下的治亂沒有關係。做臣下的人如果不重視百姓的患難,即使他輔助國君立國,跟隨國君去死,他對於為臣之道也不能說就沒有違背。治理天下好比拉大木頭,在前面拉的人喊著號子,在後面拉的人也以號子聲相應。國君與臣下,就是共同拉木頭的人。假如手裡不拿著繩索,腳也不站在地上,前面拉木頭的人只在後面拉木頭的人面前嘻笑娛樂,後面拉本頭的人還認為這樣不錯,那么拉木頭這件事也就荒廢不幹了。
唉!後代那些君王們恣意驕縱,不以天下和萬民當回事情,他們對不在朝廷做官的人有所要求,只不過是想得到為他們奔走服務的人。而不在朝廷做官的人對君王要求的回響,也不過是為他們奔走服務,這樣可以達到暫時的溫飽,於是便感激起君王的任用,不再去計較這樣做是不是符合禮制,把自己混同於奴僕和妾妃還以為理所當然。明萬曆的初期,神宗皇帝對待張居正稍稍優待了點,但這種優待比起古時候學生對待老師還達不到百分之一的尊敬。可是當時居然有人驚恐不安地議論,張居正所受的優待不符合一個為人之臣的禮。張居正的過錯,恰恰是不能以老師自居,聽從奴僕和后妃的指使,現在卻反過來責備他不符合為臣之禮,這是為什麼?這是因為長期以來看到、聽到流傳所謂的為臣之道並以此當作執行的榜樣,又怎么能知道,臣下對於君王,只是名稱不同而實質是一樣的呢!
或許有人會說:臣下和兒子不是並稱臣子的嗎?答:不是。父親和兒子氣質是同一的,兒子的身體是從父親的身體中分出來的。孝順的兒子,雖然與父親的身體是分開的,但卻能逐漸靠近父親的氣質,時間長了父與子的氣質也就完全相通了;不孝的兒子,與其父親的身體分開後,就逐漸疏遠,時間長了父與子的氣質就不相似了。君與臣的概念,是由於有了天下才出現的。如果我對天下沒有責任,那么我對君王來說就是陌生人。出來當國君的官,而不以天下的事情為事情,那么只是君王的奴僕和妃妾;如果以天下的事情為事情,那么就是君王的老師和朋友。雖然稱為臣下,但臣下的概念不斷在變化;可是父與子的關係是不會變的。

創作背景

治理天下是一件相當艱難辛苦的工作,君王的聰明才智再高,以天下之大,事務之繁,終究不是個人所能負擔得了。因此在群體之中,除了君王以外,還必須設定許多人臣來協助君王,以共同治理天下。所以黃宗羲認為不管君王或人臣,其職責都是在為人民大眾提供服務,名位雖然不同,職分卻無兩樣。因而君臣的關係並非主僕關係,而是一種合作關係。身為人臣的人,必須要了解自己出來做官,是為了天下萬民,而不是為了君王一人或君王一個家族,這樣才能夠善盡臣道。
可惜後代的人卻不能深明這種道理,當君王的人既不顧天下人民的福利,任用人臣只不過是要找來一批為自己奔走效勞、謀求私利的人。而身為人臣的人,也以為事奉君王之道,不外乎順從君王之意,或為君王犧牲而已。所以一旦被君王所任用,可以有俸祿的收入,不必擔心生活問題,便認為得到君王的眷顧;既不管天下是否動亂,民生是否困苦,也不管君王是否能夠禮待自己,自甘處於仆妾的地位,還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這篇《原臣》就是黃宗羲有感於當時臣道淪亡而作。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明朝滅亡之後,黃宗羲總結了經驗教訓,思想上有了較大的變化,對專制主義的政體極其痛恨,因此特別富於民主思想的色彩。他寫下了一系列文章,對封建的君主專制主義進行批判,其中《原臣》一文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
《原臣》在《原君》批判封建君主專制政體的基礎上,進一步展開論述。如果說《原君》是從君主角度來分析專制政體弊病的話,那么《原臣》則是從臣道的角度出發,對封建專制主義政體進行了深刻的批判。黃宗羲反對君主把天下作為私有財產,強調“公天下”的重要性,他批判了那些盲從君主而不以“天下為事”的臣子,批判了傳統的“君為臣綱”的專制主義倫理與奴化思想。
《原臣》大致可分為五個部分。文章首段分析“臣道”,開篇便將封建專制政體下的那些對君主專制行徑“視於無形,視於無聲”,甚至“殺其身以事其君”的所謂“臣節”羅列出來,強調這並非是為臣之道。因為“天下之大,非一人之所能治”,臣下出仕是“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因此,盲從君主而毫無見解,屈從帝王而毫無建樹,“君有無形無聲之嗜欲,吾從而視之聽之”,這便是“不臣”,並未真正遵從臣道。
第二部分進一步指出臣子的這種所作所為,是“臣為君而設”。因為在專制主義政體之下,君主分設臣下,是基於“視天下人民為人君橐中之私物”的觀念。君主把天下當成“私物”,必然將導致四方勞擾,民生憔悴,從而使國家衰亡。
第三部分則從“天下治亂,不在一姓之間,而在萬民之憂樂”這一根本理論出發,以夏桀商紂秦王朝等國家的興衰作例證,分析了君臣關係。黃宗羲認為:為臣之道,若“輕視斯民之水火”,即使“輔君而興,從君而亡”,仍然是違背真正的“臣道”。在黃宗羲看來,治理國家就像拉大木一樣,君與臣便是一起拉大木之人,如果“手不執紼,足不履地”,那么治國之職守便荒而不理。從這一敘述中,可以看出黃宗羲初步具備了那種君臣是為百姓服務的民主主義思想。這在當時乃至此後的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仍是一種極為進步的觀點。
第四部分分析為何會出現臣下盲從君主的情況。黃宗羲認為,那些“驕君”並不為天下萬民考慮,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他們只想得到那些肯為自己“奔走服役之人”,而那些為了自己“一時免於寒餓”的士大夫,則對君主感恩戴德,自以為受到“恩遇”,因此只求效忠於帝王一人,而不顧萬民死亡。黃宗羲揭露了這些甚至處於“仆妾之間而以為當然”的臣子們的可惡嘴臉。在黃宗羲看來,在“以天下萬民為事”的前提下,君臣“名異而實同”,並非主人與“仆妾”關係。
文章最後對傳統的君臣、父子關係作了對比分析。按照封建專制主義的制度,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萬世不變的綱常,君臣關係與父子關係只是在“國”與在“家”的區別。黃宗羲對這種君臣如同父子的說法進行了批判。他認為君臣關係並非是父子關係,因為父子之間有血緣關係,“子分父之身而為身”,君臣之間並無血緣關係。況且君臣之名是因為有“天下(國家)”而存在的,因此,如果沒有治理國家的責任,那么臣對國君如同路人。至於為官之人,也必然以“天下為事”,那么這種關係是“師友”關係,否則臣下便成為“君之仆妾”,兩者關係成為主僕關係了。在黃宗羲看來,君臣關係是經常改變的,而父子關係是永遠不可改變的。
《原臣》一文思想深刻,對封建專制政體進行了極其尖銳的批判,具有啟蒙思想色彩。文章觀點鮮明,邏輯性很強,文字相當流暢,不失為一篇極有價值的佳作。

