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談判法

原則談判法亦稱“哈佛談判法”。要求談判雙方將對方作為自己合作的同事對待,而非敵人的談判方法。首先注意與對方的合作關係,既注意雙方關係的維持,注重利益的獲取。著眼於雙方的利益而非立場。要求在尊重對方基本需要的基礎上,盡最大努力尋求雙方利益的共同點。當利益發生衝突時,堅持根據公平客觀的標準尋求解決問題,而非演化成一場雙方一決雌雄的比賽。原則談判法在談判過程中主要遵循7項元素:(1)利益。談判各方希望得到滿足的需求以及關注的事項。(2)替代方案。如在談判中未能達成協定而選取的另一方案。(3)方案選項。在談判過程中需要加以考慮並權衡的多種可能達成協定的方案。(4)合理性。在談判過程中所採用的外部標準,諸如約定俗成、道德準則、市場價值、成功先例等。(5)關係。談判各方之間的情感維繫,良好的關係極大地有助於達成協定。(6)溝通。談判各方相互之間傳遞信息、想法、理解和情感的過程。(7) 承擔義務。談判各方就具體談判事項所作出的承諾,可以是確定型的,如某方將採取何種步驟或行動;也可以是否定型的,如某方將不會採取某種行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原則談判法
  • 外文名:無
  • 對待談判對手:對事不對人
  • 對待各方利益:著眼於利益而非立場
合作原則談判法的四個組成部分
對待談判對手:對事不對人
對待各方利益:著眼於利益而非立場
對待利益獲取:制定雙贏方案
對待評判標準:引入客觀評判標準
對事不對人
談判氣氛是決定談判各方關係的一個重要因素,在較友好的氣氛下,各方心態比較平和,容易解決談判中的難題。對事不對人可以緩和談判中緊張的氣氛,主要以以下三點來解決:
1、發展移情法
1) 從對方的立場看待問題
2) 避免因自己的問題而責備對方
3) 協助對方參與到解決問題中去
2、正確看待情緒
1) 允許對方發火
2) 恰當看待情緒的爆發
3、加強溝通
1) 注意傾聽並總結聽到的情況
2) 避免給對方打分並將對方當作辯論的對手
3) 不嚴厲指責對方的錯誤
著眼於利益而非立場
談判各方終究是為了實現各方的利益,維護利益或是取得更多的利益是他們各自關注的。所有有時過分注重自己的立場,以此來達到上述的目的,這種做法是相當低級的,只會帶來更多的矛盾。
1、利益獲得滿足的方式多樣
著眼於利益而非立場就是為了克服各方一味堅持自己的立場而使談判陷入僵局的行為。著眼於利益不僅是指協調各方的不同利益,更為重要的是指尋求各方的共同利益。談判各方如果可以做到著眼於利益,就不會只堅持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事實上也使各方利益得到均衡滿足。
2、明確利益
1) 探尋妨礙我方的對方利益
2) 從不同的角度審視對方的不同利益
3) 透過對方的立場看到對方的人性需求
3、討論利益
1) 總結並接受對方的利益
2) 在提出解決方案前表達自己的見解或提出問題
3) 在解決問題時儘量不追究過去的矛盾而應向前看
制定雙贏的方案
1、討價還價的原因
1) 談判內容非贏即輸型
2) 認為解決的方法只有一種
2、阻礙人們尋找建設性方案的原因
認為分配方案一成不變
只尋求一種答案
只考慮自己的利益和需求的解決方案
3、原則談判法的做法
診斷
提出創建性方案
引入客觀評判標準
1、客觀標準的建立要考慮的因素
客觀標準應當獨立於所有各方的主管意志之外
客觀標準應當具有合法性並且切合實際
客觀標準應當具有科學性和權威性
2、衡量客觀標準公平與否的手段
從實質利益上看
從處理程式上看
3、對達成協定的成功與失敗的判斷
可最大限度地滿足各方的合法利益
協定應當是高效的
協定應當改善,或至少不傷害各方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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