名家評論

清·梁啓超:於晚晴思想之驟變,極有力焉。

作品評價

社會影響

在《原臣》中,黃宗羲試圖在君臣之間建立的具有平等意義的“君臣師友”和“君臣同事”關係,可以視做是他提出的新型君臣關係學說——“君臣同事”論。基於此,他認為君與臣之間的關係是父子關係所不能相類比的。父子關係是以血緣為基礎的親情關係,“父子一氣,子分父之身而為身。故孝子雖異身,而能日近其氣”。雖然,子與父為分身關係,但他們那種天然的血緣聯繫卻使得他們無法完全彼此各異,而君臣之間並沒有這種基礎存在。如果為臣者沒有以天下為己任的念想,那么他和君主之間就形同陌路人;如果為臣者之出仕僅僅只是唯君主馬首是瞻,那么他和君主間就是不折不扣的主僕關係。只有為了天下之事而與君主相處,才是君主的良師益友。黃宗羲把子與臣進行了本質區分,這就斬斷了父子與君臣的綱常鏈條,動搖了三綱五常的盤石之基。

思想價值

  • 黃宗羲的“君臣公器論”,伸張了主權在民、君須為民服務、以萬民憂樂為治亂標準的思想觀念。
黃宗羲在《原臣》中首先指出兩種通行的為臣之道:一種是“視於無形,聽於無聲,以事其君”,即所謂察言觀色、希聲承旨之類。這是“宦官宮妾之心”,邀寵固愛之術,其下賤之態絕非為臣之道。另一種是“殺其身”以事君者,表面看來是“無私之極”,其實也是“感在上之知遇”,乃“私昵者之事”,把君臣關係當私人關係了。
那么,在“什麼才是真正的正確的為臣之道”這個問題上,黃宗羲說:“我之出而仕也,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即,為臣者,乃為天下人之臣,萬民之臣,而非一姓一君之臣。辛亥革命後,孫中山把這種思想概括為“公僕”。西方近代民主思想起於18世紀,黃宗羲的“公僕”觀念比啟蒙主義者至少早了半個世紀。
不僅如此,黃宗羲更指出,即使所謂“君”者,其實與“臣”本質一樣,都是萬民之“臣”,就如“曳大木然”,只不過為君者在前“唱邪”,為臣者在後“唱許”,互相呼應,共曳大木而已,君臣平等,分工不同,亦師亦友,豈有他哉。這樣的思想高度,就是在18世紀啟蒙主義者中,也只有盧梭可與黃宗羲相頡頏。
中國的君主專制時代雖早已過去百年,但是封建思想的餘毒依然沒有完全清除。官本位思想仍然存在,在處理官民關係問題上,“現代社會的領導者必須明白權力來自人民的道理,堅持“以民為本、為民服務”的根本立場,始終將“百姓憂樂”為頭等大事,把廣大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黃氏給領導者提出了適時得當的治亂標準。
  • 黃宗羲的“君臣公器論”對於和諧社會的建設具有指導意義。
和諧社會的要求與黃宗羲倡導的“公天下”大同社會理念不謀而合。在其民本主義思想體系中,一切學說“都是立足於‘民為邦本’這一中心,它不僅是黃宗羲用以批判封建專制的理論武器,其中更包含著這位古代賢哲對人與人之間將人愛、求友善、修和睦、選賢能以及構建平等、安寧、祥順的和諧社會的理想。”因而,這對社會主義的和諧社會思想建設具有借鑑意義。

作者簡介

黃宗羲(1610—1695)明末清初的思想家、文學家。字太沖,號南雷,又號梨洲,浙江省餘姚縣人。他的父親黃尊素是東林黨的一位領袖,為魏忠賢所殺害。黃宗羲博學多識,繼承東林餘緒,領導“復社”成員堅持反對宦官的鬥爭。他曾求業於浙東名儒劉宗周,治王陽明學。清兵入關南下,他在浙江東南一帶組織武裝力量,與清兵抗衡。明亡,奉母鄉居,從事著作,並設“證人學會”教授子弟。清朝統治者多次以禮敦聘,他都堅持不往。著有《明夷待訪錄》、《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易學象數論》、《授書筆記》、《南雷文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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